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拍的過程中,其實有臺灣各地的語言,而這一些語言不管已經有台羅拼音或正字的出現,如果在這裡面也進行辨識或者進行字幕儲存的話,我覺得對於族群的母語教育會滿有幫助的,目前我們看到最多配字幕,有點像是唱卡拉OK的時候,會配一些台語的字幕(笑),但是那個字幕是亂選的,並不是真正讓人當作教學方式使用,所以如果這個教學目的的話……我只是想到,並沒有說一定要放進去,我理解的是,你們會跟學界合作,然後把發展到最新的、但還是保持開放性的AI技術放進來,大概是這個意思嗎?
我再釐清一下,我如果是分享一邊的使用者,你們收到既有拍的片子、著作權的聲明,如果公視自己製播的,通常是用什麼授權讓民間使用?也就是我如果現在用這一張照片的話,故宮一定解析度一下,你只要說是故宮就好了,只需要寫明。
但是故宮一定解析度以上的,就是一定要付版權費,我不知道你們這邊的想法?
分享的意思是我不用付授權費,我如果想要加以額外應用跟加值也不用給你們錢,是這個意思嗎?
瞭解,所以意思是其實靠著這一些內容來鼓勵民間升級到HDR型設備,或者升級到能夠支援這麼大流量的系統,如果再收授權費的話,本來買這一些硬體就很貴了,所以回去用HDMI做就好了,目前你們是這樣的想法。瞭解。
不過軟體跟SOP都是你跟我copy一份,我也不會少一份的東西,就是non rival goods。但是硬體畢竟一台攝影機,還是放在一個人的手裡,你們硬體的分享是打算如何做?是跟你們book時間還是?
瞭解。
所以這一些機器的實體位置是不是在台北?都在台北嗎?
好比我現在要去蘭嶼拍片,有一點像是去跟你們book你們的機器,然後說要做這使用,把機器借到蘭嶼,然後拍完還你們?
有一點像另外一個計畫,也就是教育部要圖書館可以讓人借平板電腦回家,但是只能借兩個禮拜之類的,也就是器具外租的概念,但是沒有收租金。
這一些哪一些是必須來才能使用,哪一些是遠端使用,我相信這個可能要更釐清一點,之前講的軟體、SOP、算圖、虛擬實境什麼也好,在哪裡都可以使用。
但是像您剛剛所講棚的調光這一些東西,如果人沒有在現場,好像沒有簡單的方式來運用這一些,我理解是這樣,沒有錯吧?
所以這邊還是要區分清楚,哪一些是得上台北的,哪一些是可以分享給所有人的。
所以這裡的「所有人」也不只是中華民國籍的人,而是任何人的意思?
快速綜整的意思是,您剛剛提到單集成本增加,也就是業界願意投入更多的資源進去作4K的內容,並不是一直停在2K的狀況。
所以後面的意思是,你要使它願意投入更多資源的意思,而是先告訴他投入之後,先按照第一步至第三步,就可以達到之前出那兩部戲的狀況(笑),我有理解錯嗎?是這個意思嗎?
所以中華電信又要做任何4K的內容嗎?當然不是拍時代劇,但是我的意思是……因為現在4K內容我自己有看的,其實除了國外的公共電視之外,其實最多的是網友直播,因為有些人已經有4K的機器了,Youtube直播都開了,事實上我自己就是用4K直播,這個其實是over interent的這一件事,一定沒有像做劇那麼好的水準,因為製播不可能面面俱到。可是,不管是電競或者是其他部分的直播,目前看起來好像不用我們培植,他們就自己去用4K了。
我不知道中華電信對於這一個部分有沒有什麼想法可以分享的?
但是沒有適合的機會,我們看第二案討論的意思(笑)。
不曉得NCC的朋友們有沒有什麼想法或詢問的?
謝謝顧問綜整。
剛剛有談到的是國內多元語言,有沒有可能透過現在機器學習的技術,等於是自動轉換字幕,可能講話的人是用一種語言,但是透過自動語音轉文字,以及又自動轉語音技術,也就是可以自己加上各種不同語音的音軌、不同語言的字幕。
剛剛顧問有很好的提示,完全相同的技術也可以用來產生英語或印尼語或菲律賓或泰國等其他語言的字幕,等於是自動化把我們鄉土內容或者文化上不一定差那麼多的東西,自動變成國外可能會感興趣的東西,這個東西當然簡報是有講到技術上的可能性,但是沒有講到是否真的去運用。
第二,像韓國「Digital Magic Space」這樣一個不只是產製中心,而是有一點像學習創作中心的規劃。
第三,哪一些東西是8K compatible,哪一些是8K來的時候還要再買一次,大概是這三個。
OK,這個是大環境。
文化部其實是有一個滿具體的國家隊的plan,但是如果看這一個計畫本身的話,畢竟還是有跟學界合作、人才交流培育本身的價值。這部分在剛才顧問所問的是,其實國際通路的行銷,我理解並不是這一個計畫本身就做得到的,剛剛的回答已經非常清楚,但有哪一些可以更容易的,我們也許可以集思廣益一下進來,公視也可以多作回答。
另外一個是,實體環境的設計為了怎麼樣的人所設計、預備的,這個可能需要回答。
最後,8K compatible的部分我這邊看起來有一些攝影或者grading或者看片的這一些東西,有一些是8K compatible的,但是這個非常非常技術了,所以我不確定這邊有沒有已經ready是8K compatible的?
簡單來講,這一些圖上的線本身不用改,而是要抽換裡面的硬體,是這樣的意思。
8K以投影機的大小,要跟4K有差異,可能要坐到你離他這麼近,可能還要更近一點,才會看得出差異,以我的理解(是如此)。
所以確實螢幕要比這個大四倍才看得出差別,通常到這個螢幕的大小是電影院或者是比較小型的數位影院,是這個意思嗎?
如果是在我們家客廳的話,擺比這個四倍大的螢幕好像有一些困難(笑)。
而且才剛剛開始有差別,如果要差很多,應該是要120吋左右,我不知道誰家裡有120吋的電視(笑)。
所以那個時候變成要到VR裡面,就是我們現在不是用電視頻道去想像的那一些媒材裡面才會有用,即使那一件事發生了,這一個pipeline本身可以用的,只是單獨器材需要抽換,是這樣嗎?
這個有具體回答到,剛剛實體是提到「Digital Magic Space」,其實以我的理解,韓國廠商三星也有一些他們自己的space,這一些東西你們有study過或者有想法嗎?也就是多功能育成實驗中心?
顧問,這樣有回答到嗎?
IP發表的部分,我知道下一個簡報裡面有說明,但是那個比較是ACG的部分。
我跟顧問報告一下,我也是看了一陣子才看到示範中心右下角有一個「分享」,後來朋友們(指與會者澄清如果用這一整套pipeline自己製播節目的話,其實基本上是無償且可以給外面做商業使用,也就是並沒有著作權的問題。
當然這裡面又有兩個問題,所有投下去的補助經費裡面,哪一些是自己製播的,哪一些會變成是外包給別人製作的,而這樣製作的話,是否公視有完全的著作權,而可以完全分享出去?
當然,還有一些年輕人或者是產學合作來用你們設備時,拍出來的公視是不是至少保有我不知道是不是非營利的運用權,或者都沒有,而你們只是提供設備而已?我覺得這個在IP上先釐清一下你們的想法。
是,理解(笑)。
我們可以在逐字稿的平台上作補充。
因為我們有兩個題目,這一一個題目已經一個小時多了,如果有更多想要澄清跟詢問的話,可以在會後,也就是透過數位管道來進行,不一定要面對面。
如果沒有想要進一步詢問或補充的話,這一案就先到這裡,我們請文化及出版司的朋友(簡報)。
我想問一下,ACG的「A」跟待會的影音的「影視」是完全不同的態樣嗎?也就是動畫跟影音是兩個不同的東西?
所以影音是真人演的,如果好比像合成的machinima是屬於animation?
瞭解,謝謝。
感謝,有要補充說明的同仁嗎?
不好意思,這兩個互相的聯繫完全看書面的話,好像沒有那麼容易看得出來,對不對?所以事實上是一個計畫切兩半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