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是 CC BY 授權,你再不改變它的 credit 的情況也可以。
這很多都是兩用的,好像很難一概而論。好比:像我們有一個 111 簡訊平台,那個平台現在也是一百多個機關整天都用來發簡訊,但是在最開始的時候,並不是為了防詐的目的而設計的。在最開始的時候,純粹只是因為我們數位部正在想,我們怎麼樣把我們的訊息發送出去,好比像我們要發問卷,或者要邀請大家來參與審議。
當時有碰到一個情況,南區國稅局要發一個什麼報稅的訊息,就是如果用線上報稅,可以參加抽獎的連結,但他們就用一般「09」什麼的號碼來發送,然後就被當成詐騙,所以其實它就是一開始並不是為了杜絕詐騙或防止詐騙,可以說先讓我們的訊息不要被誤認成詐騙,這個叫「provenance」,就是溯源的概念。
剛好也是因為我們是這些號碼的主管機關,所以我們就跟行政院提議說,我們為自己做一個 「111」短碼平台,但我們願意分享出來,大家透過共同供應契約共享這個號碼,就不用每個再去請一個 1922、1919 什麼的號碼,大家都可以用這個短碼。結果真的台水、台電等單位都說他們常常被偽造,偽造他們要繳什麼電費水費等等,所以他們主動來合作,他們再告訴大家說以後都只會用 111 發了,不會用別的發了。這個時候就有防詐的功用了。
所以,我們做基礎建設,其實是為了我們自己的公信力、為了確認信任等等,但是到最後就發現這些興利的做法,很多也有防弊的作用。所以它是兩用的。
對,就是說好像只有藍勾勾的才是人,其他都要當機器人,有點這種感覺。或是我們見過面已經換過的,那個是人,但如果沒有的話,就是機器人。如果有三個你見過面會有藍勾勾的人共同推薦的,也許是人,但其他的都當機器人。
在鏈上這個早就是常態了,現在只是說我們即將進入那種世界,在實體世界裡也是這樣。
但是無論是聲音或者是臉或者是什麼,有我最近在那個 Eleven Labs 才練了一個我的 Professional Voice,真的是蠻厲害的,就是我念了那本書《Plurality》十分鐘,它就可以幫我把剩下的章節有聲書全部做出來,而且那個抑揚頓挫,我自己完全都分不出來。
對,那但同樣的聲音,我沒簽的話,就要當假的。
對,所以扣合特定目的,這個對我們是很重要的。我們後來甚至有去找法務部做了一個函示,有一個會議記錄特別就是在講說這個不算通訊,因為你只是把你掃的 QR Code 暫存一下下到你的電信商,通訊是說你透過電信商連到另外一個人才叫通訊。你只是暫存一下,沒有疫調就刪掉了,有疫調你還可以反查誰來疫調,這種不叫通訊。
因為它不叫通訊,所以就不在通訊監查的範圍。所以就算是有檢察官,甚至任何人覺得說你牽涉重大犯罪,但這個也不能夠用來做通訊監查、不能用來做起訴你的證據,我想這個判斷就很重要。尤其東亞,其他政府不是這樣判斷的,當時疫情的時候很多說一定程度以上的重罪,就可以用你的疫調的資料來當作這個入你於罪的資料,所以你可能去過哪裡或是什麼東西。
但是只有在我們這邊,也是因為我們透過這種比較隱私強化的方式,就算調到了,也是十五碼的一個亂數。
所以就它有第一層技術上的防護,但我們很快就補上法律見解上面的防護說,你當初蒐集的時候說要這個用途,這就是這個用途。
所以,回答你的問題,確實有的時候政府為了某些特定的用途需要蒐集,但我們現在在做的這種有點像資料的基礎建設,確保它不會超出這個一開始的目的,除非在你個人同意的情況下說「我捐一些統計性質的非個資數據來做研究吧」,那個也要你同意。
可以這樣理解,因為疫情的時候,大家對於這種資料就是目的外利用都相當的敏感,這也是很多人第一次接觸到這個議題。也因為這樣的關係,所以我們也很公開說,我當時就在中研院研討會公開說,我們支持要一個獨立的個資的保護機關,現在也已經成立籌備處了,就是獨立個資會的籌備處。
所以,今年應該很快他們就會提出組織法,那我們就會有一個歐盟規格的獨立的個資機關,來確保說你剛剛講的那種概括模糊這種收集之後,做一大堆這個當初沒有辦法想像到的利用等等,沒有現在會有獨立的個資機關。它不是只是幫民間部門來檢視,它也幫政府來檢視,確保說我們各個部會,包含數位部在內,沒有說一套做一套這樣。這也是我們取得 GDPR,就是歐盟的那個氏族性認定,不然等於類似被資料禁運的一個最重要的部分。
所以我想我們很多技術上的設計,就是搭配著這樣一套獨立個資會,歐盟標準的這個趨勢來設計的。
對。
我想這個「交易」要廣泛地來解釋了,就是說如果我一開始就知道會被用來做機器訓練、做什麼的目的,我發現它訓練出來的結果跟我一開始提供的有違背,好比說有某些偏見、有某些幻覺等等的時候,因為我是相關公眾,所以我會繼續收到,這就變成是類似我們叫「Data Coalition」的資料協作關係。
所以,我理論上應該要有這個權利繼續對這個模型去進行堆砌、進行調整等等,因為我有辦法知道它取用到我的哪些資料。所以,我只要改變這個,理論上下次堆砌或微調或重新訓練的時候,我就可以改變它,而且把它變得更好。
現在的問題就如同你剛剛說的,很多這些 YouTube 影片的提供者等等,他其實根本也不知道,也無從參與它被這樣子訓練出來了。所以,如果中間因為他參與的部分產生了偏見或幻覺或怎麼樣的話,其實他也沒有辦法知道。現在也有很多研究,像微軟的那個 Phi 模型顯示,其實你如果一開始就專門為了機器學習而主動提供這種極高品質的資料,在那個應用場域裡面,它有的時候在模型很小的時候,還是可以展現出不遜於大模型,或甚至比大模型更好的這些做法。就是因為它資料的精緻度非常的高這樣。
所以,有的時候重質、不重量是有必要的,而重質、不重量的其中一個方式,就是透過大家自願的參與。所以,像現在也有一些像 Spawning AI 等等,就是專門用這種自願參與的方法來進行訓練。
對,我覺得不錯,確實是一個方向。我覺得如果多一點像這樣子的實際的例子,大家就會發現說其實微調模型、訓練模型沒有那麼難,我自己在筆電上都每天都可以做的。
在未來所謂的 AI PC 的時代,更是理論上你不需要等到大公司可能幾個月一次、半年一次更新他們的大模型,你可以自己按照自己的需求跟與你志同道合的人,快速來微調小模型或訓練小模型。
這其實是一種,因為區塊鏈它就是一種就具有數位簽章功能的類公證人,它是全世界的公證人,只是說它沒有 anchor 到每一個不同的司法管轄領域裡面,所謂國家認證的數位簽章而已。
數位皮夾配上行動自然人憑證,其實是一個橋接方式,它一方面讓我們自己這邊的人可以獲得就是國家所認證的數位簽章,以後你用數位皮夾簽,你要登廣告也可以登,對不對?那但是另一方面,它又有分散式的特性,也就是它是可組合的,跟其他的 web3 領域裡面的所有其他的 DID wallet 它都可以彼此互通,就跟每個國家自己推一個 QR Code,彼此都掃不動,狀況是相當不同的。
對,總統盃黑客松用好幾年了,現在也大家都已經習慣了,總統盃黑客松就是會用平方投票。
它的好處有兩個,一個是它不會線上投票,大家都灌給自己最喜歡的選項,然後就跑掉了其他的問題。你發現灌票其實賺不了幾票,而且你還會剩一些點數,所以大部分人都會再去看其他幾個作品,然後可能說收一些回來,或者雙方怎麼配點等等,它會導致分散式投票,結果就是最後到最前 20 名的,大部分人會覺得自己贏了,因為至少你有支援其中幾個,而不會說你全部灌給一個,沒有到前 20 名,而覺得好失落這樣的情況。
另外一個,它讓我們可以更容易看到專案中間的綜合效果。所以即使其中一個上了,但我們也知道哪幾個和它有 synergy,這時我們就可以邀請這些沒有上的,再加入這個團隊等等,所以我想由於它投票就是有效頻寬比較高,所以我們後面在做處理的時候,做中整的時候能夠用的資訊量也就比較大。
平方募資也是一樣的,就是我們有一個公益創新專案 100,我們是透過嘖嘖、挖貝、FlyingV募資,所以這 50 案的團隊,它可以挑任何平台去上。在那個平台上面的算法就不是像以前你募到 100 萬,國家也給你 100 萬這種 matching,不是。而是,你可以分散式的找很多人,每個人貢獻的量就是開平方,然後再加起來,以這種開平方再加起來最高的票數,才能夠得到我們的首獎。意思就是它的錢的數量可能重要,但是人的數量更重要。所以,你需要群眾來募資、要找很多人,無形之中就可以讓這些做社會創新的朋友、他的公益理念,能夠接觸到更多人,因為你至少要那麼多人認同。
你找一個人來、甚至借你一筆錢來灌錢,是很容易的,但是你要說服幾千個人,可能就需要一點力氣。所以,幾千個人各投資1塊錢,比一個人投資1,000塊錢要來的分數更高,我想這個確實是滿有效的,各個募資平台也很感謝他們的加入。我們未來也正在爭取所謂的社會發展計畫,可以讓它真的變成每年都固定的做,也可以強化大家上架這個輔導的量能,因為大家都發現要接觸到1,000個人、2,000個人沒有那麼容易,我們可以未來持續去做這種理念倡導型的對公益組織的輔導。
應該還好吧!我們如果在嘖嘖、挖貝跟 FlyingV 上面找「公益創新」,我想大部分人捐的時候,腦裡是沒有那些開根號的。
你還是要走出同溫層,不是為了覺得這個機制好玩而來參加,而是你真的認識到那些理念、願意支持那些理念,只是我們給你一個額外的誘因,這個叫「bridging bonus」。
也就是說,你如果願意橋接到很多本來不認識這個同溫層的社群,讓他們也來灌一些,不需要很多,比如可能500元的話,國家這邊給的獎勵就會變更多了。所以,我們等於是獎勵你踏出同溫層,但如果你沒有踏出同溫層,你捐500元,他還是收到500元,所以並不是說我們苛扣誰,我們是對「踏出同溫層」這個橋接行動,給予獎勵。
對,因為你看你如果算平均值,我們7,700個民眾參與。
但是絕大部分都是小額,所以除起來的話,每個人平均大概給個多少?950萬除以7,700,就大概一個人才給1,200元左右。
對,所以我們只有50個團隊,但是卻可以擴散到7,000多個本來不認識這個團隊的人,我覺得第一階段的實驗算是蠻成功的。
對,就是說他如果能夠認識更多團隊,每一個團隊也許不需要給到這麼多錢,但你知道臺灣本來在公益捐獻上大家就是很慷慨的。
所以你跟他說500元就好,他還是會捐到1、2,000元,這沒有辦法,你要阻止他也沒有必要。
對,它好像應該要跟這樣的機制整合,會比較容易,更容易擴展到700個人以外。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特別除了這種社創新創團隊之外,我們也透過像數據公益的概念去跟 NPO,完全是理念倡議型的 NPO,提供他一些非個資數據的運用方式,讓他的這種擴散的能力更強。
所以,我們在多元創新司確實有一支計畫,你如果到我們官網也可以看到,就是所謂公益創新的數據賦能的計畫。你可以看到有相當多 NPO,他本來沒有掌握這種數據流程,但是像臺灣癌症基金會、彩虹平權大平台、更生少年關懷、心路基金會等等,你也要賦能他們到這個程度,他們才能夠變成像你剛剛講的,擴散這種傳統的這種捐獻或定期定額,變成也能夠跟這個平方的機制接軌的方式。
所以現在雙方面,數位產業署的這個專案可能還是以社創團隊為主的發展,多元創新司的賦能計畫,是往既有的 NPO 發展,未來相信這兩邊隧道或橋樑應該是可以接得起來。
對,這叫「數位金卡」。你只要有貢獻在包含區塊鏈在內的這些公開可見的網路上,不管你是做 Blogging 或者是開發 YouTube 等等,只要你貢獻在這個數位領域到八年,我們就給你臺灣的居留證了。你拿那個居留證,就跟 Vitalik 或者 Glen 一樣,你可以申請外國人的自然人憑證,那也可以變行動自然人憑證,沒有問題,也可以簽了,而且還送你健保。
所以,如果你在這邊待不到半年,只是偶爾來「以太真美廟」(以太坊發明人Vitalik戴過帽子的標語)一下的話,那也沒有繳稅的問題,所以這是非常適合數位遊牧民族。我們很推薦就是,你看像很多人他為了要移民到就是先進的富裕的國家,如果以購買力評價來算的話,在這個1,000萬人以上的國家裡面,就是中位數的收入,在全世界應該是數一數二的。
所以,應該有很多的地方的人會願意來當我們的就是居留證才對。但是,在以前他一定要想辦法找到高薪的工作,或者是有世界前五百大的大學的博士學位或什麼,那都是很窄的門。但現在你只要貢獻到開源社群八年就可以了,這就是一個很寬的門,而且是只要有意願,大概都做得到的。
所以,我想我們也要擴大所謂「also Taiwanese」,就是「也是臺灣人」的這個基礎,當然你就可以自動取得所謂皮夾的使用權。
當然是居留權,還不能投票。
對,這個其實是人別確認的問題,我們要不要提供任何曾經入境臺灣的人,即使他是停留權而不是居留權,也發數位皮夾、會行動自然人憑證給他。目前內政部以我所知是只發給居留者,是不發給停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