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如何結合可能台北或者是其他大都市的這一種規劃能量及在地實際執行或者是社會連結的能量,至少我自己理解到國發會在明年創生上會結合這一件事,很感謝提到這一件事。
有朋友想要補充的嗎?
過去有某個例子,不一定是你們自己做的,也就是覺得這個是可以學習的,或者是比較好的,也很歡迎提出,又或者是會後用書面的方式讓我們知道。
謝謝。
完全不用綜整,已經綜整非常好。
我下午在東華大學演講,他們希望有業師或者是遠距或怎麼樣,希望把在地的年輕人培養起來,不會這麼附著在特定事情用特定的方法解決,現在告訴他說網際網路並不是只有這個,物聯網還是跟你有關係,願意嘗試一下下,跟大學本身的社會責任的這一件事,還有產學合作等等這一些都有關係,公部門自己理解到我們之前做的case很多是做簡報,我們正在檢討這一件事。
不曉得左邊的朋友們有沒有什麼想法?
有在地的委員,比較在意綜合效果,並不是產品設計而已。
因為之前很流行「社會設計」這四個字,其實拆下去,很多是落到產品這邊,很少落到服務設計,一部分的原因是服務設計的學門相對新,沒有產品設計有這麼多的朋友們在投入,但是我覺得如果從設計的角度來看,其實比較能夠發現出一些用服務設計的方法,一起去規劃明年的報稅軟體要重寫,發現很多東西是公部門自己要改造的,如果當產品設計的話,公部門自己的流程也不會改造,這個部分也滿值得注意。
關於地方標案的這一個題目,已經稍微比較擴大了,如何結合在地力量題目,不曉得台北朋友們(有沒有意見)?我知道在地朋友們有很多往地方補助、投資或者是計畫,有沒有什麼分享或者是想法?不一定要即問即答的回應,或者是個人的經驗或者是看過比較好或不好的例子都可以分享。
請台北的主持人take over一下。
不曉得中企處有沒有要補充的?
對,這邊提到採購法,之前關於各個部會要透過共同供應契約採購社企的產品,我們有朋友有相當深入的討論,以我的理解,在接下來的中小及新創企業條例裡面,也會把社會創新企業如何創造在地的環境或者社會價值的部分,我們目前其實已經有一個登錄資料庫了,也就是QR code的中間,在不違反採購法的前提下,就可以進行評選是採行有利標,而這個有利標的判斷標準是依在地創造社會價值,如何結合在地的社會企業或者是在地的學校等等東西來做。
當然,很好的提議是,這樣發展一陣子之後,就會有管理顧問公司,至少把簡報弄成相同規格的專業團隊,也沒有失去對在地的連結,至少有這一個登錄嗯只資料庫的好處,也就是接下來有一個單一的地方,在各個不同的部會進行標案及採購時會有一個依循,並不是看這一個登錄裡面有的,然後才採購或者是放到標案裡面,反過來是想要加入標案的範圍或者是專案的話,先來登錄,因為這個登記是沒有什麼門檻,依我的理解也沒有收費,比較是一個讓政府跟這一些在地的朋友們產生關係的過程能夠被記錄的一件事。
接下來公司法的修法裡面會推動如果你的章程已經明確記載社會使命的話,我們會鼓勵大家揭露,就會同步到這一個資料庫裡面來,對外界來看是更有信心,也就是很明確這一家公司的設立是要做社會使命或者是達成社會目的。
這樣子差不多,不曉得有沒有補充?
我也覺得。
這些並不是只有你這個感覺,他們希望並不是單純的社企,而且設計,地方創生的執行或者是籌劃,並不是由上而下來做,而是由在地提出可行的方法,儘量幫忙媒合資源。
國發會還在媒合明年的地方創生專案,國發會主委特別希望我來社企巡迴的時候提他們目前正在重新構思明年的專案,看了展之後覺得可以做得更好的部分,除了剛剛所講到的結合在地的社企,還有講的是一整個營運模式,而不是一件單一的模式,如果有任何問題,可以隨時歡迎email或者是sli.do,有想到什麼都可以告訴我,我會帶回去變成明年度的地方創生的計畫。
剛剛工程會講到時間,這邊很多朋友講的是在地的專家,或者是結合在地評選的團隊,但是在執行上是不是能夠讓在地參與更多,如果大家腦中有一、兩個滿好的例子,我們中央也會去study。
剛剛有兩個相關的主題:
一個是減塑,以我的理解,之前是有免洗餐具、購物袋減量的政策,我們有盤點過一個心智圖,逐字稿會後可以提供,這個盤點出來各個部會實際有在做的,也就是有關於減塑的事情,這個是在消費端。
您剛剛提到的是生產端,不管有沒有生物可分解,或者是乾脆沒有塑膠的素材可以使用,是這個意思嗎?
瞭解。
第二個是比較大的,也就是食品安全,不只是抽象說什麼東西抽檢出多少,長出來的東西是安心的,並不是食品本身而已。
不曉得有沒有在場的朋友剛好知道這一件事?不管是包裝上或者是材料上?不曉得台北的朋友?通常這個時候都會call out,不知道台北的這個時候有沒有可以想講的?
以我的理解,這個都是在環保署,剛好環保署沒有在台北,看有誰側面理解?
意思是大家只要看單一的QR code。
工研院其實有做很多PLA,這個是2014年的時候,他們的一些研究狀況,不過當然在臺灣,我們能夠推動的方式是不太一樣的,很難很高壓說從明天開始要把所有的塑膠轉成PLA,但是我們可以傳播一些insentive,可以做一些比較尖端研究,可以成立相關的事情,它的技轉可以變成整個計畫的empoint,這個是科技會報正在規劃的一些方向。
這個技術的重要性,不只可以讓塑膠減量,而是讓農業這邊的副產品有另外一個出口,我想這個是滿重要的,很感謝您聽到。
因為目前剛好台北、工研院及環保署比較相關的朋友目前沒有在,我們事後會把逐字稿讓他們用書面的方式回覆。
這個概念發展單,也就是我們上次蒐集的,我們也會附在逐字稿裡,您事後也會收到,這個是比較大的藍圖,也是包含自主養成跟消費習慣的改變,我們抵制廠商的時候,社會動力很強,但是選擇廠商的時候,社會動能還沒有那麼強,我們先用一些有社會價值跟環境價值促使。
第一個題目差不多,如果還沒有的話,就進入第二個議程,我就不用唸了,您自己說明一下。
聽起來是在旅遊諮詢服務的這一個業務,是不是?
因為目前我記得只有甲種、乙種及綜合,本來可以辦一般旅行社業務,但是順便可以做旅行諮詢輔導,但是現在並沒有專門做旅遊諮詢服務的業態,等於門檻比較高,我記得狀況是這樣子,請說。
這一個題目之前我記得余宛如立委也有提過修正案,我當時看一下背景資料,其實當時有一些現有的旅行業者也表示,像以日本來講,這其實跟旅行社是不同的東西,他們是放在《農業基本法》,後來變成「食料、農業、農村基本計畫」,成立「財團法人都市農山漁村交流活性化機構」,讓大家更認識農業或者是更生產活動的一部分,這個是比較像在地的農會或者是社區發展出來的,並不是哪裡要開團到哪裡,而是發展這一類的旅遊資訊。
我看媒體報導,目前臺灣的一些旅行業者,如果我們是用社會企業或者是公益性質的方式來規劃這一種東西,他們比較不會反對,因為他們比較怕的是一、兩個人設立微型的東西,好像比較大,然後把本來的業務吃掉,所以在之前那一波的時候,是希望性質可以做一些區隔,這個是兩個月以前的事。
我也是從側面瞭解,因此並不是第一線有跟旅行業者談過這一件事。
在台北剛好有交通部的朋友,不曉得有沒有可以分享的部分?也就是對於這一個題目目前的狀態。
綜整兩個:
第一,首先要界定這一個服務本身的性質,其實並沒有招攬或者是接待或者是安排性質的話,在某些情況之下,你們會覺得這個其實不一定完全是旅行業務,只是這個判斷的規則是外界比較沒有那麼清楚的,所以如果有一些參考資料或者是什麼情況下是、什麼情況下不是。
我們現在對於法令有一個解釋原則,也就是像每一組上來說的,如果一個個案說不可以,通案說不可以的時候,函釋要檢討,我們知道九種都不可以,有沒有哪一種是可以的?也就是不算成旅行業的?如果有另外一邊的例子,大家可以知道怎麼樣去規劃自己經營的模式。
確實像現在社會企業,尤其是跟農業或者是在地相關的,很多都是用小旅行,但是「小旅行」算不算旅行業是非常有意思,以前是參訪,比較沒有旅行業的感覺,現在常常說是什麼「小旅行」,因此這一條線到底在哪裡,如果可以更清楚把它說明清楚,我覺得對大家都有幫助。
另外一個是,事實上你真的需要專業旅行業者來做消費者保護或者是做一些推廣、宣傳的話,也可以考慮就跟正規的旅行業者合作,盡可能地媒合,這個是我們要先把一些模式釋出來,對他們是有意義的時候再談,所以我覺得還是分成在育成跟要擴展的不同時候討論。
我們會後還可以再更清楚用書面回覆這一個部分,又或者您有什麼想要追問的,也可以。
如果最後有湯、肉了,花個300萬成立或者是跟現有的旅行業合作是不會解決,現在是還沒有到300萬規模的時候,這個研發怎麼樣不要被踩到,我想這裡面有幾個:
第一,我們希望未來在中小暨新創企業條例裡面有所謂的「一般性沙盒」,也就是一般性實驗條例,也就是實驗有社會意義的話,可以看到六個月或者是十二個月不來罰你,或者是這一件事,理論上是有罰責的,但是因為在實驗,所以在實驗的過程中不罰;要把實驗的結果,當然中間還是要顧慮到消費者保護,但要公開,如果不成功就幫後面的人付學費,如果有成功的話,就長到一定大小了,比較容易媒合到現有的市場,也就是修改法規,等於大家沒有看到利益、損害,所以比較不會倒。
這個是從「金融沙盒」、「區塊鏈」跟現有金融業者中間的方式做出來,這個是需要立法院通過,三個沙盒:第一個是金融,這個已經快要過了,已經出委員會了;第二個是自駕車,包含船、無人機,這個我們年底會提出一個版本,現在在「Join」平台上也有預告;第三個是一般性的,我覺得也要看前兩個多能夠接受破壞式創新,但是是能夠引領我們進行法規調適。
我想這一個個案的部分,剛剛提到三個小時或者有沒有一餐的判斷標準,我們希望能夠弄得更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