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東西雖然有一點枯燥的工作,其實都發揮了創意,也給了很多很具體的建議。我們很高興的是,各部會的朋友們都很快,甚至我們還沒有寫報告,他們自己就上討論區,因為資訊生並不是指出問題,而是解決問題,所以我們的廠商、各部會其實我們還沒有發公文,他們自己就修了。各院的二級機關,我們在去年10月、11月這一輪盤點,我覺得相當有效果。
今年的暑假開始會擴大辦理,就會包含三級機關或者是地方政府,因為很多服務是在地方政府。我們可能也從平板擴大到手機,所以我想這些部分再盤點一次的話,大家就比較會願意使用政府的服務,看起來至少就會跟民間的這一些一樣酷。
目前有一個趨勢叫做「Progressive Web App」,PWA的概念是你有連網的時候,它是一個網站,你沒有連網的時候,它就是一個APP。
我想我們未來就是會往這個角度做,為什麼?因為目前Android的版本有相當多個,iOS要特別再開發,所以其實對部會來講,這樣一直維護不經濟,而且有資訊近用平權的疑慮,就是如果只有iOS版的功能特別強,你的網站反而特別弱,這樣是不是鼓勵大家去買蘋果電腦的股票(笑)?所以其實是有它的疑慮。
但是因為PWA技術,之前一直沒有普及的一個原因是,因為蘋果一直沒有支援service worker,但是在上個月終於點頭了,所以接下來你是一個網站,而網站就是APP,目前在Android上已經是這樣了,但iOS如果沒有跟上來是蘋果的問題,所以我們就會鼓勵各個不同的,像公共民生物聯網裡面,消防署的防災系統的登打,因為確實就是會中斷,需要離線輸入一些資料、上線的時候要同步,如果有事情的話,它要推送。
以前在APP上,是要APP才能做,網站不能做,但是PWA都可以做了,所以我們鼓勵不要再花力氣去開發iOS跟Android的APP,就是用網站、PWA。
不過在上一代是如果要取得GPS資料、要推送、離線操作這三個大功能,確實當時PWA的技術不普及,所以只能寫APP,因此我們也不能否定上一代,像Flash,有的時候之前也只能用Flash去做,現在當然全部廢除,但不是說他們當年決定是錯誤的。
是。
「亞洲‧矽谷」我主要的還是去做跟類主權、跨國公司去做類外交的工作,這個其實媒體是有漏出,不管是微軟在臺設了一些點,或者是接下來AI研究的一些合作,又或者AWS當然現在也開始慢慢有……簡單來講,不要把臺灣當作一個市場,而是當作一個研發基地,一句話講就是這樣子。
還有一個功能是,的意思是不是矽谷的技術解決亞洲的問題,亞洲的問題也可以解決矽谷的問題,我想這個是社會創新的一個重點。
我們常常舉一個例子,像FB之前在亞洲,尤其是在臺灣,常常出現一個狀況,有一些購物的機器人,然後你可以在上面看起來很便宜的方式買東西,可是貨到付款之後就發現並不是那麼一回事,發現那一些客訴都不是人類,所以不知道到最後去跟誰求償的情況。
這個就是矽谷造成的問題,這個是我們其中一次協作會議的題目,我們就是用多方利益關係人的方式去試著說哪一些是各部會可以做的,自救會的朋友們會吵的就直接一起進來做糖,所以就是說大家一起去做有哪一些自救會可以做、商會可以做,哪一些物流可以做,哪一些是跨境在入海關的時候可以做,我們全部做了一次盤點,我們可以看到這個是非常多的利益關係人。
這些事情的另外一個事情是,大家就不會覺得每一個部會沒在做事,因為每一個都有,只是不能跨域他的界限,但如果單點問,都只能解釋問題,不能解決問題,但每個部分加起來,像當年的電子郵件泛濫的時候,大家覺得垃圾問題可能不能解決了,但是其實每個人都做一點,忽然之間寄垃圾郵件的成本就高過他的收益,忽然就沒有垃圾郵件了。
所以這個狀況也是一樣,我們每一個單點解決一點之後,大家就可以在共通的協作願景裡面去做出某一種解決方案的藍圖,而這個部分同樣的禮拜五收,我禮拜一就給院長,院長也很同意。
而這個結果是什麼?結果是我們可以派臉書功課,因此臉書就應該要加入公會,應該要把機制讓大家更知道,應該面對面跟自救會討論等等,所以我去臉書跟VP討論的時候,議程上其中一個是別的利益關係人都已經做了我們該做的,盡一點社會責任,所以他們也非常同意,因此過了兩個多禮拜就加入了「臺灣無店面商業同業公會」,就是用這張圖去解決詐騙問題。
我覺得這一種準外交跟準主權,不管是Google的無人車或者是這一些東西,他們之前對於臺灣的瞭解,可能英文資料並不是非常充分,因此會覺得好像不是很願意跟外國人做討論,但是這邊英語的資料非常多,我們也願意把政策非常快地,現在大家都知道臺灣要發展AI了,我們也願意非常快地把臺灣對於AI所有的action plan,不只是已經核定的政策,甚至包含在討論階段的,我們就直接在討論階段的中、英文對譯,所以這個部分拿去跟國外討論就非常快跟容易。
這樣去進行對等式的談判,這一件事我覺得是「亞洲‧矽谷」最重要的連結工作,這個是我在「亞洲‧矽谷」主要的角色。
對。
其實多多少少之前蔡玉玲律師就是在做這個,在她之前當然Simon,在Simon之前可能是朱敬一老師,一直都有業界或者是學界的人可以進來做這一件事。
我想有一個特色,因為大家都知道我不接觸機密,所以我談事情就公開什麼,這個對於國外的朋友來講,這個是給他們很大的信心,因為他們不想跟一個人談完之後就翻桌,然後還要跟另外一個人談,我想這個徹底的透明,對他們來講是很有作用。
重大產業創新的政策,我目前最invole的是兩個,一個是所謂的「數位國家創新經濟」(DIGI⁺),如果「亞洲‧矽谷」是應用面的話,「數位國家創新經濟」就是基礎面,這個基礎面裡面我們在這個部會的分工裡面,其實我覺得我們也有一個很大的治理上創新,而這個創新是當然我們還會做很多政策懶人包之類的,這個也算是滿創新的,以前沒有用這一種方式去做漫畫式的溝通,但是這並不是我真的要講的。
我真的要講的是,我們在「數位國家創新經濟」方案裡面,第一次很明確地說,以前NICI方案的寬頻作為人權及政府內部透過視訊會議、各種方式去做跨部門連接,這個我們還是做;但是跟私部門有關的,像金融沙盒這一類的創新,政府就不下指導棋了,政府是靠大家有系統地違法的方式,讓大家帶著法令往前走,像無人載具及一般沙盒都是這樣的想法。
同樣的道理,我們如果是要做數位平權,要有新的創新來解決弱勢的問題,好比像門口有一個街賣車的翻轉等等,我們政府又不如當地NGO或者是社會企業來的真正發現需要,如果我們定KPI,其實中央如果亂定KPI,一定爛掉。
因此我們的做法是區域創新,然後我們是實際把這整個行政院帶到各個不同的區域,所以像我每雙週二,就會很固定地下鄉,然後跟固定的雲嘉、台中、高屏及花東的四個地方朋友們(開會),像我才剛從嘉義回來,我在嘉義已經跑了三場,首先跟社會創新的朋友們,他們一問問題,我們這邊十二個部會在空總,就是用兩個會議室的視訊對接方式,這邊馬上備詢。
所以同樣的角度來看,以前是要透過層層官僚,可能還要從里長開始一路上去。
對,就變成是有錢付高鐵票的人才能參加政策制定,非常不公平,因此我們是網路取代馬路,因此在這個情況下,他們每個人都是直接對政委,政委搞不懂的問題,投影幕後面的幕僚,在台北馬上接球,一接球之後,旁邊十一個部會就聽到,聽到之後我們這個概念叫做「按字管考」,我們不但做逐字稿,而且我們說「逐字稿」裡面所提到任何部會說要「回去處理」的問題,他們就真的兩個禮拜之內要回去處理。
對,就是以雙週為週期管考,為什麼是兩個禮拜?因為兩個禮拜之後我就到下一個點,所以我們每一個點都是用「兩個禮拜前」的逐字稿跟管考結果,再下一步做升化討論。
因為這樣而解決非常多法令上適用的問題,像長照、勞發署資格方案的認定,或者是社團法人能不能開一家子公司等等,因為大的公司可以開基金會,為什麼大的協會不能開一家子公司呢?這一種方式我們都瞬間獲得解決,很多都是六、七年沒有解決的案子這樣解決掉。
我想對當地的朋友們有兩件事:不會有天龍國在制定一個很不接地氣的政策感覺;第二,台北這邊有任何新政策出爐了,像閉鎖性公司、金融沙盒、一般性沙盒的這一些東西,兩個禮拜之內各地都知道,這一件事我覺得跟院長下鄉是一樣的道理,就是我們儘量讓行政院是全臺灣的行政院,並不是台北市的行政院。
我們當然有做一些調整,像其實工鬥,我自己很珍惜我們跟工鬥那一次的協作會議。
我看一下,是在10月,所以他們是9月15日提案,成案之後我們是在10月25日開的會,開完之後我們公民記者就直接寫了,很珍惜的原因是,以我所知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完全直播、逐字稿,甚至是360的環境下,工總、商總、工鬥及所有相關的這一些朋友們,能夠坐下來一起貼便利貼。
我覺得是這樣子,當時討論什麼是國定假日,所以內政部是主責部會,其實並不是勞動部,因此這個議題有些框限,但大家還是澄清了很多事情,像臺灣人均工時是全球第六高,這個東西其實就是因為全職者在臺灣是佔97%,OECD並沒有那麼高的,所以算總平均的時候,當然全球第六高,但是事實上是OECD國家中第六高;可是如果全職比全職的話,並沒有特別高。
但是現在問題是,為什麼我們幾乎沒有人在做「部分工時」?因為文化上覺得這個是打零工,不approve,家長也不喜歡。另外OECD國家大部分都有專法去保障這一種部分時間非典型工作,我們沒有保障,所以沒有保障的話,家長當然不願意小孩這樣做,所以這個都是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
因此,如果只是講人均工時全球第六高,後面的結構性問題沒有被揭露,因此我覺得我們是比較深討論這一個部分。
另外一個部分是,當然還有薪資過低,當然勞工就只能延長工時跟換取薪資,我們要強調的是這一些便利貼都是資方、勞方、學界在協作會議上都同意的,才會貼上去,這個是共識,因此這一件事要解決。這一件事要怎麼解決?可能要靠基本工資法來解決。
同樣的道理,在過勞的這一個部分,好比像非典就業,那個要用另外一個保障的法律,像勞基法是取代工廠法,有一段時間還是併行的,未來有什麼別的東西去取代勞基法,這個也並非不可能,這樣才能徹底解決這個狀況。
後面兩個就是勞檢沒有確實,勞工沒有組織,這兩個說真的,政府能夠做的非常有限,這個是團結意識,也就是大家在技職教育的過程中,就要強調說:「不是你考不上高中,才去唸高職。」而是技術高中是技職人才,技職人才的培育裡面就是要有團結權、協商權、罷工權,就放在裡面去教,在這個情況下,才有新一代的朋友能夠組織至少跟OECD其他國家一樣大的組織率,並不是現在1/3或者是1/5不到,這個時候才有談判籌碼,這個時候才有真正的勞權可言。這個部分是我們在教育上可以倡導的,但這很難用法制去保護。
我要講的是,這些不是勞動基準法可以處理的。
我想最重要的是我們拿著這個共識,院長也指示勞動部說:「我們就是要用最低薪資法。」然後拿著非典的這部分就說:「我們要做部分時間工時保障法。」因為現在技職教育是小孩子,但中高齡的勞權意識並不是那麼高——這個也是說得客氣了——因此這時的中高齡就業保障是不是要另外立一個法,所以是三個,就是最低薪資、非典型工時、中高齡。
對,用立新法的概念來採納協作會議的這個工作。
事實上,以協作會議時大家的共識來說,很難用一部勞基法去解決三個不同層面的問題,所以這三個部分就比較可以用開放徵詢的方式來做,但很難把這三種其實完全不同的期待,要在同一部法裡面去探討。
對,幾乎不可能。
但這不是我們的工作,我們的工作,當天就已經知道這一些沒有辦法放在勞基法裡面處理了,就是這樣。
我們是要用新的法來處理,所以我也不會覺得挫折,因為當天本來收出來,這個結論就是這樣子。
沒有,我們當天討論的是國定假日法,現在也有人要提公投了,因此這個就更複雜(笑),公投可能要五場說明會、更多協作會議,因為到底哪一些是值得紀念,因為有一派論點是現在這七天裡面有五天不要紀,所以那這樣是不是要另外找五天(笑)?這個部分真的很困難,這個是政治問題,並不是政策問題。
我們先把基本工資、非典型跟中高齡解決。政治問題可能要用政治程序,像是公投法。
也不是這樣講,我們這一套方法的目的,是讓各個利益關係方有一些最小程度的粗略共識,有共識的就馬上變成政策,沒有共識就繼續討論。
像哪一些節日值得紀念,這一種東西是非常發散的,你要發散到全部發散再收斂,大家才不會覺得我的聲音沒有被納入,這個跟什麼?跟中正紀念堂轉型是非常像的一個情況,因為那個轉型可以有不同的願景,大概是一千種願景。
同樣的道理,他們也是要靠好幾場願景工作坊,把所有可能的座標都列出來,再試著開始收,所以不是說不能用這一套方法,而是說這一套方法絕對不可能一個禮拜花五個小時就解決了,需要一個更長的程序,就是這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