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與會的所有人都要同意,如果有任何一位與會同仁不同意的話,我們就不會切成直播,還是用逐字稿的紀錄方式公開今天的會議,以上大家有沒有任何的想法想要提出?
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再把麥克風交給專案顧問。
我針對程序性來作簡單說明,早上開場的時候有提到,今天會議結論是會讓政委帶到院長那邊作政策上的判斷跟參考,所以在這個前提下,今天如果我們暫時先針對狗的部分作討論,討論的結果可以在政策參考時有一些貢獻,我覺得這個是一個好的狀況,會比我們一直糾結在寵物的定義上、讓會議的進程沒有繼續往前推來得好一點。
但是顏老師的說明並不是沒有道理,如果未來有其他寵物團體爭取相對應措施的時候,我自己覺得這個要回到法律層面的設計,到底今天討論的過程,最後結果農委會帶回去的時候,他們在政策研議上是「由狗來當作突破點」做整體寵物政策的規劃,或者「真的只針對狗來做政策規劃」;這比較屬於主責部會後續政策研議的部分,我建議在議程上先作這樣的處理,給大家參考,謝謝。
今天的會議會製作逐字稿,而且目前已知考試院銓敘部跟人事總處的立場都接受提案人的建議,有可能不開協作會議。如果今天會議決議不召開協作會議的話,現在這一場會前會就是唯一可以公開的資料。所以在會議過程中,兩位主持人也會試著釐清目前蒐集到資料的狀況,及看目前的理解是不是正確?
我補充一點,實務上最常用的是加班補休。
剛剛主持人有提到公務員休假很多,也提到了加班很多,這兩件事是不同的邏輯,所以公務人員到職滿三年第四年起就可以拿到14天休假了,只是現行規定不能按小時請假。如果要請小時計的休假,好比這個禮拜加班3個小時,之後就用這3小時來作加班補休,所以實務上最常用的是加班補休。
我自己的看法是,如果我需要用小時來休假的話……我會優先用加班補休。
可以瞭解,大家應該不會為了補休而加班,而是加班很多,用不完。
如果兩位主持人沒有更多垂詢,我簡單做個結論。
今天會議決議會用email,在下班前給大家(如果大家同意形式不拘的話)
第一,在提案人同意的前提之下,我們就不召開協作會議了,這樣大家能不能接受?
第二,因為這一個案子,可能會前會開完之後,就不會召開協作會議了,所以我們也希望讓提案人看過逐字稿,是不是可以不要用10個工作天編修,而是在場所有人編修完畢就公開,那就不等10天了,以上兩個決議都還ok的話,今天會議是不是到這裡?
如果沒有其他意見的話,今天會議就到這邊結束,謝謝。
不好意思,稍微慢了5分鐘,我正式開場。
今天是「Join」平台有關於寵物能夠進入國家公園或國家森林遊樂區的第二次會前會。第一次會前會時,政委有到場主持,但今天不好意思,政委有另外的行程,所以政委請第三方的顧問及主持人在這邊協助大家釐清議題。
有關於紀錄的原則,我先簡單說明一下,本辦公室舉辦的會議都會做逐字紀錄,在紀錄完成之後,會後會寄送email給大家確認逐字稿的內容,不用太擔心說得太快或者是口語並不是很順的話,都有修改的機會。
原則上,我們會給各位十個工作天,修改完成之後,我們會公布在本辦公室的網站上,就是供一般民眾可以瀏覽及參閱。
接下來,如果大家對於程序上沒有其他的問題,我就把麥克風交給主持人張芳睿及林雨蒼。
實際上的處理是要邀她來還是只是確認?
謝謝大家來參加這一次會議。
我會後提供今天的網址跟帳號給聯絡人,讓聯絡人可以直接去線上處理;我也提醒農委會,出席的同仁名單如果有確定的話,請給我一份,包含邀請的外部人員,像利害關係人及要參與的民眾,如果有確定下來的話,請email給我。
有關於會議場所的部分,我之前在會議通知上寫的會議場所是空總的社創中心,今天或者是最晚禮拜一我會發開會通知,因為地點有變更,我們會移到財政部資訊中心來作會議。
大家都很認真把協作做完,我們也很認真完成主持人交代的工作,先解釋做了什麼。
一開始主持人要我們在這兩張表上重新分類跟新增,所以我們重新分類的方式是前、中、後,所以它不是一個協作的過程,我們直接把它重新分類,然後列新的東西。
我稍微解說一下會前會做什麼事,我們挑了幾個會討論的點上去。
我補充一個點,剛剛提到要有代駕服務,但是我們很擔心這個代駕服務好像口頭上有提供代駕,但是並沒有強迫客人一定要幹麻,所以我們想像中的代駕服務是要提供更多的誘因,讓每個人都要使用這個服務。
我們想到最簡單的方法是,餐廳如果跟計程車業者簽約,餐廳還可以分到一部分代駕服務的錢,不管是餐廳或者是計程車業者都會拼命鼓吹來喝酒的客人儘量上車,這樣大家都可以賺到錢,謝謝。
第一個問題,不違憲、但是超出行政院,所以我們可以先很認真數一下超出行政院還有哪幾個院?立法院,也就是案子已經在民意代表那邊,按照規定就是不處理。
再來,好像不會有監察院的議題,其實監察院在「Join」平台上有另外一個分站、分網頁,審計部在那邊設,他們推參與式審計,民眾希望審計部查什麼,他們就去查。
還有考試院,考試院比較妙,考試院對所有公務人員最重要的是人事業務,但是人事業務在行政院這邊也有一個人事行政總處,這個是最常見的爭議點。
像之前跟公務員有關的議題,像最近有一個案子叫做「公務人員請假以小時計算」,因為現在請假必須是一次請半天(四個小時),是不是可以一個一個小時來請假,這最近成案了。成案之後很理所當然就分給人事行政總處,連我們這組的公務員朋友都覺得應該是人事行政總處處理。但事實上那個規定是考試院、行政院兩院會銜的規定,所以必須考試院要同意。
回過頭來說協作會議的遊戲規則只限制行政院本身,所以行政院正式處理就是開一個協作會議,告訴來與會的所有人做好期待管理,說行政院沒有辦法變更考試院那一塊的規定,所以在這個前提之下,我們可以做幾件事?第一個是蒐集意見,然後蒐集完之後可能行文,或是透過某些方式提供給考試院說蒐集到的意見是這樣子,請他們作參考;當然更積極的做法是,可以邀請考試院一起開會,也許考試院開完會之後體驗一下協作會議到底在做什麼,也許他們會在未來修法的程序上,也把大家的聲音納入,這個是比較正式的做法。
我覺得先停在這裡好了,因為可能接下來要開協作會議,就不要說太多(笑)。
第二,主辦機關在訪談的時候會遇到困難,最主要的困難是有兩個:
第一個是,無法全面性問到問題背後表面的核心問題,這個有很多種解法,最漂亮的解法是,大家慢慢訓練、培養敏感度,最後成為專業的主持團隊,然後很認真問到背後核心問題,但是我個人非常討厭唱高調,因此這一個解法不好。
比較好的解法是什麼?打電話給我們,叫我們跟你一起訪談,這個是最簡單的解法,也是立即可行,當你遇到一個案子,當你要訪談提案人,你覺得可能做得不好,你的業務單位可能也做得不好,跟我們約時間,我們跟你一起去,這個是最立即可行的方式。
再來,如果那個案子非常地複雜,主辦機關非常地多,一個部會去問,沒有辦法替其他部會澄清或者是提供資訊,怎麼辦?這個情況非常常見,法務部在訪談的時候,提案人可能就會說對酒駕很有意見或什麼的,可是酒駕可能是內政部警察的業務。
我們的具體建議是,我們不要把自己當成是一個機關,我們不要說我是法務部,我就只能處理到這裡,問到的東西就會比較受限。如果把自己當成是一個記者,就可以問很多問題。。
「為什麼你這樣想?是因為你發生過什麼事嗎?為何導致你現在提這一個案子?」你可以問一大堆的問題。但也可能他被問久之後,會開始生氣,說:「你是政府,所以你要幫我解決。」你就可以說:「所以我們才要開會一起討論。」把事情等到所有的人都在場的時候一起解決。沒有辦法代替其他人回答,但是可以一直問問題,以上,謝謝。
沒有這一回事,謝謝(笑)。
我還是正面回應一下法務部的疑慮,唐鳳不知道我們選這個題目,這個是主持團隊決定的,唐鳳昨天早上才知道我們要選哪一個題目來當作正式協作的議題。
另外,這次的協作成果完全是練習用,並不會有任何後續的發酵,請法務部安心,謝謝。
我想提醒各位一件事,如果各位有參加過任何形式的工作坊會知道工作坊的議程非常緊湊,因此我提醒大家兩件事,等一下的自我介紹儘量把握時間,也就是儘量縮短在1分鐘以內,為了節省一點時間,可以在原地站起來就好,面向攝影機就可以了。
我自己的想法是,因為中央機關都已經有PO了,所以多少都跟政委這邊有一些接觸,大概知道我們在做什麼,但是確實在越外圍的機關,像三級或者是四級機關不瞭解到底對他們來講有什麼好處或者是增加工作負擔。
其實我覺得金亨跟金管會的做法都很不錯,也就是直接在三級指派PO,我們知道中央二級跟三級大部分做事的是三級,而三級有PO的話,其實在這方面至少有一個窗口可以積極去處理萬一遇到的問題時應該怎麼做、應該怎麼處理。
強化連動是請他們生一個PO出來,實務面是除了派一個人當PO之外,開放政府的這一件事對他們來講有多重要或者是是否實際推這個東西,實際上跟他們遇到業務相關的案子,如果經手過走這樣的程序跟傳統的程序有什麼不一樣,要經歷過才會有比較明確的感受,這個是我自己的想法,謝謝。
謝謝大家。
他們正在弄新簡報的同時,我先簡單自我介紹,因為早上每一個講師都有自我介紹,相信大家都有受過我的email騷擾,我必須要強調我是一個公務員,很高興,終於有一個公務員了,大家在座所有人都是公務員,但是PDIS裡面大部分都是在外面的專家、各領域的翹楚,公務員的角色比較少,好不容易有一個公務員在這裡面,所以大家非常想知道公務員在這樣一個行政院的新創單位裡面到底是扮演什麼樣的角色,有沒有替公務員族群說話,或者當煞車器跟其他PDIS的同仁說:不要做這些事,這事公務員做不來之類的。
老實說,我在PDIS的角色一向是坦,如果各位有玩過電玩遊戲的話,電玩遊戲裡的分工,有的角色會在前面吸炮火,敵人打他的時候,他要去承受那個傷害,後面玩魔法師或者是弓箭手角色可以躲後面攻擊。這個擋前面的騎士,就是坦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