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本來的這一份,我不曉得是不是最新版的「甄選群(類)別及技藝技能優良職種類別對照表」。根據所謂的技藝跟競賽的這一份大表裡面,可能要見到一下圍棋是不是還分到電機與電子群那一類,如果不要分到那一類也好,我知道這個是按照技術高中的群科來分,是不是可以放到稍微比較像的一類去,這個無關獎助的錢或者是辦法,只是分類而已?不管分在哪一類,圍棋的這一類是不是也可以把電子競技放在那一類?我們只是肯認這件事而已。
第二,專班的適用上,技術高中可能要請國教署同仁來回應。如果現在要講一句話,這一句話是:「在107課綱適用之後,我們本來就鼓勵各校發展自己的特色課程,如果有學校有很好的結合,讓對電競感興趣的學生,能夠因為讀了以電競為特色的技術高中,而接觸到數位傳播、多媒體更多的底蘊...」看要怎麼講說,「在這樣子的前提下,國教署是持鼓勵的態度」。
以上我已經調弱過了,如果還有其他的版本,請再跟我說,希望可以衡平家長的感受。這個是我希望國教署能夠協助的部分。
對於文化部來說,你們剛才提到了一個非常妙的,不管是服六個月或者是十個月的文化替代役規則,報到院裡來,文化部直接轉名單給某一個NPO。
之後再由NPO去進行安排,去那邊想必也是以協助棋界活動為主。所以這個模式在盤點後,看看是不是可以適用?
如果適用的話,尤其是法規會這邊,看適法性有無問題,如果適法性沒有問題的話,麻煩評估一下。
我想電競文化,並不只是在國際上拿獎牌。技藝拿獎牌的適用原則,我們剛剛處理過了;相對的,從事者也應該要有進一步推廣這個文化的興趣。
因此,從事這樣替代役的工作,而是在民間的NPO或者是相關的地方繼續推廣這樣的文化,有沒有辦法把它當作一種表演形式,或者是多媒體創造的形式,循著圍棋的合法狀態去進行處理?
所以文化部是有這個工作,也請跟內政部役政署處理一下。
希望也把圍棋定位,也就是「選手」前面不管是什麼名字,希望可以放在一起。
圍棋放在智力運動是可以接受的,現在主管機關說有一個智力運動會,因此請大家想一想如果不說「智力運動選手」,我們要講什麼?
也就是現在如果出現了某種大家很風靡,也有變成國際表演賽的可能性,但是還沒有納進智力運動會的...
好,所以可以說「電子競技」的「技藝選手」,文化部可以嗎?因為也有一個「藝」(笑)。
好的,所以我們可以當作一種技藝文化,假設文化部不反對的話——那就是「電子競技這門技藝的選手」。
這樣一來,就可以跟電子產業的推廣完全切開,讓技藝跟著文化保留下來。
好比做木工的師傅們換很多材質,未來也會有很多新的機器幫他們,甚至也有一些人進VR雕刻,但是技藝文化並不完全隨著機器而改變,而是繼續保留下去。
因此我們跟特定的廠商拆開,這樣可能會比較好處理。
主管機關是體委會?
因為運動表演業的事是排除掉職業運動業之後,所有大家可以現場欣賞的。但是我看起來運動表演業的定義裡面已經加上「(電子媒體)」,因此這個「現場」包含直播在內。
我們知道電競很多是透過直播的人觀賞。如果在現場,卻看不到選手的螢幕,說實在沒有什麼意義(笑)。
所以是從線上居多,因此我同意把它變成是運動表演的話,希望它跟職業運動有一個明確的劃分。
簡單來說,電競選手到18歲之後要不要從事職業運動是另外一回事,現在既然是在討論18歲左右朋友們權益的話,我們可以說是「作為電子競技這門技藝的專業人才,未來就能從事運動表演行業」,這樣是不是比較容易解釋?
其實差不多就這樣。我自己的感覺是,圍棋很有可能也會演變出運動表演業,它會隨著電腦越來越會下棋而轉變型態,也會隨著時代而變化。
我們院裡這邊如果找出誰要做什麼事,就不太會受外界壓力的影響。
有沒有什麼動議要提出?
就是誰要做什麼工作,像剛剛說「這邊要做那個,那邊幫忙做那個」。
我們的逐字稿會公開,如果十天後大家已經調到各自想要問的資料,就會把各位呈上來的資料一併公開,這樣大家看到的不會是我們坐在這邊還要問誰,而是都有問到。
十天的時間我覺得是有必要的,但是這邊的會議紀錄可以先製作。
要看這邊調出來的資料,來回應剛剛問的三個問題,包含:1. 役政、2. 技藝能競賽認定、3. 技術高中專班。
如果役政署說適用文化替代役合法;而教育部說重新分類加上這項技藝,以及學校「厚植電子競技文化」來「培養運動表演業人才」 是可以的,這些都確認的話,那就不用再開會了。
如果任何一項需要協調,我們再來開會。
「甄選群(類)別及技藝技能優良職種類別對照表」。
都有可能,最後是誰公告的沒有關係。我看一下,看起來可能是你們,好像不是勞動部。
謝謝,如果沒有問題的話,我們就準時結束,謝謝大家。
📗 感謝國教署針對特色課程補助的積極回應,也理解私立南英商工將在106學年度開設電競特色班。
我們今天的會議,沒有錄音及錄影,但會由速錄師把各位的發言打下來,跟前幾次一樣,我們會把逐字稿會寄到各位的信箱,也歡迎轉寄給院內的任何人,十個日曆天之後,大家最後修改的結果會公開,中間不管講到任何覺得可能會被放大檢視的話,可以當場說希望速錄師改成什麼,我們就會回去改,或者是之後十天想一想要補充的話,再補充回來,反正無論如何十天之後公開,先跟大家講一下。
我們今天就直接開始。
我想書面我們都看到了。
你都有他們的mail嗎?
如果mail給我的話,明天就開會,我看到他們自己挑分組及互相推選代表的工作,我想不可能在十分鐘或者是二十分鐘之內完成,是要他們面對面,我想工作分組這一件事,其實是每一個人可以事先勾選自己最感興趣的分組,這個是可以在線上完成的。至於推選副召集人這個部分,我不知道之前的做法怎麼樣,但是我覺得至少他們應該事先對於推選方式發表意見,也就是把這二十五個人串起來,也就是變成郵件群組的地方,至少他們可以在上面彼此接觸,因為這一件事也拖了滿久的,至少從要點頒布算也快三個月了(笑)。
他們知道他們是委員嗎?
什麼時候知道?
理論上今天發文,國內郵件一天,基本上後天會收到?
甚至今天發mail也不算有問題?
這個是馬上可以做的事。
因為我是副召集人、院長是召集人,我們也是委員,就副知我跟院長,我的mail,你們有嗎?(遞名片)寫信給所有人,然後放在cc。
當然,這個就變成比較簡單的事。
另外,開的第一次會的這一件事,我看起來其實是儀式的成份比較大,我看不太足以把建立共識或者是工作分組的事弄出來,這個開完之後又三個月過去才會再開下一次會,所以我不知道本來第二屆青顧中間會做什麼?
政委會一起去共識營嗎?
年底之前先開第一次會議,讓大家彼此認識,三個月之後再跟院長提出具體的議題,然後大概有三個月的時間形成,可以這樣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