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禁就都是黑市,我們都不知道,黑市一定是壞事(笑)。
對,這次的討論,就是降低各主管機關討論相關辦法的作業成本。
其實消保、個資這個是基本的東西,並不能說我們不介入;除此之外,我全部都同意,我可以唸一遍。
是,就是這樣。
現在Uber處理完了,大家有一定共識。當年是全部混在一起,現在我看這一些回應意見,也沒有人反對這個架構。
對,我們的基本態度這個是節省其他主管機關立這一類辦法的協助工具,但是不表示要照單全收,也不表示裡面沒有列的就不是共享經濟,這兩個要講清楚,其他都沒有意見。
改一大堆法是必然的,這個檢視清單裡面要列出一些基本考量,我們的態度是這樣。
這個是主要利害關係人的價值優先,誰是利害關係人,他們在意的價值觀是什麼,我們都列出來。
對,發展一陣子,大家就會觀察到這是不是一件好事,如果不是的話,主管機關也才有方式來說我們這邊有底限,並不是說都沒有,就是黑市,不然就會不知道使用率怎麼樣。
我們討論這個只是對於部會建議的檢視,我們不會管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笑)。
國威對這一個議題已經關心很久了,不會只是串場。
消保不來的原因是我們這邊議題沒有提消保?有啊!這個是營運責任。
就這三個,沒有了。
意思是你們跟法務部、賦稅署跟消保還沒有討論過?
他們自己可以處理嗎?如果可以的話,你不call別的部會我可以同意;如果擋不住的話,我建議要找該部會過來。
如果觀光局擋得住,我沒有堅持要邀,但如果表示擋不住,我們就聯繫。
我們上次講的都有改放進去,我覺得還不錯。
第13頁右下角有資訊揭露的部分,經濟部本來提的計畫裡面,其實並沒有像老師們要求的欄位公開到這麼多,雖然有做到公司查詢,但其實跟目前本來在上面的機關能查的是一樣的,只是放到同一個介面來查詢,但是老師的版本是能夠查詢的部分,包含不是董事會的股東或者是其他的欄位,是比現在要多的,因此經濟部抗拒的是這個部分。
會遭到一些阻力,像章程E化等這一張簡報上面沒有寫的,都沒有問題(笑)。
……要強制上傳到什麼程度。
這個後面其實是個資法,利用那一方必須要告訴我說打算怎麼利用,我隨時不同意了,我撤回,而撤回的話,就不可以留我的資料,這個是個資法的保障。
這個發展法制面,是不是大概第40頁的時候再來談。
是同時成立三個或者是逐漸?
可以用半年一個查核點來寫了,今年不知道來不來得及,明年會成立哪幾個,就算不知道也可以用數字表示就好了。
經濟部已經做了評選,我們往內頒,他們往外頒。
沒有個人資料的話,基本上無所謂。
我補充一下,在其他國家比較沒有這一個問題,是因為他們在組織法上會有一個機關,然後這個機關負責在做個人資料上的解釋,所以這兩個不同的機關在基礎的時候,當然還是要有目的,但是可以一起去問我們叫DPA(個人資料保護專責機關),問他們說這樣用會不會有問題,他們說了算。
臺灣比較特別,也就是獨步全球,每一個部會是自己的DPA,有一點像歐盟的概念,每一個部會要自己判斷個人資料的處理原則,當兩個部會處理原則不同的時候,其實沒有辦法作仲裁,這個是目前在組織法上的困難。
所以在部會裡面三級機關的交換是沒有問題的,不管是放在國網或者是資料中心,但是一跨部會跟個資一有關,只要一方覺得這個是有危險的,另外一方講什麼都沒有用,這個相當於攤牌,我們是有在克服這一個問題。
無論如何,真的要改還是要去立法院,之前跟這個相關的,包含個資去識別化,之前都是在「vTaiwan」,把各界的共識收攏到立法院不會太激烈的反對程度,然後我們才會去報告。
因為這個真的牽涉到組織法,所以目前還沒有一個很完整的版本,接下來三、四個月左右就會開始凝聚出一個版本。
就加一句話。
可能就是第29頁最上面補一句話,像第29頁、第30頁都是連續的,第29頁上面也許補一句話是:依現行的法規,我們儘量在無涉個資的情況下先促進部會之間互相調取資料,但是個資的部分要等接下來的法規調適之後,我們再審慎進行。
如果不完整填寫,本來沒有責任,現在變成有新的責任。
5點左右。
協辦太多的話,就打幾個logo上去就可以,至少看起來像跨部會。
好,文字就放第28頁,圈圈就大一點
一開始是用「巨量資料」,所以是不是全部就是用「巨量資料」。
其實第53頁是用科技辦的檢核來作。
呈現上調整一下,第40頁跟第41頁的第一欄對調,概念上是「部會研議中」,然後接下來是「已知第四季」、「已知第一季」會放上來,所以是看最右邊或者是最左邊,我沒有意見,總之應該是要在一起。
第40頁的最左欄應該是放到第41頁去,徵詢已經完成,但是還沒有送行政院審查。外國人投資的部分留不留我沒有意見。
社群關心的開放資料的法規調適的部分。
算是研議。
把名稱確定了,就把它加上去。
至少是資訊公開法、行政程序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這三個的銜接
上次提的基本上都有列進去,還不錯。
簡報的呈現上,第50頁107年最底下那一欄「引進資安資安培訓課程」有多兩個字。
第51頁說的是「預期效益」,但是我看到旁邊四個藍色字的部分,那個仍然是方法,並不是效益,而效益是框框內的,所以如果是這樣的話,可能把外面的菱形拿掉,變成是往內指的箭頭,也就是用這一些方法,然後達成這一些效益。
尤其右上角是完成,會看成效益。而且剛剛報的時候,像「完成跨域資安聯防體系」是把地方納入,而且又是方法,是不是可以把六都政府的部分,那裡面才是真的效益,也就是建構出國家資安的聯防體系。
而圖片向上的箭頭,一個是向下箭頭,不知道有沒有什麼深意?或者是往上的箭頭,都可以統一一下,其他的部分我沒有什麼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