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法律人是當然的,但是很多社會上有很多人不覺得,很難跟他講。
主要是經濟部,然後會同交通部。
請問駕車中會有內政部警察的問題嗎?
我記得裡面有寫到加強查緝的部分,也就是我知道臨檢比較多。
標題是幼童傷害嗎?跟剛剛講到的虐童,其實脈絡上不一樣,講的像小燈泡或者是隨機被犯罪的狀況。
因為對他來講是虐童,也就是剛剛所講的主要照顧者。
對,我原本的模擬是要由提案人之間溝通,這個是我原本的想像。
但是我們需要聚焦在酒駕這邊,然後找一個兒權的人來,我們有討論到兒權的部分嗎?
而且那個又會變成是另外一個戰場。
人權教育恐怕沒有辦法用直播就講清楚。
分組協作如何處理?
我的意思是主任是檢察業務,我是關於人權業務,如果分開到兩個主題,可能這一個組在討論檢察業務,我是沒有辦法回答任何問題。
所以會前會就是要更早排。我們的意思是,今天討論的其實是整個邏輯跟脈絡及原則的問題,但是這個在之前我們的簡報已經針對這一個問題的想像了,但這又不是最完善的方案,所以變成我們要再回去改我們的簡報。
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