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你們經過協調後多做的,他什麼時候會做這件事?
日期瞭解一下。如果在協作會議前,就列入會議資料。如果在協作會議後,你們也可以當天提出來。因為我是民眾只是想知道,遇到這麼大的問題,政府有沒有幫我多做什麼?所以我剛就在做這件事。
OK,沒問題,反正一定比現狀好啦,簡單講是這樣。好,那我議題的部分處理完了。我先問一下剛有沒有漏掉什麼要處理的議題?不然等一下我們就剛說的,有些人可以先解散,其他人到辦公室把流程圖畫完再走。除了下一動以外,還有沒有人要補充或發問什麼?
這是誰的業管?
沒有主管機關,所以?
OK,如果是協作會議邀請無店面商業公會派代表或臉書派代表來,這是可以處理。
這一次我們可以約他來,只是說事前協調他做什麼能承諾,因為如果沒有業管單位,就沒有人跟他做事前的協調。
OK,好。這種跨境電商的協調,大概沒辦法在這邊做啦,不過我再想辦法看能不能邀請他們來,請他們在反詐騙這個部分,因為它本來就在做這件事情,是不是可以再多做什麼?我覺得這是可以討論的。
MAX.
對。
對,沒錯,你講的是事實。他的狀況就是這樣沒錯。當然,如果他都沒有來,他甚至可以說:「我連要反應什麼都不知道。」所以,他來總是可以要求說這個你要報回去舊金山或香港我不知道,但至少我們可以請他做這件事。至於他的總部給他什麼指令,說實在,不是我們可以調整的。
OK,臉書的部分是不是先這樣?
我理解我理解,臉書很多問題不只是這一件。好,還有沒有漏掉什麼?不然我就要處理下一動了。還有沒有除了剛剛消保處的提醒以外?如果沒有的話,我具體建議,等一下畫流程圖,消保處覺得有關係嗎?有沒有想一起來?那就一個代表就好。公平會有需要來嗎?
有沒有單位覺得公平會有什麼角色?不然下一次會議我就不找他們來了,因為上一次跟他們講好了。
不太能夠做什麼。
這是公平會管的嗎?
所以你也沒辦法處理像民眾反應的。
嗯哼,如果說,你們跟協作會議的關係,基本上把你剛剛講的話再講一次呢?講清楚也好,這樣他才不會一直來找你,不然他會一直誤解是公平會有什麼關係。如果再講一次,這樣公平會願意嗎?
所以交通部的意思是,如果會中有提案人或附議人有詢問到相關意見,公平會在現場比較好回答?
你說他們最後再回應?
到時候上去回是一件事,還是致翔,他們的說法我們列在會議資料,到時候會議資料發就好?
好,那就這樣。因為我們會前,簡單講,我們會前都會寄會議手冊,到時候因為我們是10月30號開,你們回去可能也要簽核或是什麼,這個提案,你們一個綜整性回應,就放在書面裡面到時候一起給與會者,這樣好不好?下一次會議就不通知你們了,等一下你們也不用來。
好,那如果是這樣,等一下我們就移到唐鳳政委辦公室那邊有白板,我們等一下就把它畫出來。各個單位留一到兩個人,可以協助畫出那個流程圖的就好,其他我們就先散會。下一次工作會議?
你就只要上去補充說,我們擬定10月30號怎麼樣怎麼樣…。
下次工作會議再處理。我們現在連流程圖都還沒有。
好,那下一次…我們先把流程圖畫完,應該下禮拜或下下禮拜就可以,就可以處理一些行政分工,不然大家也在等。好,我們來看一下。
今天是16號,如果還要訪談是不是也要下次才能處理?因為下次只是找大家來再盤點一次。下禮拜二?我們下一次工作會議如果約下禮拜9/22(二)14:00 ,可以嗎?
9月22日十點,這邊有沒有人不行的?因為我們下一次工作會議大概處理幾個事情,理論上那時候我們流程圖就會畫完,我們再確認一下有沒有哪些流程,或是哪些利害關係人,以及我們如果政府各機關可以多做這幾件事情,那些產生的斷點我們看一足不足以作為跟民眾交代的依據。再來就是處理一些行政上的分工,什麼場地啦、開會通知的。所以下禮拜二上午十點可以嗎?有沒有哪個單位有問題?都沒有?好,那玉琪開會通知你再發。現在各單位就派一兩個人我們到唐鳳辦公室用白板把流程圖畫出來,謝謝。
這一案是自提案,先說一下現行制度,你們想討論什麼。
你們不是會通知嗎?逾期還要罰錢?
所以不用記啊,五月繳稅我也不用記,財政部叫我去繳稅,那你們已經有通知了?
那自己選擇的話以後就不通知嗎?如果忘記的話會罰款嗎?
時間的問題,如果讓大家選,一定有人選一月一日或十二月三十一日。你是打算開放這件事,找出一個規則,讓大家選?
應該不適用原本機車,我被規定的是滿五年以上,取得行照月份要驗,如果改了又適用,我可以改時間延後,那空窗期可以容忍嗎?
那只剩下怎麼登記的問題,你選幾月幾號你也不在乎?
全台灣機車行假設一萬家,一天量能還要考慮六日關門,假設可以驗二十部,先登記的人就先上,監理站或網站登記就說額滿就好,但要算得出來那數字。
每天剩下多少配合,你殘餘量也可以,我是選擇的人,已額滿就已額滿,每天配額是你決定。
政府為什麼要去提供誘因,給你牌照你就要有相應的義務。
那這可以討論,這件事每個人想法不一樣,只是要不要先確定你的界限在哪裡,在裡面讓大家自由發散也無所謂?
不是你講ABCD讓大家選,是大家一起想ABCD。
物理限制你要先講,不然你提很多,結果都不可行,你可以先說哪些你做不到,其他只要不互斥的我就可以考量。例如說名字一生中只能改幾次,但是規則也有可能被挑戰,你要有個合理的理由,不然在這前提一直玩就很無聊,其他就可以天馬行空,回去要不要參採。
現在問題應該不是定檢率,定檢率70%你可以接受,你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是民怨?
開放可能不是一個日期而是一個區間。
這是選項,會不會製造新的問題,也很難說。
物理限制,你不行就不行,先列出來,你的理由我看會前公開好,民怨通常從哪裡來?
檢驗站跟檢驗人員是同一種人嗎?使用者就是車主?
訪談有列了四種人,環保署、地方環保局、檢驗人員、車主,重點應該放在車主,車主的多元性是很重要。
黃牌呢?
這應該是協調的問題,汽車可以匯給你,告訴你是否符合排氣標準,除了這以外還有什麼?需要找交通部一起來協調這件事?
去機車行驗不用錢,去監理站要錢,交通部收這錢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