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要花的錢都是一樣,是提早花或者是後續花的問題。
我這邊就放了三張快速的回應:像退稅就是依法退稅;還利於民是要剩餘才可以;稅務獎勵金是……
然後剛剛國發會這邊提供的事實,是不是可以補充一下?就是指效益有限的論述是立基在什麼之上?剛剛有提到經濟成長是0.2至0.4,但是花了800億。也就是要提供一個事實,像效益有限,有人就會問效益有限是什麼意思,也就是要有一小句話去補充這一件事。
那一小句話可以怎麼寫?
我們先放在旁邊,看要怎麼樣加到脈絡當中。所以「賦稅的人權保障」先放到後面。
我記得看到簡報好像也有針對這個。
所以也不會有侵犯人權的問題?
所以是不是要直接拿掉?
這個部分要放在哪裡講比較好?
你可以直接放嗎?我們先看一下稅收為何會超徵。
現在資訊有一點分散,如果解釋完這一個政府收支規範實務、收支概念解釋完之後。這應該也是符合剛剛的脈絡裡面,也就是什麼是稅收超短徵,這邊都是同樣的,我再連在一起。
為何稅收會超短徵?這個會跟剛剛的脈絡一起接著講,也就是解釋這個。
我等一下再連起來,超徵的錢用在哪裡,這個是比較後面的部分。
如果超徵的錢用在哪裡是回到哪幾個問題,這個算是一個,這個是可以回應,所以我先拉(把便利貼)出來。
我覺得這個是一個解法,他提出說希望政府檢討。
這個也要對應到簡報的用字。
第二團會直接接到超徵的影響,是不是?
我記得我們之前訪談黃老師,他就是有提到這一件事,他那時訪談的原意是既然每一年都有這樣超徵的數目,我那時有問致翔,致翔是說不管數字差多少,只要有差,負責的同仁都會需要先報告,要說明為什麼。黃老師的意思是,針對資訊公開的部分提出,他說既然政府有這樣的檢討,這個檢討是不是可以讓人民知道,這個責任就不會是黑盒子,因此他的訴求並不是政府有沒有檢討,而是那個檢討是人民是否知道。
但是我覺得人民有知的權利,是否看得懂是另外一件事,可以找別人去轉譯。
我覺得可以講這個在哪裡就好了。
我覺得這個很細節。
對,因為當時訪談,他的訴求是資訊公開,所以我這邊寫「每個月財政部統計處每個月有發新聞稿及分析」,到時我再貼連結,這樣就可以知道。這個怎麼找?
所以前面就結束了,看一下超徵的影響有對到哪裡的提案,這個是一個。
我先把這個拉掉,從這一題到這一題,這可能還要再用另外的圖處理。
除了這一張要特別處理,這都是可以用這個脈絡處理掉?
我另外拉一個脈絡給他。
我先讓它跟法規脫離。
這樣會不會很複雜?是跟法規有關沒有錯。
是政府的預算嗎?
還有一張是「為何稅收超徵,債務卻增加」?
如果懂這個的話,就會懂那個。
這個要回答上面的哪一個問題?這個是要呼應哪一個?
沒有在P裡面?
所以是要回答立法院的那一個。好像沒有很直接呼應。
所以是放在「影響」這邊,關係有一點像這樣的關係?所以這兩個簡報要接在後面?兩個疑慮是「5」跟「6」接在一起,每個都有接到政府的回應,「可否還利於民」,所以我把這個拉過去。
這個是原本財政部的說法?關於可否還利於民,財政部這邊的說法有四張便利貼。
因為那時致翔有舉養樂多的例子,這個是因為那一張的概念。
但是如果沒有寫的話,民眾是不是不知道這個概念?如果只剩下有剩餘才可以的話,他們就沒有養樂多的概念,也就是除了要用剩餘之外,不應該這樣子做。
他們會不會想說可以透過別的?
應該是說還利於民的這一件事有存在,可是不是建構在超徵的這一件事,但是他們會想說是有別的可以還利於民。
我在訪問黃老師的時候,他有提到新加坡的做法。
是寫香港3月23日「財政預算案,財政盈餘台幣5,000多億」,把四成給民眾。
要加一個事實說明「5兆」嗎?
只是我們能不能解釋為何可以選擇這個解釋。
能不能講出這一句話?
還是我把它接在後面。
最後這個部分要拿掉?
這個是剛剛前面講的地方出來的圖,到時圖出來我再補,剩下來的都差不多了。剛剛是說這一串可以不用放,我是不是把它拉掉?
最後再確認一次,因為調整完畢以後,釐清一至七的順序有再態度一下,因此我確認一下調整的順序,一開始會先講政府收支,因此這個還是維持原本的收支規範,只是收支規範裡面會包含平衡,平衡這裡面的這一張圖要加上百分比,這張圖還要加上到地方的圖。
第二個部分是,在這個脈絡裡面,還是要解釋收支的規範,就會帶到什麼是超徵、短徵,所以脈絡一至三都解決了,賦稅人權會來到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