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可能對於併列主辦不是很清楚理解,是不是併列了主辦機關,以後黃牛票的政策就落在我們家的頭上。當然,今天開完會大家已經理解到不是這樣,誰負責什麼,就做本來該做的事,內政部也做本來該做的事,文化部也做本來該做的事,沒有人要做權責外的事。
所以我在這裡特地提一件事,包含國發會的同仁、兩個部會的PO,當業務單位對於分工有一些疑慮,對於併列主辦機關有一些不放心,這部分可能就麻煩PO們多費心,跟業務單位解釋清楚一點,這裡的「主辦」跟規劃政策的「主辦」是不同的,這個主辦只要在網路上寫一篇文章告訴網友,「我是內政部,我的立場如何……」,針對自己的執掌範圍就好了,完全不會有跨到別人業務的問題。
這一件事就麻煩各部會PO,相信這樣的事情會持續不斷地發生,請大家基於PO執掌,儘量協助業務單位理解。
非常感謝各位朋友今天來參加開放政府第42次議題協作會議,今天要討論的議題是動物保護法加重罰則,很多朋友都非常關心這個議題。首先簡單自我介紹,我是唐鳳政務委員幕僚賴致翔,我代表唐鳳政委進行摘要說明,政委本人會在中午過來跟大家一起用餐,並且一起完成下午的討論。
今天會議的形式除了與會在場各位一起來參與討論之外,我們也會在網路上公開直播,在座有任何一位朋友覺得直播對你來講有一些壓力的話,麻煩你舉手讓我們知道,也許鏡頭會試著避開你,如果沒有這個顧慮的話,我們就是按照正常的會議程序往前走。
今天會議的紀錄形式,除了網路上的影像紀錄外,也會有專業的速錄師在現場把各位拿著麥克風所講的文字都記錄下來做成逐字稿。這個逐字稿會預定在十個工作天之後一併公開在網路上,這十個工作天的時間是讓大家所有與會者把自己的發言修得順一點,最主要的原因是,通常拿著麥克風講話,純口語可能不會想得太多,但是事後網友在網路上看到文字可能會不容易閱讀,所以我們會給大家十個工作天的時間,把自己發言的內容修得容易閱讀一點。
這個逐字稿的系統是我們寫的,如果不小心修到別人發言的文字或內容,麻煩通知我們,我們會幫忙還原。十個工作天之後,我們就會把逐字稿公開,也方便所有關心這個議題的網友,或想要討論這個案子的任何人,都可以在網路上找到今天的會議討論了什麼,更可以接著今天會議討論的結果往深一層的方向進行。
有關於會議的流程跟進行的部分,首先今天整個會議都會交由委外第三方專案顧問張小姐,由她協助大家一起釐清議題。釐清議題之後,下午我們會做一個分組討論,這個分組討論最後會請兩組各自推派代表幫這兩組討論的結果來作總結,總結的內容唐鳳政委會把內容原封不動地帶回去報告行政院長及其他政務長官。今天的會議雖然是討論跟諮詢的性質,在會場上不會有任何具體的裁示,但是在會後我們會讓它回到行政院的公部門做決策的機制裡面,由院長跟各部會相關同仁一起來討論今天會議的產出該採納哪一些部分。
會議環境,外面有茶水,洗手間是門口出去往前走,有引導的標示。另外,有關於直播的部分,不知道在座的各位有沒有任何的意見?
如果沒有意見的話,就會把直播的連結公開放在網路上,我們就把麥克風交給張小姐。
對不起,在提案人口頭說明之前,針對會議討論方式,我這邊補一個工具,因為今天有網路直播,所以各位如果需要這個直播連結,或者麥克風在別人手上,但有很多意見想要表達,可以拿出手機、上網平板或者是筆記型電腦,搜尋sli.do,透過這個系統來打字發言。
進去首頁會請使用者登入今天的會議室代碼,這個是1227,也就是今天的日期,透過這樣的方式,即使麥克風不在您的手上,或者是其他的網友在觀看直播的時候,都會把意見送進來,我們也會在適當的時候在議程時,針對網路上的意見或者是現場用手機送進來的意見作處理,以上,謝謝。
之前的議程,原定要報告出訪加拿大的狀況,負責的同仁另外有事,因此更換為小桌長工作原則。
這一份工作原則事前有寄給大家,希望今天在會後如果各位還有任何的意見,可以把修正意見送到我這裡來彙整,這個草案就能夠可以儘快定案下來。
我稍微唸一下每一個草案的內容,「目的」請參閱,接著是「協作會議流程」,主要是分成上半場及下半場,上半場是協助大家釐清脈絡,下半場是透過分組的方式,在輕鬆的環境下討論,因此下半場是需要小桌長幫忙。
之前的兩、三次月會有請大家抽空來擔任小桌長,所以希望把小桌長的工作內容跟要做的事情更清楚一點,讓大家更有意願來做這一件事。
關於小桌長的分配原則,其實是有順序的:任何一位PO有意願參加,即使是你的部會業務跟這個案子可能一點關聯都沒有,我們都歡迎你來擔任小桌長。第二個順位才是從協辦單位去找,接下來才是主辦機關,主辦機關如果PO團隊剛好忙不過來的話,我們才會請主辦機關在「不是PO團隊的業務單位」裡面去找人。
所謂適合的人選,我們的期待很簡單,可以跟著我們一起討論議題,因為主持團隊也不是公部門的同仁,都是從零開始一起來瞭解議題,請部會一起來參加也是主要的原因,因為這樣子,所以在協作會議的討論過程中,比較不帶情緒、中立的與會者,不管是支持方或者是反對方一起來討論這樣的事。
接著有關於時數的部分,我會前有收到PO同仁的反映,這個時數有點嚇人,是不是一定要出這麼多的時間才能當小桌長。
如果需要充分瞭解整個議題的話,會有這五個時間點需要跟PDIS的主持團隊一起討論,包含:參與會前會、確認議題手冊、沙盤推演,正式協作會議,會後檢討等。
文件上註記的時間,是如果小桌長有全程參與的話,登錄學習時數的時間,並不是非得要來這邊待在會議室四個小時,這個是寬鬆的,因為小桌長基於本職的公務上忙不過來,可以透過電話或者任何形式來跟我們討論,這個是沒有問題的,因此時數的框定預想的成本,並不是一定要這麼多的時數不可。
有關於會前準備的部分,我們寫了三點:
第一個是如果剛剛一直重複強調的,我們希望分組主持人在過程中能夠充分瞭解脈絡、傾聽各界的聲音。也許聽起來非常困難,但是實際上就是把議題手冊寫出來,並把議題手冊裡面的東西看熟就夠了,並不是像前面講的一定要很深入瞭解一大堆的東西,這個倒還好。
第二,儘量在事前瞭解同參與者的背景,而且我們希望小桌長跟主持團隊都一樣,可以同理他的立場,他的立場可能跟社會上大多數的人不一樣,也許我們可以設身處地站在他的立場想想看,如果你是他的話,為何會提出這樣的論述,你提出這樣的論述,是希望整個社會能夠達到什麼樣的效果。
第三,因為我們在協作會議當中,設計很多會議流程與工具,希望大家在和平的氣氛下把事情討論完,為何會有這一些會議流程跟工具可以在擔任小桌長的過程中,可以跟PDIS一起討論與瞭解。
像我們上個禮拜五開完有關於汽燃費的協作會議,是用新的圖表,並不是每一次我們用的概念發展單一樣,我們會依據不同的議程來設計表格與工具。
有關於討論原則的部分,如果寫成文字的話,像剛剛寫到我們一樣充分瞭解議題,這個可能大家很難瞭解,所以我們試著用對話的方式來把它重現,像我們要一再重複確認來開會的人發言是什麼意思,用比較簡單的話再問簡單一次,或者是大家針對某一個爭點討論了一段時間之後,我們就趕快做小結。
這個小結有幾個重點:第一,明示、暗示的所有與會者,要確認往下走;第二個是討論那個點有沒有共識,如果有的話,就把這個close掉,如果沒有共識的話,我們確認針對這一塊有共識或者是沒有共識,我們就停在這裡,再讓議程往下推。
原則上透過問句或者是引導的方式,試著在小組討論的過程中得出大家都可以接受的結論,即使大家都不能接受,我們也可以表達這個意見收到了,也許在這一場會議沒有辦法解決這一個問題,但是這個聲音我們會記錄下來,而且會讓未來所有關心這一個案子的五千位網友一起知道有提出這樣的觀點。
紀錄的方法也很單純,通常小桌長不會只有一個人,一個小桌長也搭配一至兩位的PDIS同仁,我們會把裡面所討論的東西,透過便利貼的形式、心智圖的形式一起分類出來。分類完之後,我們要一直提醒所有的與會者,要回到最核心的問題,像會議的過程會發散到比較無關的地方,但是我們會拉回來今天會議的核心就是在討論燃料費,因此會討論到這裡。
有關於客觀中立的部分,還有討論動能與節奏的部分,大概是類似的邏輯,只要主持人在處理的過程中,只要保持一定的中立,而且確保重視每一位參與者,只要他想講話都有機會發言。
至於「保持討論的動能與節奏」,這個是比較藝術的層面,如果過熱或過冷,都不是有效率的會議。所以今天是要透過小桌長情緒上的帶動,我常用的方法是講一個很爛的例子,大家會罵你說事實並不是這樣子,討論的氣氛就會出來。真的有人非常激動的時候,我們聽完他說了之後,我們把他的意見記錄下來,有關於表達激動情緒的部分,我們是透過ORID去處理,讓整個會議進行過程中的情緒比較平和。
如果小組討論的過程中有一些衝突,儘量協助大家在衝突發生的當下,表達我們很重視他所表達的意見,但是不要讓衝突雙方的氣氛再升高,在最嚴重的情況之下,我們可以在這個節骨眼放棄不一定要有共識,某一些議題在很爭議的狀況之下,不可能透過短短一場會議讓所有人得到共識,因此小桌長的狀況稍微掌握一下,如果衝突已經升高了,就不要在這個階段去強調非得要強求共識不可,也許先擱置,我們先處理下一個比較有共識的部分。
最後一個點是,在分組討論結束之後,我們要做一個成果報告,挑選也會比較小心一點,成員的挑選等於是總結今天這一整場會議的結論,通常是假設一桌有十個人,小桌長會試著從裡面挑中位數,並不是發言最少或者是最多的,看起來比較能夠用平和的情緒去表達這一場會議發生了什麼,我們會試著從這樣人選去找,不一定每一場都可以找到適合的人,必要的時候,小桌長也可以說如果大家不想報告,我們就試著幫忙大家報告,這個部分也沒有問題,以上是我們針對小桌長在整場協作會議要做的事跟注意的事項。
不曉得各位有沒有任何的建議要提出的?
這個部分是在談小桌長的工作原則,我們上個禮拜也臨時抱佛腳拜託交通部PO當小桌長,是不是可以麻煩她說一下在這一場會議當中所觀察到的狀況。
sli.do上也有幾個。
我稍微說明一下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我們在12月底會發一個函,提到各部會PO滿一年的話,可以考慮作業務上的交接或者是繼續續任。
同時,這個函也會處理今年度大概參加了幾場的協作會議、教育訓練,讓各部會有敘獎的機會。
接著,新任的PO是明年1月才開始,我們會儘快讓各位有時間簽辦,按照去年的經驗,PO的共識營,目前還沒有很多的細節,但是通常會是在農曆年前後,大概需要兩至三天需要辦共識營。
依據草案工作原則的寫法是有優先順序,是以自願者優先,如果要把輪職表輪流的話之順位放進去的話,我會建議放在「3」後面,也就是當主辦機關PO也沒有更適合人選的時候,我們透過輪職表的方式再挑選其他的PO,當然這個順位可以再討論,看要放在最前面中間或者是最後面,我覺得有一個輪職表讓大家有所依據,並不是自己一個人在部會裡面說「我很想去,但是沒有很正當的理由」,相對來講會好一點。
歷次協作會議摘要報告,先請序號9。
序號37,健保卡案,請衛福部。
序號40,東沙環礁國家公園案,請內政部報告。
請海委會。
不好意思,當時還沒有列到,序號41的燃料稅案,請交通部。
人總PO想報一下以時計假的案子,請人總。
接下來是討論事項,有關於12月份的協作會議討論及投票,請國發會。
我補一點意見,像有關於車輛財損的相關提議,國發會會提出來,2016年至2017年年底,陸續有非常多在「Join」平台上不斷地出現。
當然是不是要召開協作會議或者是是要透過什麼樣的方式處理,我這邊並沒有很具體地堅持,但是我會覺得當網友持續在網路上提案的時候,主辦機關是不是可以要有更明確的說明或者是轉譯做得更好的說明,也許常常不到五千人,但是一直有人想到這一件事來提案,我想對機關也是某種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