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erate最多次」獎(笑)。
所以老師的具體建議是去修改適當或是修正「適當的」這三字,想辦法採用不怕犯錯、大膽、快速迭代、最小可行的,反正高興就好,把適當的改成某個文化上有啟發性的用詞,比較能夠撐得起來為何我們要持續納入使用者的回饋,不然還是第一版就要完美,這樣的話,持續納入使用者回饋,前面還是瀑布,那就沒有什麼意義。
因此看老師們,有沒有對什麼字眼的想法?
OK,不然只能當教學案例(笑)。
我想「迭代式」的確是一個專有名詞,我們現在是放在第二個。而我的感覺其實是「快速原型、迭代及漸進」,這其實是有互相重疊的概念,最後還是落在持續精進,也就是往成功走,而不是為了迭代而迭代。就像我們的準則可以迭代二十次,但今天還是要收斂的。
如果大家不反對的話,我們確實同意迭代式比快速原型或漸近更能體現Lean的文化,即使看不懂的承辦,去Google看一下,也知道是什麼意思,如果老師有更好的建議也可以,這總比「大膽、不怕失敗的」要好一點。
不過如果要最小可行的話,要放在哪裡?因為「迭代」就蘊含了「第一代是最小可行」。
「迭代」的概念其實是比較大的,這邊寫迭代,就蘊含最小可行。
理解。不過,國發會跟工程會今年有一些新發明,好比說小額採購從10萬變成100萬。
另外一個新發明現在已經送到立法院,採購法裡面用最有利標不用寫理由,以前要寫理由之類的。
我想這些新發明多少都有一些幫助,反正我們就做做看,但應該不是這個準則範圍可以處理的。
如果大家還ok的話,準則4就這樣子。
因為現在已經5點19分了,場地到6點,我提一個動議,我們休息10分,我們休息到5點30分,然後再進行30分鐘,儘量把準則走完。
最後半小時,我們繼續進行。
服務要開始建置了,「why」是說要發展數位服務的完整性,所以要確保各種資源,包含人力、設備、經費及技術,然後這裡特別講的確保是往內的,往外還包含中間的相關資源,這個是「why」。
要達成這個,為了提供各項資源,宜確保所需資源是充裕的,如何達到充裕是可以涵蓋公私協力的合作機制,引進民間機構及公民團體的資源,來達到服務的永續經營。朱老師對這一條有沒有什麼意見?
我們就回來看小彭的意見,公私協力的合作機制也許需要講得更清楚一點,這邊有一些關鍵字,像co-creation放進去,或者是用排除的方式,並不是委外或不是機關想做什麼就做什麼,然後就重疊到民間已經提供的商業服務等等。
小彭有沒有要額外再加?或者就是這樣子?
……就是想要而不需要的東西。
其實「APP」已經快要不紅了,所以APP反而沒有這個問題。
是,未來會有更多的關鍵字。只要有關鍵字就有關鍵字廣告。(笑)
我們現在要做的事是兩個,按照小彭的講法,公私協力的合作或者是我們一般叫做「協作」,跟前面所講的跨領域、跨單位的「合作」到底有什麼不一樣?
小彭提到的是把我要做的部分做好,把你要做的部分開出來,然後不加以限制,對不對?
所以這裡講的「引進」,特別是這個動詞,希望能夠改成或者是加註成某個讓人看到之後,不會想到開標案或者是委外的動詞,所以這裡是落在「引進」二字上。
我不知道大家有沒有什麼想法或者是意見?
對,所以簡單來講就是說,可涵蓋公私協力合作機制,確保……你的意思是「確保民間機構及公民團體」在這個機制裡面,「有開發的空間」或者是「有營運的空間」,而這裡的重點倒不只是引入資源,而是確保他們的空間。
當然,我們確保別人的空間,也就是約束自己不要佔空間的意思,我這邊儘量用正能量的方法陳述(笑);但是大概的意思是這樣。
「可涵蓋公私協力合作機制,確保民間機構及公民團體有充足的共同創造空間,或有共同創造的資源」等等,反正這整個目的是確保外面的人有空間跟資源,而不是好像都是委外,對不對?聽起來意思是這樣?
我不知道這邊會不會太抽象。老師有沒有什麼想法?我是覺得真的滿抽象(笑)。
簡單來講,回到動機,動機只是說不要覺得資本門進了一次,然後後面就可以放著爛掉了,意思是這樣。
但是動機裡面有特別納入民間相關資源,所以動機其實已經是雙重動機,並不是說納入民間相關資源只是為了確保完整性,這個「並」是「併行」。
所以它的意思是:這個完整性有兩個部分,一個是對內有充足的資源,另外一個for some reason,這個完整性還包含了外部要提供資源。
你剛剛講的是一魚兩吃,這個在動機裡面就已經長這樣了,我不知道團隊這邊的考量是什麼,有沒有可以補充的?
你們覺得內外都要對這一個服務有投入資源,是這一條的準則動機嗎?
不幸的是,別的準則裡面也沒有(笑)。
……沒問題。這樣聽起來是民間相關資源,包含民間人力、民間設備、民間經費及民間技術,但是這裡「納入」的意思,按照你的講法是,也確實是在一開始就要把「納入」二字放進來,並不是做完之後再想說開一個API,而是一開始就要想這兩個中間怎麼樣搭配或是怎麼樣結合。
按照小彭的講法,是要做整體資源的盤點,並不是先公後民,是不是?
這個確實,範圍是在準則5裡面,我現在覺得不應該移到別的準則了(笑)。
我們這邊有兩件事,一個是可涵蓋公私協力,「合作」是不是要拿掉?因為前面「合作」有一個很明確的定義,也就是「跨領域」、「跨機關」,我們這邊講的事情好像跟那個合作不完全一樣,這個是我的一個問題,就是這個合作機制跟前面講的「跨領域」、「跨機關」的合作機制是不是同一個回事?
如果是的話,也許就留著,如果不是的話,是不是公私協力機制是另外一回事?
好,那我們就留著。
第二個,這裡的「引進」,剛才想要講的意思比較是「運用」或是「援用」。即使不寫「共創」,我們可能也不是單向它在外面、我們讓它進來,可能是一個夥伴關係。
如果是夥伴關係的話,這邊可能不寫「引進資源」,因為大家看到引進資源,大概都是想民間促參、投資這一些東西。
所以一個很取巧的方法,是寫成好比像「建立夥伴關係」之類的,雖然很白話,但至少不會變成是促參,對不對?
我具體的建議是,我們把「夥伴關係」這四字用來取代「資源」二字,或者是至少要併列。
另外一個剛才蕭老師的意見是,達到服務永續經營,這個「永續經營」,我們可以加一個註腳,什麼叫做「永續」?也就是不要被特定的廠商綁定(笑)。
會看到「永續」兩個字,腦裡就浮起「不被特定廠商綁住」,可能只有我們這些做自由軟體的。是不是要更明確形諸文字,我覺得是看團隊這邊的想法,我們希望永續經營是不被綁定,這個精神絕對沒有問題。
我們的目的是要達到服務的永續,大家聽到「經營」二字,心理想的是每一年都有經常門預算(笑),這個經營是不是一定程度上,可以改成說達到服務的永續?
然後我不知道避免vendor lock-in如何寫成中文(笑);「達到服務永續,開啟更多未來合作夥伴的可能性,或者是開啟更多廠商的合作空間……」之類的,反正意思是這樣。
如果大方向大家不反對的話,雖然這個是有一點意識形態,但我們會一直push這個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