可引用的發言段落Citable transcript turn#121613講者:Speaker: 何志偉我認為酒駕、鞭刑唯一可以被支持的理由是,當我們窮盡一切所有的行政手段、立法手段到不行的時候,我們才會走這一個方式。 逐字稿導覽Transcript navigation查看前後文View context分享此段Share turn來源逐字稿Source record2017-12-01 開放政府聯絡人第二十五次協作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