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的朋友有沒有要補充或者是詢問的?
我這邊想要補充的,在「報告3-2社會企業公司立法政策」有提到多數代表意見跟我們分別開了幾次公聽會的意見不同。這個其實很有意思,因為線上諮詢會議是把各個不同流派的朋友們約起來,通常我們在團體上來說,大家在比較放鬆、不焦慮的情況下,比較容易冒出創造性的見解,以前各自據理力爭冒不出來的,因此最後比較有創意見解的原因,我澄清幾點:
第一,我們在那一天特別講清楚,這並不是社企入法,因為很多人會覺得社企這兩個字包含NGO及各種不同態樣的團體,因此我們講社企這兩個字的話,似乎窄化到公司型社企的狀況。
因此,不管最後是叫「共益」或是「兼益」型公司,我們在宣傳或者是定調上是社企可以選用;但沒有選用者,也是可以叫社企的想法。其實這樣的情況下,突然間大家從很懷疑變成很接受(笑),所以一開始的定調還滿重要的(笑),這個是第一件事。
第二,因為這個核心是包含盈餘提撥或者是報告內容或者是共益執行機制等等的公開揭露,這個是老師們當時的主要設計,有聽到朋友們說所有盈餘提撥到百分之百,其實就是用公司法來做的NGO,其實對NGO來講,他們多了一個NGO的型態選擇,並不會覺得搶他們的工作。
光譜是從完全營利型到完全NGO型,中間的滑桿是可以調整的,而調整的過程,我相信有更多的溝通要做,只是講成這樣的滑桿,在當時好像就不會像以前那樣的反對及(覺得)吃現有的社企豆腐,而是把豆腐做大,因此在這樣的前提底下,當時有一個比較建設性的結論出來。
我們現在還在跟商業司討論說最後的條文商業司想要擬成怎麼樣,我相信這個過程特別好,是讓關心社企及現有公司想要踏足社企有關係的,可以知道我們在做這一件事,並不是把社企入法,即使到最後不申請成公司型公司,還是在做社企;因為有逐字稿,所以這一件事我想在這邊,再說清楚一次。
(逐字稿: http://sayit.archive.tw/2017-03-02-%E5%85%AC%E5%8F%B8%E6%B3%95%E7%A4%BE%E4%BC%81%E8%AB%AE%E8%A9%A2%E6%9C%83%E8%AD%B0 )
以上的報告案,還有沒有想要討論或者是補充的?
太好了。我們雖然因為之前往外說要修公司法這樣的諮詢,但大家收攏到這一些共識,在落實的時候,是否要在公司法裡面用專節的方式來表述,或者是放在其他法的地方,這個方向是大家都想要去的;但具體落實在哪裡的這一件事,我覺得這是各位的專業,我並沒有覺得一定要綁一包,這一件事我覺得我們按照實際存在的態樣試著解決,很謝謝補充。
還有沒有想要討論或者是補充的?
沒有的話,這邊看起來很ongoing,像問卷還要繼續做之類的,下一次還是要報告,我想我們就先討論到這邊。
接下來是有一個社企型公司的策略規劃,是不是?
非常感謝。
問各部會願意不願意來簽「共同供應契約」之前(笑),對於這一個報告內容有沒有什麼想要補充或者是詢問或者是討論?
瞭解。
這樣聽起來,雖然剛剛舉的一些例子是米或茶葉這一類的,但是這一些東西都還沒有完全final,要看實際上社企哪些穩定供應,才當作第一批,這有一點「雞生蛋,蛋生雞」,等到他們覺得有比較穩定採購的時候,也許他們願意開發更多產品的品項,或是有第二波的加入,這個未來都不排除。
因此具體有提到的是,會行文給——我相信在場有出席的各機關跑不掉(笑)——來調查是否願意集中採購的意願。
意思馬上就要進入投票程序了,在大家舉手之前要答應的是什麼?是答應集中採購訂約嗎?
大家表示有意願,但是發現品項都用不到,今年採購0元也不算違約(笑),採購0元也當然得不了後面講的獎(笑),那個獎是多出來的,也不會有什麼別的後果,是不是?這個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合約(笑)。
剛剛提到工業局的雲端採購,我自己有過經驗的是直播,網路直播當時曾經因為院裡面覺得有需求,但是部會不知道我們拿直播來做什麼的情況之下,就以政策需求好像哪一次變成納入會議結論,就變成共同採購的項目。
但是,其實大家可以看到今年包含農委會及其他一些機關,真的都開始用直播來作政策溝通,雖然已經過了兩年,我的意思是這一個需求是慢慢才會被看得到,只要大家覺得不反對把社企當作一個類似像雲端這樣的採購項目,這樣也許今天就可以做成結論。
也許我應該回過頭來問我們是不是應該再等一等,或者先不要納入的朋友?如果沒有這樣表示的話,我們就推定把大家拉下水,這一次的會議是覺得有合意作需求的擬訂;或者任何人有疑慮的,可以現在提出來,並不是我做一個裁示。
簡單來說,當時推雲端的時候,其實也有準備一個說帖,比起自己建置機房、維護更新、省多少的資訊人力,當然那一些說帖只講好處,雲端也不是沒有雲端的問題(笑),但即使只講好處的情況之下,也要有這樣的說明,也就是到底好在哪裡。
當然可能有一些不好的地方,這一次大家很誠實都已經講出來,包含履約能力、能不能一下子應付這麼大的需求,或者一開始的品項有沒有那麼多樣,或者是一、兩年才能變成逐步變化,我相信這一些既然都有逐字稿了,就多列上去。
在採購的時候可能要注意的部分,還有一些好處的部分,我們可以併陳,我們可以比較清楚知道哪一些情況下可以往這一些採購,哪一些情況下,可能社企並不是最好的選擇。
我不知道青諮有沒有什麼想法?
登錄的212家會自動登錄的是沒幾家,大部分都是在講故事,我們希望在故事之外,希望他們能夠多給一些非常確定的這種採購相關工作。這也不是強制的,因此212家裡面,如果只有40家願意參加,就是這40家。
因此在這樣的但書前提下,有沒有什麼疑慮或者是想要詢問?
謝謝。
第一,確實在社企登錄平台上與身心障礙相關的,只有藝文推廣、身心障礙聯盟、身心障礙養護院、身心障礙高雄市聯合總會這四家,但事實上秋節採購一定是在這個交集之外還有許多,因此形成競爭的關係?但這一個前提是你們想要競爭這一個Buying power獎項(笑)。
第二件事比較切實,國防部以我的理解是跟農委會有合作過幾次,比較是調節型,以國家的農產品作為採購的標的,目前是用什麼樣的方式運作?是共同採購嗎?或者是什麼方式,可以說明嗎?
等於是直接對供應站,而供應站作為簽約,並不是循這一個模式,感謝澄清。
我們這邊還有勞動部、教育部、國發會及內政部的朋友們,有沒有想要表示意見?或者是想要詢問的?
我不知道有其他有沒有(要發表)?
所以現在有兩案,一個是經濟部跟隔壁的教育部簽,另外一個是再行文一次給大家。時間會拖很長……這個是兩人成局,我看起來是這樣子,所以我不知道你們的想法?
但是這樣作會議紀錄實在是滿兇的(笑),我覺得好像不是很適合(笑)。
OK,我這邊兩個具體建議:
我們這一份會議紀錄,之後可以拿作成的會議紀錄去詢問國防部及任何其他大家覺得可能沒有來,但是可能會有意願加入的(部會),我覺得這個請經濟部的提案朋友辦理,這個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另外,初步聽起來至少教育部的朋友們覺得以有意願為傾向,但還是要回去請示,其他人就不推定有意願了,要推定有一點過分(笑),但各位回去還是幫忙問一下;如果有意願就加入的方式,就統一通知經濟部,他們至少會有兩個部會。
如果第一批,好比像中秋節前,因為太敏感了,所以某些部會不願意那麼快加入,因此尊重他們,而不要用強制的方法,可以嗎?
那就這樣子。
其他的部分,關於Buying power要取得的品項或者是獎勵及我要出席的部分,我想這個都沒有問題,我們就留待下一次就細節上來聽取報告。
所以我們進入綜合討論之前,有沒有想要分享的?
沒有的話,我們就進入一個討論事項。
感謝釐清。
這邊講的Buying power,尤其後面這一個講的對象,這是兩件事,所以剛才混起來了,我覺得現在澄清是非常好的。
前面講「共同供應契約」的這一件事,是讓大家購買時可以更快速、更方便選擇社企,但是也不排除用別的招標程序或者是任何其他程序去買別的,尤其如果跟現有「共同供應契約」上有重疊時,也並沒有說選社企是比較好的。
但是Buying power是針對一般型的社企,即使沒有進入共同供應契約,也可以算進去。如果進入共同供應契約,理論上還是有一些領先的優勢,因為比較容易被注意到,但是並沒有限制性,也就是即使沒有進入共同供應契約,還是算在Buying power的有採購到社企。
Buying power進入的門檻是有在登錄平台上進行登錄,也是進行「共同供應契約」的前置條件,但是裡面只有一部分會進入「共同供應契約」,但整個平台裡面的社企都算在Buying power計算裡面。這樣的理解沒有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