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
接下來請國教署原特組昂諭來幫我們簡報。
接下來請國教署校安組黃秀茶科長來幫我們簡報。
謝謝黃科長針對地方輔諮中心跟部分教育部所屬國立高中人員的相關規定及人數給了我們一些簡報。
接下來請學務特教司。
謝謝簡報,我們會用心智圖這個工具,快速幫大家盤點一下今天討論的議題跟整個脈絡是什麼。
我們從這個問題的緣起談起,要討論兼任專業教育系統專任人員的鐘點費,你們看各個相關單位的簡報,可以分三大塊,像專門服務特教生高中職以下的法源依據是特教法跟幼教法,預算來源有中央補助地方政府,申請障礙經費辦法及相關的實施要點,也有訂了中央跟地方所編列預算應該要有的比例是什麼。
預算類別主要分為人事經費跟業務經費。人事經費還有一個附表,我們在議題手冊當中,還有剛剛國教署原特組的簡報也有提到,附表裡面會包括定義了相關人員的實心、終點費,還有依據學生時數會分為九個級距。
目前師級的現況是800元,也就是今天要討論的基準,根據國教署原特組送回來的資料顯示,108年上半年外聘的人員合計是1,214人,這一次的提案人建議希望可以調高為1,250元/時,剛剛蕭老師簡報,他認為這裡面包含不只實際服務的費用,還有包含行政成本跟交通成本的估算,所以建議提到1,250元。
針對地方政府的訪談,還有8月21日有做了一些地方政府的研議會議,地方政府建議1,000元至1,500元不等,他們當然也會有一些相關的顧慮跟考量。
第一,部分的地方政府會調高,他們會認為地方政府的財政負擔非常重,所以希望中央給予一些補助。
像剛剛也有提到他們認為兼任人員的鐘點費應該要調,但是不能太高,否則會影響專業人員的意願。他們又進一步提出一些建議,是不是應該要同步調整專任人員的薪資,但是也有地方政府提到專業人員及各縣市的級距並不同,因此建議教育部應該訂專業人員薪資、聘用年資等一致性規範,這個部分教育部有一個回應,也就是這個薪資的規定都在輔導人員設置辦法裡面,大家可以去參考。
另外,針對鐘點費的調整,專業受訪的七位人員,建議調整800元至1,600元不等,為何有這樣的考量,等一下分組討論或者是補充的時候可以提出來。
他們會這樣建議,主要的原因是,他們認為這樣才不會造成教育系統跟長照系統同工不同酬的情況發現,但是教育部跟地方政府的主管機關也認為學校服務跟長照服務這兩個場域不能類比,因為長照到宅服務的風險比較高,但是另外一方面,教育系統的人員可以提出,在學校裡面要提供一些策略評估,或是事後的行政工作其實是比較繁重,所以兩邊各有優劣,但是沒有辦法類比,大家可以細緻討論。
地方政府也確實有人提到確實現在有很多長照機構會吸納專業人員過去,開始已經有這個情況出現了,因此希望教育部可以進一步瞭解之後,來做一些比較及調整,因此國教署昂諭做了非常詳細的說明。
除了鐘點費之外,還有每日支領的上限,一般是不超過3,200元為原則,折抵下來等於是每一日服務4小時。在偏鄉地區每一天不超過4,800元為原則,相當於每一日上限只能支領6小時左右的鐘點費,不管是中央、地方或者是第一線的專業人員,他們建議放寬每一日的時數上限,因為有提到非常多到偏鄉服務,像舟車勞頓,回來還要提一些個別教育計畫或者是行政工作,可能就不只了,所以他們希望這邊可以一律調整,而且這邊的調整就會間接回饋到當日薪資總額的上面。
大家幾乎都有提出來的是,應該要增加偏鄉服務的誘因,可能就不只是剛剛上面列的那幾個偏鄉。像新北市或者是高雄市都有提到在他們的轄區內其實也有很偏遠的交通,一趟去就要兩個小時的地方,並不是這邊六個小時才叫做偏鄉,也有偏鄉專業人員招聘不到的問題,所以希望提供誘因,不管是用交通費的方式補貼,或是到偏鄉服務,鐘點費會比較高一點的方式,大家可以進一步細緻討論,也有人建議偏鄉地區不應該設時數上限。
但是這樣會有問題,不只這六個是偏鄉的話,到底要如何定義?教育部認為或許未來會參考以偏鄉條例為基準,可是各地方縣市政府可以依據文化教育或者經濟資源不足的問題來自己定義。
專業人員也提供非常多第一線寶貴的建議,我把它歸納成從實際的服務情形來講為什麼鐘點費是需要被調整的,因為他們的行政成本、工作時間其實比起到其他的單位服務,真的高非常多。到衛福部的長照系統或者是到其他單位演講相比,在教育系統的鐘點費跟薪資待遇,真的是相對比較低的,剛剛sli.do上有提問,我們也收進來了。
也有人問到提高鐘點費提高就可以進入教育單位服務嗎?這個是一個問題,我們先收在這邊,等一下分組也可以討論。
這個是高中以下服務特教生這一塊。
接著是由學特司負責的,像大專院校是依據學生輔導法來,預算來源是依據這個要點來作為補助,然後還有分為中央補助跟學校自籌,不得少於中央補助20%,這個剛剛都有報告過了,現況也是800元,但實際鐘點費由各校鐘點費為基準,這邊是前兩年的統計數據給大家參考。QR code也都有心智圖可以看到。
像學特司的意見是,像今天或是後續教育部裡面,如果有什麼樣的研議或者是決議的話,就會配合一致性的調整。
第三個部分是國教署校安組針對地方政府輔助中心跟教育部所屬國立高中17所放在這個地方,其實分工非常地細,是依據這個諮商要點來的,相關的人數也在這邊給大家參考,總共去年度外聘人員加起來是304位,他們同樣也會針對最後的決議有一致性的調整結果。
主要我們在今天會議前幫大家盤點到跟蒐集到的所有資訊,我不知道上面還有沒有什麼遺漏或是沒有講到心中真正想要提的重點,在這個時間,再給大家15分鐘的時間,請大家即時幫我們補充,主持團隊的人就會幫你們把即時意見打上去,有沒有人要先發言?
不會比到1,000元的營養師那邊去?
因為在學校的寒暑假是沒有業務的,所以整體來說,兼任的薪資來源會相對不穩定。
瞭解。
所以您的意思是,即使是提供間接服務,但是在學校裡面提供的場域,可能還是要到醫院去,如果狀況比較差的時候,但其他跟老師或是跟家長的溝通成本,其實還是一樣非常高?
所以您的意思是實際的情況,有些學校或老師會希望專業人員提供直接的服務,你們也會提供直接的服務,是嗎?
你覺得不能一分為二,而是你們認為為了照顧小孩,需要溝通協調的非常多?
其實你們提供的經驗有點類似於剛剛所提到的,像學校系統跟長照系統沒有辦法互相類比,熟高熟低,而是應該要在教育系統裡面服務的實際情況來看,應該要支付你們怎麼樣的鐘點費才是比較合理的。
謝謝。你剛剛提到的建議,第一個是希望提供身心障礙學生服務,中央補助地方政府的標準,不應該分輕重;第二個是希望分成主要治療師,主要是在服務的模式上提供另外一個見解,如果上面的文字有任何不足以表達你的意語,請提出來,我們會直接在上面修正。
這個部分教育部有沒有相關的同仁可以初步來做回應?先簡略回應就好了。
副組長的意思是人數的比例跟級距有可能之後可以再做研議跟商討?
我們把不同的意見並陳在上面,剛剛嘉義縣政府的同仁建議要用主要治療師的服務模式,您提到每一個治療師有各自的專業跟看法,而且學校裡面也已經有個案管理的特教老師,所以應該以這個為準。
當然很值得提出來大家一起討論,但是您也有提到我們議題手冊也有寫到,現況因為經費預算的限制,所以某一些學生所受到的個案其實是不足的,而且每一個學生所需要的服務次數也不見得相同,所以你提出不同的合作模式,等一下小組確實可以再詳細討論。
還有沒有人要回應?有沒有其他的縣市政府或者?我知道有來自宜蘭跟花蓮比較遠的地方,要不要提出一些現況所遇到的問題及需求。
謝謝你提出來,這也是滿重要的,也就是在法規制度上的限制,因為各個治療師的法的場域不同,所涉及的相關單位不會是只有教育部,因此這個意見我們會先收起來,教育部可以將這個意見商討,你的意見我們會收上去,小組也可以再提出來討論。
您的意思是要說可能因為法規的限制,所以很多治療師在學校系統服務的時候,會被認為是間接服務,但是實際上在執行的時候,學生輔具的使用或者是諮商或者是治療,其實也是在做直接的服務,因此實務上跟法規上也還有一段落差。
有沒有其他的資訊要補充?我們再給大家3至5分鐘的時間,我們就可以進行簡短的休息、分組討論,有沒有在上半場各位的發言,想要進一步釐清跟提出意見的?宜蘭的主任。
謝謝許主任,您提到的是教育行為跟醫療行為其實應該要明確區分,因此在法規上要釐清。
另外一個,專業人員入校服務要提供什麼樣的模式,地方政府應該要有權責來做規範,並不是實務上各自的情況不同,然後就依現在的現況繼續下去。
還有沒有其他的意見?如果上半場沒有非得在這個時候提出來的建議,很歡迎等一下抱持更多的發想進行下半場的討論。
這個會影響到專業人員配置的問題。謝謝,我們會把您的意見收上去。
台北市政府有沒有要補充一下?
謝謝你的補充。你剛剛的意思是巡迴輔導班,像特教中心是來自於巡迴輔導班,本來就不會設治療師,只是人事掛在那邊,也就是屬於教師。
我們做一下文字修正,是「來自於巡迴輔導,而非特教中心」,有沒有釐清賀治療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