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引用的發言段落Citable transcript turn#103982講者:Speaker: 陳冠宏這樣子的解釋:只要醫師在做醫療處治或者是診治,他認為適合用面對面或者是通訊的方式,也就是我們所謂的遠距,只要是醫師所做的處方判斷,基本上加州法沒有規定加州的醫師必須要面對面。逐字稿導覽Transcript navigation查看前後文View context分享此段Share turn來源逐字稿Source record2017-10-26 vTaiwan 醫師、心理師透過網路平台提供專業服務之法規調適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