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你們補上你們家的名字,包含跟經濟部的。
很好,性平會都有相關活動。
另外一個是「社會對非典型勞工觀感不佳」,勞動部有沒有補充?
勞動部的意思是我們正在檢討嗎?
你們受到另外一個方面的壓力?
你們本來就有「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是不是可以LINE上打卡?
所以連LINE打卡都不願意的話,這個目前沒有解法,有沒有一句比較溫和的說辭?或者這一行就要消失?
「滾動修正」(笑)……
不可能全面檢討,所以綠色卡就是持續檢討。
勞工缺錢的話,只能延長工時,右邊是「降低任命必要支出,如房租、托育」。
內政部有沒有角色?
嗯,所謂「降低人民必要支出」,像稅跟托育之類的,每一個都是一份會報,所以很難講一個單項。
如果沒有什麼可回的話,這一張是不是要拿掉?當場有討論再提。
這個就寫下來,非常明顯的。
我想你把明年調整約1,000元,調高多少也要寫下來,不然大家看到22K就……(笑)。
另外一個是「公司盈利要回饋到勞工」?
如果這個找得到的話,就留著,因為這個是寫得下來的東西。
加薪是事實上的,不要寫成部會回應,所以就今年開始加薪費用加減乘除的事業所得,也就是所謂的加薪抵稅,我想這個文字新聞上看得到,就不用問經濟部了。
如果有人要問細節的話,經濟部不在,不好意思。那「今年開始加薪增抵稅額」就往右放。
理解。
這個部分已經放了。
你的意思是藍色的卡有一個討論的空間,也就是可以再加或者是落實或者怎麼樣?
勞動部的想法是?
瞭解,所以現在這一個脈絡是可以的嗎?也就是勞工休假日不足,如果只是講休假日的話,特修已經增加,特修是否足夠、落實,也許可以討論。
《國定假日法》確實是一個手段,但是會變成增加全民的休假日數,就不只勞工,因此就可以再討論。
最後公司如果強化員工工作效率、環境,看措詞怎麼樣,這樣當然也可以實質增加休假日,而這個就可能是經濟部的事情了,這個就很難從內政部的角度去解決。
這樣可以嗎?
勞動部有沒有要補充的?
這個就這樣。
如果我們覺得像這一種爭議最大的,就寫提案人認為就好了,至於「法制層次不足」,也是提案人認為嗎?
勞動部說「無法處理」的意思是,這一件事並不是靠勞動部的討論來處理的。
好,這樣就很清楚。
這個跟「未必增加國定假日」是一樣的意思?就是說「國定假日有其莊嚴性,而勞動條件並無絕對關係」嗎?
「不應用以改善勞動條件」,這樣好不好?
這邊的意思是「即使立法,未必增加國定假日」,這個是內政部的意思。
所以法制層次不足,所以意思是即使增加了,這兩件事是兩回事,基本上是這個意思。
紀念日放得不夠,勞動部的回應是,不應該用來改善勞動條件,這樣就對上了?
不過,為什麼不應與勞動條件混為一談?
我想是這樣,國定假日是整個社會都覺得要紀念某一天。
好比10月25日,未來不一定是紀念光復節,可能是紀念這場協作會議(笑),那不管是幼稚園或者是小孩都要紀念。這個是勞動部的核心論點。
這樣寫就還好,也就是跟「勞工」沒有專屬關係,就是寫成「國定假日是為了紀念意義,與是否為勞工身分無關」。
這個是這一次連署案的最大問題,因為事實上是這樣。
那個是title,如果看內文的話,也就是勞工休不到,所以要增加制定國定假日法。
我們還是把黃的(便利貼)寫在綠的(便利貼)上,這樣唸起來比較順,算是協作會議的習慣。
我們同意不要寫「主要制度」,這樣好像引導成「修訂假定假日法」,寫「主要訴求」,好不好?
這樣就比較清楚,就很像「制定國定假日法」,瞭解有主要訴求,然後是勞工休假日不足,所以應該要「制定國定假日法」,這一條線是直的。
就是要告訴你,即使立法未必增加國定假日,這個是主軸,其他都是從旁邊冒上來的。
同意。
這邊的意思是,如果公司強化工作效率,解決的是勞工過勞的問題,並不是解決休假日的問題,也就是如果還要討論這一個的話,我們就應該把它變成是勞工過勞那邊的解決辦法,而不是變成休假日不足的解決辦法,這個我完全同意。
那就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