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完之後就會有一個新的理事會,但是這個理事會還是受同一個章程的約束,對嗎?
所以你們現在的希望,是這一個寫法,不管現有的理事會或者是未來的理事會,都應該能衡平運作?
不是為了轉型的、一次性的章程?
就是你希望把說明第四點放到主文?
瞭解。
不過現在這一個版本沒有。
表示大家有一起學習,這樣不錯(笑)。
對,現在看起來最爭議的部分都已經抽掉。
這個是在第幾條?
這個是第幾條?
我們沒看到三百人,我手上有國體法了,但沒有看到,就是三讀的版本。
我現在沒有找到,所以我們等一下有找到再談這個。
不過你剛剛講線上投票的部分,這並不是說明欄第四點嗎?
任何非實體的都是通訊?
我的意思是,不管是線上或者紙本或者是email或者是什麼東西,重點是需要一個通訊選舉辦法,對不對?
在排協裡面,現在做出一個「通訊選舉辦法」,而且現有的理事會不反對,也許這一次選舉就用「通訊選舉辦法」?
而且內政部也不審查,這個是備查。
所以這一個部分當然先假設技術不是問題,對你們來講,不管是分流或者是不分流,當然不分流會需要更高的公信力,但當然是把這一個「通訊選舉辦法」是寫成現有的理事會跟新理事會都能接受,因為如果現有的不接受,這一次絕對不接受,但新的是來了還要改,大家覺得這個是為了這一件事設計的,對不對?
而且這個講的是分區,也不是第二次代表,有一點類似美國選舉人制度。
對,可是那個是叫做「分區比例」,所以意思就變成是台北市什麼協會,然後新北市的什麼協會會員,分別按照縣市人口比例或什麼東西來分別選。
這個理論上是假設大家要面對面開會,所以覺得需要分區,這是個案會員大會,跟理事選舉完全是兩回事。
但是這個並沒有在裡面寫三百,對不對?如果要修的話,還是要修章程,對不對?還是已經在章程裡面了?
所以意思就是說現有的協會有超過三百人的,他們的章程裡面可能有這一個文字,還是都沒有?
在這一次的選舉會有什麼效果?
瞭解,這個在實務操作上,唯一的差別是多開一次會員大會,按照你的說法。
但是他的代表性,我覺得沒有喪失啊!只是時間上會確實如你所說的,我要先參加分區會議。
瞭解,你們當然會說想出一個大概可以五百人、一千人開會都可以順利進行的方式。
那就可能變成是你要透過直播,大家在家裡開,或者是有一些線上留言板帶到會場,不過我相信大家都很熟練了,不用我來講。
這個跟我們現在在討論的選舉是脫鉤的,不管你們這邊怎麼樣,這個選制都還是要處理。
好啊!
可是會員大會不是只是為了選舉而已。
對,還有要改章程。
瞭解。所以我們現在看一下你們的通訊投票想要做的事情。
所以這裡面所有應選跟侯選的產生,我只要是會員,我就自動變成侯選嗎?或者是需要自我舉薦?
你在討論的時候你是由1萬人……
然後要一直用候補,因為前面都拒絕。
未來會通知你的意思?
首先,加密連線,這個已經修好了。其實資料不是到協會,而是體育署的網域( https://portal.cloud.sa.gov.tw/PeopleApply/PeopleApply ,短網址: Join.SA.gov.tw ),我想這個沒有什麼問題。
就這一些?
你們希望拿掉什麼?
對,可是只要問姓名跟身分證字號,就有全部的名冊,所以其他的比較是要做類似分眾行銷或什麼,才能使用,對不對?
我想這個並沒有什麼違法之處。如果你們覺得說欄位要太多了,那當然是另外一個。
然後它到底有做什麼檢查?是要用正確的身分證字號?
我們用真正的身分證字號就可以了,其他怎麼填都可以,所以就表示其他的都沒有差。
所以其實就身分證字號而已。
我其他都全部亂填(笑),所以實際上必填的只有身分證字號。請繼續。
現在公部門使用率最高的網路投票系統,而且是開放源碼的、它是任何人都可以用的,就是台北市i-Voting。
包含自然人憑證或者是台北市民的其他卡的認證,應該是完全符合你的需求,現在的問題只是說誰來跑這一套系統而已。
好比台北市政府,大家相信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