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爭取副署長的同意,如果我們這邊都要貼標籤的話,你們是不是都同意剛剛的意見都標上去,就是你們提出來的解法?如果我們要統一規格,也就是這個是誰的意見的話,我們等一下可以全部做這個部分補充,可是看你們要不要?
因為現在是講標籤。
沒關係啊!我們事後再補,有沒有需要?
接著是漁民作業、擔心釣客的魚獲至漁市場。影響漁民作業的部分,當然大家共同協商出一個區域的劃定。有人提到可以參考「剪尾」制度,你如果是垂釣的人,你要
漁民有經過漁業許可嗎?
我有一個問題,東海岸原住民採集,如果在路邊販賣,也是一樣嗎?有法源只是沒有執法嗎?
法條部分,我有一個好奇,像第3條所稱「漁業」是指採捕或者養殖水產動植物業,理論上不能釣?
下一個部分沒有問題。
我們接著到最後一個部分。釣客團體是少數人不自律影響觀感、目前規劃的平台不一定符合需求、基礎設施不足、願意使用者付費且同意以漁船的作業為優先、會有維管費用收受的顧慮。
我多解釋一下是因為……
這個是他們的意見,共同的解法是進場管理,是管理作業要點第13條及釣客進場管理。
好。
雨蒼打的,但是我們現在沒有要討論這個。
9點會從台北車站發車,考慮到很多南部上來的人,銘錦上次搭車過去,到漁會是要一個小時20分鐘左右,因為那個時間塞車,10點30分陸續到,可能11點坐定,但是就會卡到一坐好,大家沒多久肚子就餓了,所以可能先發餐盒,先發好,然後大家就開始坐著開會。
所以會是一台四十二人座的大巴,是嗎?
不用算我們,我們自行處理。
要。
我們想要掌握一下人數。
我們有窗口,自己處理。
有開放的都會來。
有,提供的名單是全部都會來嗎?
包含琉球區漁會。
我下個禮拜五跟你們確認名單。
前一天5點以前會趕到。
最後一件事,議題手冊的初稿,禮拜一早上會寄給主協辦單位,然後請你們確認。
最後一個,我們當天會議有沒有要直播?第一個會場一定會到第二會場,只是這個訊號有沒有要公開直播出去?可能跟大家討論一下。
就是網民們可以看。
我們辦公室原則上都希望直播。
海委會呢?好,沒有意見,謝謝。
那沒有問題,都確認完畢。
所以討論聚焦在一級港嗎?
我想請問一下這個跟內政部營建署的國土計畫有沒有關係?儘量海域的相容性事項?
大家可以定調今天就是會前會嗎?
3月6日以前可能嗎?
拿到利害關係人跟資料之後會開始進行訪談。
15日要訪完,21日以前要把議題手冊寄給所有的人,所以18日至22日可以再開一次會前會。
打一個岔,第二個確認主協辦單位跟分工。
或者會諮詢的學者,只是幫助我們前期在蒐集資料,並不是要讓他來會議上,只是讓我們的資料蒐集可以完整。
剛剛致翔的簡報有提到,我們要如何能夠反饋給我們的PO制度,因為今天在場有很多有經驗的PO跟沒有經驗的PO,剛剛講了一個比較口語的東西,今天上午可以來想什麼是很強的PO,下午就可以接續討論很強的PO可以具備哪一些,像工作能力、特質,我們可以怎麼樣在PO的制度或者是網絡當中,讓PO可以發揮得更好的功能?大家可以思考一下嗎?
剛剛有提到法務部的PO,因為他身兼國會聯絡人跟法務部PO,請他說明一下。
我叫詹壹雯。
謝謝法務部的PO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