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當然解除列管。
再來是會議決議二有關於國際松的部分,我們請經濟部中企處來說明。
國際松的部分真的很感謝,碰到這樣子臨時的調整狀況,以我的理解,包含影片什麼都有調整,但是最後處理地相當妥適,大家的反應回復力是很強的,謝謝,這個當然就解管。
其他的部分,Idea 松當然今天會整合進許願池裡面來討論,看大家對於這部分或者是剛剛的報告有沒有什麼想法或者是要詢問的?
如果沒有的話,第三個部分等報告聽完之後就解管。
謝謝,非常用心地規劃,也有看到許願池濫用的,之前幾乎都沒有提出來的狀況,今年等於是用點子松來處理,我覺得這個是很有創意的方案,很謝謝同仁的用心。想請問總統府有沒有詢問或者是分享的?
很棒的建議,謝謝,那我們就這樣子。
請 JR。
感謝,看 CK 有沒有什麼想法?
我想這些建議剛剛聽起來是可以互補,目前沒有什麼爭點。
有關於「黑客小聚」,剛剛 JR 提到的部分也請內政部稍微想一下,看看如何透過整合及合併的辦法來處理。
看不管是外交部或是國科會的朋友,有沒有什麼想要詢問或是說明的?
確實。而且我們看這幾屆的卓越團隊,主要不是呈現,而是服務性質的時候,用的是 API,而是資料集,國發不會知道這個來作為評分依據。
另外,CK 提到獎勵對於後面入選的額度要區隔,但是行政獎勵應該沒有關係吧!也就是類似像公假的東西,也就是跟請公假一樣,所以想瞭解一下處長的意思,可以跟請公假一樣寫在辦法裡或者是有一個紀錄來作依據等等?具體要如何落在哪裡?
不限於前二十名或者是限於前二十名?我只是要問範圍。
這樣聽起來意見比較像,二十名是上限,而且我們保留因為品質不是這麼好,所以沒有給到二十名完整的權利,聽起來意思是這樣子,這樣瞭解了,謝謝,我想這個也是非常中肯的建議。
中企處有沒有什麼想法?好,那就請內政部,稍微回應一下覺得可行的部分。
今年也是八個字,不算標點的話。沒有硬要壓縮。
謝謝。我想如果是你們所提供的資料或 API,雲端實作課程未必是要等某一天去做,可能是準備好某個環境,因為這一次要解決的是比較聚焦的題目,所以隨時這個環境出現狀況或怎麼樣,是按照需求的反應方法來輔導,我覺得這個對於團隊的實質幫助,會比只有某天的工作坊大得多,這也可能會是好幾輪的互動,不會一定卡在那幾天,所以我覺得這是很好的處理方向。
像「傑出」、「優秀」這兩個字讓出來了,我的具體建議是,也許許願者那邊就可以叫「傑出許願者」之類,更與有榮焉的這種感覺,你要給他個獎狀跟證明也比較像樣,不然很像專門給他的願望一個獎,感覺有點不太一樣,所以我覺得還是對於提出許願這件事本身的那個人去給獎,我覺得可能是比較好的,如果大家覺得 ok 的話。
其他好像都參採了,所以是很好的回應。想問府方或者是其他的同仁有沒有要提出來調整或討論的?
如果這樣的話,剛才講的點子松、許願池的扣合,既然聽起來都可以試試看,序號 3 也就解除列管。我們再往下。
感謝,最後一頁,很謝謝真的有反應得獎者的實際需求。
想問一下經費的編列上?剛才內政部之所以會有科發基金委員的說明,是因為他們本來是請單年期的,現在這些是用什麼方法取得經費?
所以這是多年期的?
所以是概念上移交,但是執行上就中企處先執行,好比像 7 月掛牌成立。
我想你們願意承擔的話,任何人都會說好。(笑)
理解。在主題上,因為其實前面「Sustainability 2.0」是為了扣合國內松,明年沒有前綴了,那部分是不需要,但是「Climate Action」的部分保留,至少保證今年跟明年的獲獎者有共同的題目,聽起來意思是這樣,謝謝。
至少聽起來兩邊都加印獎狀是比較可行的部分,其他的部分,你們剛剛說會互相討論,也許跟時程相關的部分,麻煩把獎勵的部分也納入討論。
外交部這邊有沒有補充?
請國發會。
所以聽起來每隊印個十張,但是十張上要寫什麼名字,都要講清楚?
公告在網站時就要寫寫,聽起來大家都滿同意的。CK?
對,這其實是滿嚴肅的問題,因為如果我們想要往鼓勵新創,尤其明年多了這些獎勵方式,也許 climate action 就直接叫做「climate entrepreneurship」之類的,這樣就名實相符;但是反過來講,如果我們這邊的辦理方法沒有要太大更動的話,我們在徵件說明就要更著重這個部分,謝謝 CK 的提醒,這個很好。
謝謝,這應該都滿可行的。
好,無論如何先麻煩 JR 通知一下。
看看有沒有第二輪想要詢問?
他很喜歡總統盃黑客松,他上次來有聽報告。
但剛剛提到的是,如果疫情大家都不能來的情況,因為你們編到明年年底,所以有可能再後一年兌現?
理解,無論如何就是多年期計畫去處理了,這樣就麻煩要再想一下,謝謝。
其他的部分都沒有問題的話,就非常感謝明年願意繼續承擔。
我們再往下。
先請國發會。
這個應該沒有人反對,應該是 OK 的。這個動議就直接寫進今天的紀錄當中。
另外一個動議看有誰要幫忙分享?
看科辦或者是科技部的同仁有沒有要補充的?
但是多年期的經費,會放在國科會?
我想共同主辦的可能性,至少這邊聽起來是願意研議,因為內政部我想也是剛剛聽到這件事,這跟之前歷年的差別是,之前會是科技會報辦公室以協辦的角色,但科辦本身不是一個部會。
之後就是國科會了,所以事實上是可以共同主辦的,看內政部這邊是不是也可以統一回去共同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