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經濟部、教育部跟國防部分別提過,經濟部是未來無人機製造要不要標準?也就是源頭管理。有時大家看法規會講從源頭開始進口製造就管好。
那是最理想的。
對,但是因為現在全世界約有百分之七十的無人機係大陸製造,而相關定位資訊、頻譜、飛行圍欄等技術規格尚未形成全球統一的標準,我們自己面臨的情況也一樣。
就國內而言,自行製造的少、進口的多,現在進口主要以航空模型方式在進口。
我想未來這一塊勢必必須要面對,我講的是未來式。
國防部是剛才參議有講的,如果是在危險物品的恐怖攻擊概念,那個是另外一個領域,那是國安領域。
另外,教育部是培養人才,因為無人機未來要作什麼用,真的是太廣泛了,因此將來要如何利用教育行政的力量培育相關人才,可能也需要規劃。
NCC的部分就是剛剛所講的頻譜分配工作。
(簡報第5頁)現況剛才有講了,其實現在就申請了,現在法律沒有通過,我們有公報一個就是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型態要使用,就是可以來跟民航局申請,中華民國平均一年有一百件。
全國各地。
包括馬公研究非本島,因為是視距外的,也會申請。
無人機管理現況,我很快(說明一下)。
很多人說無人機現在沒有人可管理,其實現在是可以管理,像民航法的概念是在機場四周,如果施放風箏、天燈,甚至養鴿子進到這個空域都可以罰錢,無人機進來也是用現在的概念就罰錢。
軍中《要塞堡壘法》規定不能拍攝、攝影,無人機進去攝影一定可以依照軍法;鐵路法也一樣不行。
那在美國,臺灣比較難,因為人口密集,你擊落,但是下一個倒楣(笑)。
上次也有講鐵路法、公路法都有同樣的概念,鐵路上空是禁止妨礙類似高鐵撞擊或者是鐵軌有義務妨礙鐵軌的安全,概念上都可以用這一個方式去罰。
(簡報第7頁)接下來是有各國國旗的這一頁,最左邊一至六。
不是。
對。
就是用公報SOP來辦理空域協調。
接下來我們就進到草案民意考量的幾個要素。這上面是國旗,歐盟整個統計區域的標準,有日本、韓國跟我國的。
最左邊是一至六,分別從最低註冊的重量、人員操作要不要給證、適航檢定,及一般操作限制,比如有一些是玩具類的,基本上政府就不去管理,就維持原來的空間。第五個是排除限制,要申請排除是什麼條件。第六個是取締,因為法律要有效,如果沒有取締,等於是條文而已。這個部分我會逐一介紹,我們一一來看。
接下來是註冊重量,美國是250公克,歐盟也計畫訂定250公克,250公克也是有科學依據,250公克是以400呎的高度自由落體,下來的速度是201公里/小時,等同於298焦耳,這個能量表示你撞擊你的頭部或者人類脆弱的部分是重傷,因此律訂這一個重量當作基礎。
第二個目的,像美國跟我國的計畫用途是,希望在註冊的過程跟註冊者互動,建議一個安全操作的教育,甚至有什麼必須要在哪裡申請,經由這一個過程,註冊會有網路的互動過程,希望看完影片知道哪一些是危險、哪一些是要申請的,希望(經過)這個過程教育……主要註冊的重量訂這麼低,除了有科學依據之外,希望這一個過程有給玩家一些教育,因此這個註冊也是採用美國跟歐洲的250公克。
(簡報第9頁)人員操作證的部分,如果人員操作證可以看,美國訂25公斤以上要考操作證,每兩年要重新再考一次,年齡是16歲以上。
歐盟比較完整,把玩具類的除外,14歲以上就可以考證,日本跟韓國目前還沒有律訂出來,但是個案申請,裡面都會考慮到操作經驗有這一個項目,因此我國的部分會採用美國的,也就是休閒娛樂用的25公斤以上,我們會要求學術科都要考。
如果是商業用途,等於全部都要考試,操作每一個都要考,不管操作多或少,因為操作的頻率很高,所以相對風險比較大,因此操作的人就要求考證。
各位看到分工,各國上都有分別表示出來,雖然主管機關都是民航機構,但是實際上無人機在這一種取締作為都需要警力的協助,這個在網路上都可以查詢得到。
這個部分是目前我們跟警政署持續溝通,因為警政署在會議中曾表達執行上的困難。
確實要取締,沒有警察的協助,真的有實質的困難。
(簡報第10頁)接著是適航檢定,這個是講無人機必須要作檢定,這個有些是從簡單的電池包裝或者是外殼的傷害性著眼,但是在150公斤的適航檢定就會有國際標準,所以未來民航局也會律訂一套標準。
目前都是訂25公斤以上,可以看各個國家,像美國、歐洲及韓國都是25公斤以上就要作檢定。
接著是操作限制,這個就會跟一般玩家比較有關係,不管哪一個國家律訂的操作限制都相同。第一個是目視範圍內,也就是視距內;第二個是白天。
第三個是400呎、500呎的高度,不得飛躍人群上空,這個是圓柱體,在合法的地方玩,基本上就不用申請,只要來註冊,就可以在任何合法的地方,像跟現在玩遙控模型飛機一樣,甚至父親帶著小朋友在合法、這一些條件底下玩,這個是一般的操作限制。
接著是有關於限制排除,如果今天想要在晚上玩,或者是要拍人群上空,或者飛一千呎要拍交通部或者是行政院的空拍,這一些限制上的排除我們有律訂,第一個是法人,而這個法人是公司行號,要學校團體及基金會,法人必須申請自己訂一套SOP,也就是列出所有的無人機,可能兩台或者是五十台,都有列出來並註冊,考證每一個人都來考,自己訂SOP,要很小心要注意什麼,在這個前提下可以申請限制排除。
對,也可以晚上、也可以人群上空。
但是這個會加在縣市政府的條件,好比去拍台北市政府,但是民航局不能單獨同意他去拍台北市政府,可能就要加上台北市政府同意。
沒有,這裡有兩種情況,一個是高度不超過400呎,你只要在人群上空或者是拍建築物,基本上一次核准以後,就是一個時間了。
是。
但是如果要在400呎以上,因為牽涉到大型航空器飛,如直升機,那一種就要逐次申請,就如政委所講的,每一次要講飛1,000呎、從哪裡飛到哪裡及什麼時間,這個時候要提出申請,因為民航局要協調隔絕空域,不然的話,只要有直升機一進去就危險。
是核准以兩個概念進行。
以下的部分,當然現在沒有律訂,但是原則上是可以長時間的。
基本上就靠協會管制。
謝謝。
限制排除其實對象也滿多的,最主要是媒體或者是空拍業,這一塊就是會長期性申請。
像人群上空要申請集會遊行,有時會牽涉到地方縣市政府要不要同意,也就是這一塊的許可。
接下來的是修法原則,這一塊是修法的規劃,大家參考。
主要是安全第一,因為民航法出發點就是大眾的飛航安全,接下來才是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