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記工廠是源自農地工廠議題,早期農村時代鼓勵發展產業、設立工廠,時代演變至今,保護農地轉變成為重要議題。為什麼當初工廠可以設在農地上,甚至有可能危害環境,所以現在須要被納管檢討。99年由立法院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增修第33條及第34條輔導未登記工廠,在法令授權下,允許以劃定集聚特定地區跟補辦臨時工廠登記來處理。補辦臨時工廠登記的對象是屬低汙染工廠,且要符合環保、消防、水利、水保等法令規定才允許進到輔導範圍內,其後針對這些廠商進行後續輔導措施,包含土地、經管等措施。
我先回答一下,有嘗試用懶人包,大家知道懶人包有優缺點,快速了解但內容沒辦法一次表達很多,但很多都是藏在法律細節裡面,像媒體輿論發酵的點不是政策內容,就會變成法令細節很細但不會有人去看,一般人不太了解這議題時只會標題殺人,只會就某些標題去看,不會看規範哪些東西、做了哪些事情。
中間就要付出,回饋金至少十幾萬跑不掉。
不止。
大家好,我們因為政策已經過了好幾年,現在想說下一步怎麼做,曾經引起很大騷動,院裡面要我們討論這個議題,今天階段是在評估階段,下一步政策怎麼走,有些立委急著提出修正案,所以要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