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補充一件事,上個月農委會PO有建議我們會議的場地可以試著到各部會,我們試著做,所以接下來地震速報案,NCC也同意我們在NCC的會議室開協作會議。今天也藉這個機會跟大家說未來辦理協作會議,有意願在自己的場地開協作會議的話,PDIS也會全力支援。
Peggy剛剛的問題我簡單回應一下,我覺得這狀況並不算不尊重機關的意見,因為Peggy畢竟是機關內部的PO,PO覺得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做一些適當的修正之後再對外回應,原則上還是在「尊重機關的權責」範圍之內。
PO可能會為難的部分是,因為有時PO可能會不曉得要做到什麼程度才好,像業務單位的公文已經過好幾關了,PO可能不那麼適合做大幅度的修改、或者翻盤再退回去叫業務單位重來之類的。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建議是不是可以讓PDIS有機會提修正建議,用PDIS名義來建議業務單位修正,可以減低PO在內部跟業務單位的衝突,謝謝。
非常感謝大家今天來參加我們這一次協作會議,我們這一次要討論的題目是電子發票要點裡面要不要加入禁止使用印出商品優惠的議題。
各位好,我是唐鳳的幕僚賴致翔,今天唐鳳的行程會在中午跟我們一起完成今天的協作會議,早上的部分會由外聘的專案顧問張芳睿小姐來討論這個議題要如何處理。
外聘的顧問原則上是中立的,沒有站在公部門或者是民間,透過她的專業協助大家一起釐清今天的議題。
首先,有關會議場地的部分,我來作一個簡單的介紹,各位可以看到我最右邊是可以看到WIFI的ID,自己的手機如果沒有網路,可以連上我們這邊的WIFI,連進去之後可以搜尋sli.do或者是slido.com,進去之後會看到一個聊天室的頁面,可以打今天的會議號碼是00525,這樣做有什麼好處?通常會議的過程中,大家在講話的時候,別人拿著麥克風發表意見,但是我們可能也有別的意見要發表,麥克風不在你的手上時,就可以透過打字的方式來表達你的意見,所有的文字也會跟拿著麥克風一樣進入議程當中處理。
另外,有的人覺得拿著麥克風講話比較害羞,他想要匿名發言,在這裡也可以用匿名發言的方式來進行會議。各位看到現場有非常多的攝影機,原則上今天攝影機的目的是做影像紀錄,讓後續行政院的各個部會根據今天會議的結果來討論如果未來政策有要配合變動的話要如何處理。
當然,如果在場的任何一位朋友覺得今天會議上網路上有很多朋友關心的話,希望透過公開直播的方式,讓網路上的朋友可以參與,我這邊開場結束之後可以舉手告訴我們,或者是留言告訴我們,我們會再一次詢問在座所有的人的意見,是否願意讓今天的會議公開直播。
但是前提是與會的所有人都同意,我們過去的經驗是偶爾有一些人,因為直播對某一些直播的與會者來講壓力很大,講起話來或者是表達意見時不是很順暢,所以原則上是要在場的所有人都同意直播,我們才會把網址放到網路上。
另外,有關今天會議進行的過程跟最後的結果,我們今天會議最主要的目的是外聘的張顧問會做更詳細的說明,原則上只是跟大家討論這個問題可能的解決方案,並不會在今天的會議做決定一定要這樣做或者不一定要這樣做,但是唐鳳在看完會議的整個過程及結論之後,今天是禮拜五,在禮拜一的早上,唐鳳會跟行政院長報告狀況今天會議的狀況,行政院長會針對會議的結果來做裁示,要各部會是否要朝這個方向來做政策的推動。
以上程序面的部分,有沒有任何的問題或者是不瞭解的地方?
在場也有做全程的文字紀錄,會後會用email的方式寄送給所有與會的人,大家有十天的工作時間可以編輯這樣的文字紀錄,十個工作天之後我們會在網路上公開,所以未來不管是參加連署的人(記得有1萬多人),或者是後續關心感熱紙到底要不要繼續使用這一類議題的朋友,都可以經由文字紀錄的部分來瞭解今天會議上到底發生什麼事。
給大家編輯的時間最主要原因是,其實大家聽到我從剛剛站在這裡講話,口語中有非常多的贅字,在會議中大家互相瞭解就好,但是如果網友來看這樣的會議過程,他就會覺得這個人講話為何很多贅字、不容易閱讀,所以提供十個工作天讓大家編輯,大家可以把文字的內容修得順一點,讓往後在閱讀的時候比較不會卡。
我們要提醒一點,因為編修逐字稿的系統是我們設計的,每一個增修的文字系統都會自動紀錄,所以不要修到別人的,針對自己說話的部分修正就可以了,如果不小心修到別人的話,可以跟我們說,我們會幫忙復原。
針對今天會議形式、紀錄及可能會發生的事,不曉得各位在程序面上有沒有任何想要提問的部分?
剛剛提到直播的部分,不曉得有沒有任何一位與會者對直播有任何的想法?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就是按照預定的方式,只是做錄影當作行政院內部的參考,對外公布的部分就是採用文字紀錄的部分對外公布。
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就把麥克風交給專案顧問張芳睿。
謝謝大家來參加今天第33次加第36次協作會議的會前會,政委今天因為有一個總統府的行程,所以今天不會在場,請當天會議的主持人張顧問來協助大家釐清議題。
今天與會除了上次有參加過的教育部、衛福部的同仁之外,我們也邀請勞動部的代表來,因為上次會議有提到勞動部業務。
在程序上這一陣子兩個部會有沒有任何問題要先處理?比如邀請的出席情況,或者是有沒有人建議直播等等的,我們先處理完程序面的部分,我們再接著請專案顧問處理議題的內容。
請教育部。
請衛福部。
之前有透過電子郵件溝通,本辦公室建議的做法是,兩個部會一起在同一個時段,我舉一個例子,像6月1日至6月5日,同時用同樣的上限名額,比如是5位,用同一個google表單來徵求附議人報名,這個部分內部公文流程還沒有走完,還沒有其他的建議方式,我們先暫訂這樣走。
當然沒有問題,這個公告徵求附議人的期程是兩個部會一起決定就可以了,你們希望儘量往前壓,然後儘快決定要不要召開後續的會議,這個當然沒有問題。
對所有的人來說,大家都很希望趕快確定好這個會議,願意報名、與會的人有多少,我們再來決定要不要真的召開後續的協作會議,但是我想這個行程不會因為我們還沒有決定附議人的出席狀況就決定先不開,人都到了,我們先把議題釐清完,但是萬一報名的情況不是很好,甚至兩個案子都是0個民眾的前提下,我們可以再討論一下這樣的情況,是不是還有必要召開會議,如果沒有必要的話,我們會建議在心智圖釐清的過程中,讓大家在用這個脈絡之下,分別做各自的回應。
瞭解,程序面如果沒有其他的問題,我們就交給張顧問。
大家好,我是政委辦公室幕僚賴致翔。
對不起,我想反過來問,因為提案是師生比與監視器,不管是托嬰中心也好、幼兒園也好,假設他們都符合了勞基法前提之下,剛剛關心的那一些問題都還在嗎?問題如果都還在,就明顯不是勞基法造成的問題。
剛剛一開始有提到我們時程要提前,目前兩個部會的規劃,提前是?
這個禮拜可以搞定嗎?
在網路公告,不需要留很長的時間,網友有興趣一兩天就報了,等五天的意義不大。
一起招募?
就用前五個。你的意思是兩案要不要分開或者是合併取五個?
兩案都會通知。兩案同時公告,用Google表單,A比較積極搶了五個,會給B案保留一些名額,如果A、B案報名的人數差不多,好像沒有一定要說B案……
我們暫訂各三個,如果一邊不足額,就自動挪到另外一邊。
其實這個你們講好就好了。
聽起來合理,那就這樣。
原則上我們就朝著要開會的方向前進了,除非有意願,比如到5月底之前兩個案子都沒有任何人報名,我們再來討論是不是停開,所以你們壓的時間點,原則上是你們兩邊講好,然後就按照6月29日這個開會的時程往前走就可以了。
比較簡單的做法,月會中說明,五人直播小組中,希望有兩到三位固定成員,所以這次是不是兩個部會都出固定成員就可以了?
直播小組原始的目的是希望各部會有固定的人有接觸過這樣的東西,當然有兩種做法,比較麻煩的是真的都出五個人,總共出了十個人,會場上很多人一起學操作,但是會場上看起來會有很多工作人員;或者可以這邊只出三個、另外一邊三個,一起分配工作。
對業務單位不一定會有案子,但是對PO來講是一定會有。
如果對直播有興趣,不用案子,我們直接開課也可以。
是。
今天教育部或任何部會,要PDIS過去教直播或者是開放政府,我們都可以出去。
在座三個部會最關心的是,這個案子目前的主辦機關到底是誰,國發會他們在月會提案的時候,暫時先掛內政部,今天也是開放給大家討論,主協辦機關的分工上該怎麼處理?
過去有幾個態樣,單一主辦機關,如果內政部覺得可行的話,也可以內政部單一擔任主辦機關;如果內政部認為其他部會適合一起擔任主辦機關,我們可以現在討論。
主辦機關與協辦機關最大的不同是在主辦機關上要有具體的回應。假設今天的案子有A、B機關擔任主辦機關,這兩個主辦機關也必須在平台上各自針對自己權責的部分來回應。
協辦機關的立場比較單純,如果今天C部會是協辦機關,只要把相關的資料提供給A或B的主辦機關,請A或B的主辦機關,把回應的資料放上去,大概是這樣的邏輯。
程序上是不是先請內政部幫我們是否擔任主辦機關的部分來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