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事實上,大家來了這邊之後,都很文明,當然一部分是知道會有逐字稿(笑),整個社會都在看;但另外一個部分是,我們確實可以找到一些做法,不讓任何人吃虧,也讓至少一部分人的生活過得更好。
也就是說,在絕大部分的公共政策裡面,這種東西是存在的,只是有時候主流媒體感興趣的不是這個,而是別的東西。你說我要跳進去這些別的東西裡,這是沒有意義的,因為這些往往是假議題。真正的議題,是大家可以一起聚起來,做哪一些不讓任何人吃虧,又有一些人因此生活可以過得更好、更合理的做法。
因此,我認為如果是聚焦在所謂爭議最大、最模糊的地方,像如果當時Uber案,我們跳進來就說「大家來討論共享經濟是什麼」,雖然看起來很有guts,但是就完了,因為這個題目沒有辦法解決,它是非常抽象、非常模糊的題目。
但是如果我們每次進來是可以聚焦的,做的一件事是可以推進,而大家都沒有問題的話,那這樣就不會往回退,大家會覺得這樣的政策是可以的。
所以每一案,像實坪計價,這就是你剛剛講的資訊揭露案,或者是恆春最後把恆旅醫院擴充等等,就是都有花公部門的資源,也都有一些推進,但是這一些促進是建立在所有在場的利益關係人,都覺得自己並沒有讓我指揮的前提下。
對,這個是在「Join」的路程。在「vTaiwan」的話,你得說服相關部會跟法協與數位經濟有關,而且只能做法規調適。
目前就是這兩個主要的平台,未來也許有「Internal Join」,那是另外一個。
那就要去組織啊!
……因為如果你沒有這樣組織的話,你怎麼知道利益關係人是有效出現的,對不對?如果今天不是五千人,而是五個人,只有五個人來談,我怎麼知道社會上其他的利益關係人,是否知道我們正在談這一件事?那就只是遊說而已。
如果連署到五千人,至少我們有一定程度的信心知道,尤其因為「Join」平台,現在已經有四百萬個自然人在使用,我們知道有一定的機率,別方面的利益關係人也會知道我們正在談這一件事,所以「Join」平台上才特別放了一個位置,請大家指出這一個連署案為什麼不應該通過,或者不應該按照提案人的理由來處理。
因為我們在做的這一套,是讓事務官、各地的民眾能夠更彼此瞭解的一個管道,所以我們現在才是確保當有五千人時,至少知道「大家討論的時候,有足夠多的人願意理解這一件事」,以及「可能被不當影響的人,至少知道我們在討論這一件事」,至少滿足這兩個條件。
但如果你剛剛所說,全臺灣只有五個人關心這一件事,但是他們通過這個倡議之後,也許會造成四、五千人以上的不利益。如果這個不是舉到大家都看得到的位置,這四、五千人到底要怎麼發聲?
要循著原本做政策遊說的那種方式,我覺得也不是不可以。但是第一,我們要確保他來講訴求的這一段,是很透明、完整被紀錄的,二方面是要試著找別的可能利益關係人,等聽清楚他們的意向之後,我們再進入討論的程序。我們不能在都不知道其他人是誰的時候,就做決定。
當然,如果你說這些小圈圈、少數人的期望,是從個案直接跳到決定,我想任何政務官都不會答應這種事。
PDIS的重點是,我們是一個空間。最後還是會收歛到具體的問題、解決方案,但要理解這並不是我給的,這裡面沒有一個字是我寫的。
我的工作是創造這樣的空間,讓利益關係人能夠一起寫出這些解決方案,是他們可以接受的。
是,當然。
就是禮拜五,好比我們處理到這些解決方案,因為這個是該管部會PO都已經來了,而且承辦的業務單位應該也是同意,這個是可以的,所以至少這個在跨部會的理解上是沒有問題的。
接下來就是政治意志了。如果這個需要花錢,我就要說服院長花一點錢做這件事。如果這個是要花時間,就要有時間去處理,好比像法規要調適就要送立法院等等。但像這一案,完全不需要做這些事,只是實價登錄網站上加幾個欄位,或是公平會再跟內政部開一次會決定細則,像這一種方案,其實讓院長知道就可以了,所以我就會禮拜一跟院長說。
事實上我的政務會議報告單裡面,有完整便利貼的過程。我通常會跟院長描述一下上個禮拜五討論的社會事件,我們收到這樣具體可行的方案,內政部、公平會說,會做這一些事,看看院長有沒有什麼額外的意見。如果沒有的話,這就變成政策了。
如果院長有額外的意見,我也會第一時間讓各部會的PO知道。
是。
當然,在部會層級可以解決的時候,院長就備查;跨部會需要討論的,我們就會召會來討論,但也不會是我召會來討論,而是由相關的部會召開。
如果是單一部會,但需要一點錢,好比像財政部要做報稅軟體的重新開發,需要一些支援,這個部分就會跟部長討論;有時不是需要錢,而是需要一點時間,像關稅的課稅下限,從三千降至兩千,我們在協作會議裡面發現,其實是政府的說明能力不足,沒有說到讓人家懂。
以前用紙筆徵稅,三千元以下所課到的稅反而倒賠,但現在是機器課稅了,所以課得到。「為了課稅公平,不要讓大家都把倉庫放到海外又賣回來,我們還是得降,而且只會越來越降。」如果這一句話都講不清楚,貿然做會有後座力,所以這時需要的不是錢,而是時間。
本來9月要上路,改成明年1月上路,這個還是要院長點頭,因為之前院長講出去了,所以院長還是得點頭說,因為大家這樣子的討論,所以我們需要納入更多的民間意見等等,每一案跟院長要的東西不一樣。
當然。
是各部會「Join」上的正式回應。你還是要回去「Join」平台看,如果部會確實有進行調整,好比像我們早上才在討論的,我們找一些舊案子好了。
沒有聽過這一種事。因為我們都邀承辦人來,如果他覺得可行就可行,認為不可行也會講。
對,還在「提點子」。有時不是擺爛,而是需要比較長的時間才能實作,才能做到一個程度,你會覺得不夠快。
但至少我們每一案,直到解決為止,在PO月會都是按月列管,所以每一個PO月會都要回來說,為什麼這一件事目前還沒有做好、碰到什麼困難之類的,這一些都是在月列管的角度來看。
對。
……當然不是我的意志,是大家一起做的。
事實上是有的。你去看機關回應的話,他就會說「我們在協作的時候,做了哪一些事,去財資中心九樓之類的,後續規劃訂了一個同意書」之類的,我們不能否認的是,有的時候部會寫這個讓人覺得有看不懂的感覺,這個是真的。
這裡面的重點是他們做了這一些事,但前面的這一些實在是比較長,所以大家就會有一種「那是不是其實部會什麼也沒做」的感受。
這一件事我們有開課,PDIS的同仁試著讓大家在寫回應的時候,讓大家比較看得懂一點。
另外是本來六十天回應,除了六十天之後回應之外,我們也會按月報告處理進度,如果到最後是真的達成了,又或者是真的碰到什麼困難,會回來這邊回應,所以基本上就是在「Join」機關回應這邊就可以知道接下來的辦理狀況。
我想是這樣子,我們的目的,還是要看價值主張是什麼。
我們的價值主張,如果說開放政府是重建對民主的信心好了,我們講一個比較大的,它當然是建立在大家更能夠去讓彼此的主張融合成可行的方案,這個是民主的意思。
如果現在我要迎合一些人對我的想像,反而變成去發號施令,也就是走什麼方向,大家一定就跟著走,那個是民主的反面,事實上對價值主張是毫無幫助的,這個是一件事。
另外一件事,安那其是一種民主思想,但它是比較有趣的,它是直接的。安那其的理念是,每個人不能代表任何人去說任何話。在任何情況下,當你有位階差距,也就是即使你下屬有更好的想法,但因為上面的人會駁回或者是用命令蓋過去,這樣子的話,群體智慧事實上是下降的、而不是增加的。這些都是安那其的基本信念。
我自己是因為政治啟蒙,在十二、十三歲參加的第一個政治組織,也就是網際網路本身,本身就是用安那其的方式組織起來的政體,所以也可以說我在那個時候只知道這一種政體,別的政體都是長大之後慢慢去學的。直到我有投票權,代議民主是二十歲才參加,但是像這一種安那其式的民主,我在十三、十四歲就已經很熟練了。
所以應該要講的是,我覺得面對目前瞬息萬變的環境,「安那其」這一套是有用的,但是我並沒有說這一套在任何地方、任何情況,好比國防外交都有用,我並沒有這一種幻想。所以這個是「持守」的部分,也就是我不會因為這一套很流行或者是不流行、很炫或者不炫,就硬說不適合的地方也用這一套;但反過來講,適合的地方,我儘量讓它成功的機率提高、發生的場域變多。
不會。像我們做教育工作,當然你可以抓著小孩強迫他做一些事,但是他長大還是不會有意願做。
也就是說,你剛剛說體制裡面的人不去使用這樣的態度做事,通常是由於FUD(Fear, Uncertainty, Doubt),屬於迴避系統的一種感受。
對於恐懼,我們做的方法是示範性的教育,也就是恐懼通常是來自於沒有辦法計算多少風險。我們做過一次,讓大家看到也沒有什麼風險,就是這樣子,那恐懼就自然消失了。
不確定性,常常是因為沒有方法,我們就開發一些工具、技術,只要等於按一個鈕就可以發生的事,就沒有不確定性,這個就很容易了。
如果還有所懷疑,我覺得還是要培植周邊的文化。如果整個公民社會夠強,大家覺得這個就是臺灣的文化,臺灣文化就是要公開討論公共政策,這樣的話,最後的懷疑就可以自動消失了,因為大家覺得本來就是應該這樣討論公共政策。
我的意思是,我們做教育工作、科學工作、文化工作,目的就是要對治你剛剛說的「體制中的人覺得沒有辦法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