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綜整一下。
看逐字稿的朋友們,BIM是「建築資訊建模」的意思,就是建築物的資訊模型,可以用電腦在實際蓋之前,就模擬與其環境相關的參數。
講到社企、BIM,馬上就會想到身障就業,這個標竿案例已經很久了。
但確實,剛才委員有提到不同的角度,因為社企本來就有兩個方向:一個是青年創業方向;第二個是企業社會責任,加深到一定程度,管理階層有成功被說服之後,就能從企業社會責任,變成有社會使命的企業。
這是從另外一端來思考的,我們先說是良心企業,然後做到後來就會覺得做企業變成良心,這樣就歡迎社會企業的家族(笑)。
我的意思是:本來社企就有各種各樣不同的管道,讓一方面很有良心的企業們勇於創業,但也要讓本來就已經是事業有成的朋友們更照顧到一些,不管是我們現在說企業的社會責任,或者進一步變成社會企業的責任,我覺得這是相當值得參考的態度,真的很謝謝。
(恢復紀錄)
我們每次是按照不同的議題,邀請不同的朋友們,像這次是大家組團要變成主辦,我之前一直有這樣的聯繫會議,出去之後沒有辦法來的朋友們用email告訴我說下次要怎麼談跟談的方式,不一定大家被關在這邊兩個小時。
上次逐字稿出去之後,有朋友寫信提到沒有附簡報,所以看不懂我們在講什麼,這一位朋友的理解,就變成馬上我今天開場的內容,我馬上被他附身了(笑)。
大家即使沒有來,我覺得辦在行政院,真的對南、中、東這一件事不是很公平。在這樣的情況下,至少透過每一次簡報,試著即時釋出簡報及補上逐字稿的方式,大家至少知道目前做到什麼階段。
對於平台網絡的建議,我覺得是很好的,peer to peer是對等的方式,草創階段是什麼都沒有,一定有一小段時間是要由上往下。
但社企界跟政府真的是對等的關係,所以我們接下來6至8月傾聽的其中一個目的,這張圖是要留給民間實際參與者來畫的,並不是我們今天畫在這邊就定型了,而是說我們目前做到這裡、想到這邊,但意思並不是不可以隨時修改——這跟法律案不太一樣(笑)——大概是這樣子。
我沒有什麼別的要說的(笑)。
你剛剛那一段話的逐字稿翻英文,我簽名,是絕對沒有問題的(笑);當然如果要再多加一些字的話,我們會後聯絡,直接跟我們辦公室的同仁聯絡,謝謝。
還有沒有這樣?我們畢竟沒有開到12點,畢竟還有5分鐘,今天就先這樣,非常謝謝大家。
簡報都沒有人說不能公開,所以簡報就先公開了,大家都會收到逐字稿的網址,簡報公開的網址也會貼在逐字稿裡,然後一起公開,謝謝。
上次的流程跟這次並沒有顯著不同,應該是完全一模一樣的,中間比較大的不同是,上次青諮委員在討論網站會議時,有說希望事前在討論各部會主責的會議,大家也想討論,今天是大家在的情況。
我不會有什麼裁示,有要裁示討論的,上次準備會都已經討論過了,所以各位對於形式或者是準備有什麼意見的話,多聽委員們的意見。
如果大家對於這個流程本身,因為大家之前都run過,大家有什麼想法的話,可以先提出,在我們提出討論案之前,不然我們隨時回來都可以,讓大家花一點時間看一下。
這次即使是在多一案,每一案討論的平均時間都比上次久,所以應該還好。
即使主責還沒弄到,至少開頭有哪一些先。
我不反對,其實只要過了門檻就成案了(笑)。
你現在連署的好處,是之後網站出來的時候,如果有更新的話,可以放連署上,我覺得沒有問題,這個是ok的。
是現場拉票的意思嗎?好啊!這ok,沒問題啊!
這其實是大家可以看到,也就是附件4,也就是最後面的決議,基本上決議裡面除了只是講一下之外,其他的部分,具體的辦理情形就會快速跟大家go through一遍。
對啊!後來有開嗎?
太好了,那我們現在趕快改議程。
但是要?
這邊講到對於跨部會青年政策追蹤等等的運作方式及如何呈現,可以在等一下的會議……
這不是工作小組?
這個好複雜。
主要是怎麼呈現。
這兩個不衝突,兩個可以一起發生。
現在該發生,而並沒有發生?
是啊!看了之後有兩個方向,政哲如果覺得跟蔡總統的綱領不對齊,就要交由某種工作小組來討論,不然只是呈現的問題。
我知道。所以上次開會,我說我看到這一份資料後,也要看看林萬億老師有沒有對齊的工作需要做,但一切都是有這份資料開始的,沒有這個就都沒有辦法做。
這邊講的是「青年發展法」的工作小組。
「青年發展法」工作小組的這件事,因為本來提案是要做專責機關,但是專責機關沒有要設立,所以就變成有一點類似工作小組的概念。
當時是說要併進同一個專案小組。但是政哲的這一個會,還不知道昨天已經蒐集完的資料,所以這個政策資料,還沒有變成會議的參考資料?
我知道。但他們不會收到嗎?他們不能收到這邊整理的資料嗎?
這就是他(吳政哲)上次具體要求的,收到之後再具體來看怎麼辦。
大家收到之後,再看要怎麼呈現、如何調整、跟再要額外的資料。
是啊!
落差?
我們的機會就是Wendy(笑,意指:有逐字稿)。
可能因為我寫程式,在做決議的時候,就會說剛才誰講的這個、誰講的那個,用這個方式辦理。
所以其實大家真的要對逐字稿,才會知道我這三個的指示是什麼。若造成誤解,不好意思。
之後做成決議的時候,我就唸成像是決議的樣子,就把剛剛的這個、那個都唸出來,至少這一段逐字稿跟決議就不會有落差,就不會有出現剛才政哲委員所提,跟剛剛老師所提的,雙方的理解有不一樣的地方。這樣處理好不好?
具體少了什麼?
你的意思是沒有這四個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