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一個,另外一個是裡面互動性的部分,真的講話的是只有話筒通話,對不對?
OK,沒問題。只是說「你只能用國語通話,而且禁止談案情」的意思是,這裡面要有一個看守,讓你沒有講國語或者是談到案情的時候,就要拿掉或者是要喝止之類的,這個在技術上是比較困難。
我們這一台VR要偵測你是在講台語或者是國語,那個是另外一個專門技術,除非有一個人隨時在那邊聽,就是說那也是一條路,就是你這邊十幾個人都在那邊探親,但是後面就有工作人員當警衛,只要有人講到案情或什麼,就在後面打他,這部分完全不能靠VR做,也是要有一些人的輔助;其他看起來都沒有問題,都做得到。
浮空投影我們也有做過,其實像網紗投影,這個事實上是純熟的技術,這個不像VR,這個很容易用。
但是浮空投影的問題是,通常它的可視角比較稍微窄一點,就難像音樂廳,所有人都看到同樣的浮空投影,遠的人也看不太清楚,所以就有可能像我們現在在的這一個空間,大概這麼大的位置的狀態會最好,如果你是要四面浮空投影的話,如果單面,就像看電影,那沒有這個問題;但如果你的目的是想要大家都搭直升機去飛躍這一個地方,或者是不搭直升機,而是搭一輛車,也就是在同一個載具裡面的感覺,如果場地太大的話,在比較後排或者是比較旁邊的,比較沒有那麼大且逼真的感覺。
但是如果像這個這麼大的空間,這個是沒有問題的,大概十幾、二十個人,最多是三十個人,有點你把它想成一輛遊覽車好了,坐在上面那樣用浮空投影去掛,這個程度沒有問題。
就是要說服看的人說他是在某個載具上,這樣就很容易導引,如果是明明身體沒有走動,但你拍出他走動,這樣的感覺就不對,沒有差。
其實你現在就把它想成拍一部電影,其實我們隨便拿手機就拍一部電影,現在大家都可以拍電影,所以事實上50萬有50萬的做法、500萬有500萬的做法、5,000萬有5,000萬的做法、好萊塢有好萊塢的做法,就是說不管你怎麼寫,不管預算多少,一定都做得出來。
但是,預算越多就照顧到越細緻,所以我剛剛才問你的目的是要大家在裡面浸潤很長的時間,那就需要很多的預算,因為在很長的時間裡面,如果不擬真的話,越到後面那個腦袋越不相信它。
如果只是短時間,好比像5分鐘或之內的,其實就沒有需要那麼高的成本,因為Suspension of Disbelief還在,你還沒有不相信眼前看到這一個東西的時候,體驗就結束了,這樣子就好。
所以我會覺得你們這一個經費裡面,我想很多還是在基本功,就是素材的建置,如果你拿這一些素材去導5分鐘的短片或者是幾部5分鐘的短片,那把這樣想了,當然以這一個預算,不可能做到最好;但沒有關係,因為資財都還在,所以我這邊自己一直跟檔案局,甚至國史館或者是跟中央社講得都一樣,你做出來不一定要做到很好,但如果你的素材有一定程度的授權讓民間去做,那民間關心這一個題目的人非常多,他們甚至願意投入的心血,那不是用錢來計算的,所以也許他們可以拿這一些素材,但做出更好的體驗來。
然後也等於回饋給這一個人權博物館來使用,你們只要在釋出素材的時候,採用相同方式、分享的授權,你可以任意使用、不用付錢,但你做出來的作品必須要用相同的方式跟大家分享等等的這一種法律上手段,你如果用著作權的方式做出這一些做法的話,那等於是鼓勵創作者去做出這樣的創作。
當然壞處是,很難用這個完全賣來營利,因為要用相同的方式分享出去,這個就看你們的規劃,因為也有一派的講法是,即使拿去跟你們無關的地方營利,這個也很好啊!這個是臺灣的歷史(笑)。
對,讓可能亞維儂藝術節或是別國的,或者是做《返校》的這一些團隊拿去賣也可以,如果你們是這樣覺得的話,當然我們有標準開放資料的授權,用那個授權就好,那個全世界都可以使用,就是看你們。
但是我會建議花大部分的經費,可能是八成的經費把這一些數位資材做好,只花兩成左右的經費是去導這一些短片,就是說我們拋磚引玉。我們歡迎大家拿這一些素材做得更好,我覺得臺灣真的民間很多人關心這一個題目,然後這個錢的零頭再去買幾十台的VR設備,是這樣子規劃。
你說硬體嗎?
你就把它想成手機,它不會壞,只是大家會追求更好的體驗,就是這樣而已。
但是你買了四、五年的老手機還是可以用,只是說到那個時候大家習慣更好的體驗,但這也沒有關係,因為當初只花幾十萬。
對。像故宮把一些高畫質解析度,目前也都Open Data出來,也就很獲得民間的好評,他們覺得這本來就是全民的,但是你們有去做3D掃描或什麼之類的,一開始跟廠商簽的時候可能就要告訴他們說要用開放的授權釋出,可能就是「行政院開放資料標準授權」,因為你這個寫清楚,廠商自己接案的意願也會增加,因為這表示他幫你掃完之後,他可以拿去拍片。
我們一般公部門採購是幫你掃完之後就是你的了,他也不能拿去做運用,這樣你找到的廠商也許就沒有那麼多,所以我如果把這個寫在RFP裡,多少對廠商是有幫助的。
這是一個incentive,你現在好好地掃,對他也有好處,如果未來也有人拍片或者是導演或者是怎麼樣,他可以說:「我這邊有一批很好的資材,而且當年是我掃的,我最知道怎麼運用。」,他就去跟導演說:「我現在要重新拍這一部片,你可以花個500萬去搭景,或者你可以花50萬在VR裡面直接用盡。」
可行。目前看起來這一些都沒有太大的問題。
我寧可你們分兩期,就是這個是高畫質的掃描,然後普通程度的導演,還有低端的VR設備,如果這個東西到最後真的不錯,你寧可拿第二期的預算去找真的非常好的導演,這是第一個可能性。
沒錯。
對,因為好處是到2018年底,我們現在看的這些所有軟硬體都會再掉一半的價錢(笑),所以現在買這一些……
對。
……對,簡單講就是希望這一個案子,除了那一些中端的設備之外,不要買硬體。全部都拿去做內容,未來要買硬體、要請好的導演,那再說,希望是這樣。
不過這個你們一定是用最有利標,就是讓廠商把spec拿來,然後讓他們互相比較,因為我現在講一個規格出來,像我們自己用的這顆球,它就是好比隨便你放在摩托車的車頭或者是什麼,這個是Google街景車團隊endorsed的,就是說你只要在車頂上開這個開一圈,Google街景就自動採納這個進入Google街景(笑)。
對(笑),這一台就是所謂8K的解析度,大概10萬出頭,其實也不貴,所以一般的廠商,通常這個等級一定拿得出來。
如果拿得出來到這一個等級,其實掃出來的東西已經有一定的水準,就是至少像Google街景,你也覺得還算清楚。
當然那個是低標,那他提出更多的,就是用雷達來掃,那當然更好。
所以我覺得只要你讓廠商知道這個是Open Data,未來可以再去作額外的利用或之類的,至少有三家,你就開始拿他們的需求彼此對比,這樣就知道了。
我想跟你說的只是說,現在便宜的做出來的東西還不錯,就是這樣。
它一年前應該是2、30萬,然後兩年前應該是5、60萬,三年前市面上還沒有這個技術。
所以最近的東西都是這樣子,任何時間點進來,你都是盡可能以那一個時間點可以取到的高畫質留下來,因為重跑一次掃描是很多時間的,但是你掃出高畫質的東西,未來怎麼運用,那個是越來越便宜的。
當然。
因為VR跟浮空,像剛剛便宜的行動VR是成熟的技術,就是任何廠商來,他的載具都不會有太大的差別,這個是可控的。
導演那個不是成熟的技術,導演好壞差非常非常多,所以我會建議說這邊就算拍出來到最後不盡如人意,我們說「缺口就是光的入口」,就是請一些真的很好的導演來,他們說不定就會被激怒,然後就願意來拍更好的狀況,導演是最不可控的部分,在原來這一個計畫書裡面,其他都是相對容易的技術。
素材。
本來就有一個標準的授權範本,所以你看故宮或者是像其他人,基本上就是在「data.gov.tw」,我們行政院理論上新的資通訊系統,如果沒有超過新臺幣好像5,000萬吧……之類的,本來就應該要Open Data,你按「關於平台」、「關於我們」,後面是有一些法源的,「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政府資料開放作業原則」,所以如果你們的採購或者是主計問說為什麼要Open Data,就直接讓他看這一頁就可以了。
那這個作業原則裡面就有包含你可以挑授權條款,我們公版的授權條款就是我說可以作商業運用的,也就是政府資料開放的授權條款,這個其實是社群朋友一起寫的,跟國際的創用CC是相容的。
最後做出來的作品,好比像你可以規定一定要用「超連結」連回安全人權博物館或者是上面一定要打「國家人權博物館贊助製作」,或也許你要給一個英文的,因為說不定到最後做出來是英文的。
但是除了姓名或網址標示之外,沒有限制他去買,就這樣子。然後你們是免責的,也就是這個東西如果提供的東西跟事實上本來不太一樣,你們不負品質上的責任,我覺得這個算滿公平的條款。
是滿高的。
像之前沃草有製作「你是白色恐怖時代哪一位受害者」之類的,他們當時如果有這一些3D素材可以用,說不定他們的體驗更好。
是,就是累積素材。
是可以克服的,當然可以。
因為五花大綁往刑場的特點是沒有行動自由,所以只是坐在旋轉椅上體驗就夠了,因為本來也不能走來走去,所以這一種情況下,我就會建議說甚至你把這一部影片本身直接放在Youtube或者是其他的這一些平台上,就讓它傳,大家在家裡就可以下載下來用VR看,也不一定要到這裡看,第一波大家會覺得這一件事是這樣,因為這個第一手體驗沒有辦法用錢買到,這個是全新的東西,它會變成是社會上的話題,就像《返校》剛出來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