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高速公路速限規則很簡單,有六十到一百一,有幾種速限?
這是要回答取消速限的訴求,這是有科學數據。
CMS是什麼?
是只有高速公路嗎?平面道路有嗎?
這裡調整是調高的意思嗎?
我沒有看到跟慢速車有什麼關係。
這很好,跟你表格放在一起,上次提到這個主要是說慢速車佔用內側超車道這件事本身有沒有外部性。
你們有訪運研所,他們對這件事有什麼看法?
我們是不是可以請運研所做一個報告,如果做研究慢速車沒什麼外部性,這我不處理就有理由,但是如果做出來是重要的,他可以振振有詞要求處理,現在根本沒資料可以告訴他說這不是問題。現在沒人可以講這句話。警政署覺得做這有價值嗎?
因為運研所這個也會列為會議資料,這就是我們回應提案人的一個方式,民眾說為什麼政府不積極處理,運研所自己要出來說這不是問題。
你們覺得他有沒有需要來?你們主辦機關可以給建議,如果他來有他的功能,那就請他來。
這是行政院的會議,就算個人有事還是要派代表來。
他有他的說法,請他來說明。玉琪這要怎麼處理?開會通知多發給運研所就好?
無預算,僅補助七十萬……第二項是?
這是全部羅列,看不出比例。
總開單數是一萬六千多,八百一的1.73才十件出頭,不到2%。這個表格到時候補上去。所以申訴成功率非常低?
我如果是慢速車被取締,先收到罰單,再去申訴,監理站會做判斷。
所以開單大部分都成功。
這告訴我們這針對慢速車有這些件數,你很認真做,大多成案。取締件數有越來越多嗎?
上次有一個資料提供。
確實有些路段的有些時段慢速車特別多,比如路竹岡山。
這是按照取締件數篩出來。
那這個你們做得很好啊。那現在資料更多了,公警局可以怎麼處理?
這是有參考價值的。
國三也有?
我開多少會在裡面?
所以如果改成平均速限一百一,你意思是這樣嗎?
再跑一個一百的,開不到一百的數字,這樣可以?
只有他可以做這個?
我們約個時間放到會議資料。
那這對提案人來說,因為前面我大概都沒辦法解決他問題,宣導也無法,外部性運研所也說沒有,但可以跟他說這個資料有幫他跑,這是他提案的貢獻。那還有沒有事要確認?
行政成本較高在討論時不是理由嗎?如果你不講,我就假設你行政成本很低,那可以一直出勤。
但我可能就人力有限。你實際上困難是什麼?
這個運研所要出來講。
原本卡片問題是什麼?
如果車流量都順暢,他沒有要超車,還是要鼓勵他到中線?不就要這樣宣導嗎?
你重點是前面還是後面?
你覺得落實會讓人有誤解,那你動詞要放什麼?還是警政署有什麼建議?
可以不要放國警局,因為他不覺得這是官方意見。
匿名受訪者只要不是官方背書就不要壓國警局。
照他講的,「僅為」應該要拿掉。
提案人要的一應該比較切合。
這個因果關係是妨礙我落實。
為了落實這件事,必須要做哪些事,排除慢速車是其中,也可能是最重要,因為他核心目的是這個。
我寫說這邊有寫10隊,1隊補助7,000元,會有AIT介紹或者是自己洽的、報名的,介紹的等等,AIT會問一個問題,10隊裡面有沒有我的保障名額?或者是first come?
她問的應該不是這樣。
我們是訪談過提案人了?所以對於提案宗旨應該很清楚了,今天要先處理針對這提案,釐清合理性跟提出可能的方案,我們這案預計什麼時候辦?
時間場地都有了,那請高公局先講。
如果高速公路現在三線道,最內側就是沒有速限,這是一種,中側130是一種,最外側100或110,所以有三種速限,我先確認這技術問題。他說對慢車加重罰則,慢車定義是什麼,他有說嗎?
這還是可以適用。照他的來做實際情況會是怎樣?我開國一有時候100、90,取消速限上限是100拿掉,90還在,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