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特別關聯,也就是自發、互動及共好,這個是核心價值,在這裡面又分別再分成三項細的,就是這樣。
對,自主行動是第一個,也就是我們系統思考、解決問題的一種能力,但是一個人不可能知道全部的狀況,所以一定要透過溝通、互動。
但是並不是把別人當工具,而是把別人當目的,也就是社會參與的部分,大概是這樣的順序,大概是這樣看的。
像什麼?
不過Uber做的事,像2015年的時候,如果不是透過網路做,而是打電話叫白牌車,或者是走到白牌車的排班那邊搭上去,犯的是同一個法令,並不是因為白牌車上路就不違法。
我們當時在Uber公開討論裡面,簡單的講法是在實體世界裡面要納稅、納保及納管,租賃車本來就要做這樣的事,現在到了網路上,你誠然本來是手動給他一張身分證,也許你是輸入身分證字號,也許你本來上車之後才看得到職業駕照,但是也許事前就可以有資料庫去做這一些。
所以網路確實是減低成本、增加信任,但是本來租賃的這一個行業、職業駕照及保險,所有的這一些東西並不是因為現在是一個手機軟體就不一樣了,所以我們並不是對網路作限制,我們是說同樣的營業行為放在網路上,要受本來同樣的標準去看待,本來Uber是很好的論點,像用手叫車的時候,你必須漆成黃色的,因為這樣才知道要跟誰招。
但是當你是用App或者是電話叫的時候,其實車子的顏色可能不是重點,所以確實多元化計程車方案或者是租賃車我們都放寬了,不需要漆成黃色,所以確實透過一些通訊傳播工具,還是跟實體世界有一些不同,那一些不同的部分就調適,我們現在有一個「平台經濟法規調適原則」,就是任何人發現你透過網路平台做一件本來就可以做的事時,有一些需要調適之處,因為本來法規沒有想到可以透過網路做,這個就一項項檢討、一項項調整我們的法規,這個是非常願意的。
但是不願意的只是搬到網路上,本來要遵守的一些責任就不用在,這個大概是沒有辦法的,所以Uber現在是合法的,但那是因為我們已經確立這個人才。
是。如果到「vtaiwan.tw」,這個是民間的社群,裡面就已經好比違反本人意願、散布本人的身體私密影像,像個資與隱私保護,又或者是像無人載具,或者是一些公司法,這一些才剛送出去,或者是遠距的教育,也就是是不是可以透過遠距能不能授予學分,又或者是醫師、心理師透過網路來提供服務,像遙控的無人機、金融沙盒,所有這一些部分都是之前討論過的一些案子。
會有一個時間軸,大家可以看到當年是什麼時候討論,然後中間經過哪一些意見徵集,研擬過哪一些草案,最後衛福部公布了通訊診療辦法,會有一個沿革。
對。
並不是。
等於是把大家的想法預先先經過網路上任何看到的人都可以經過討論,然後來凝聚大家的共識。
當然如果已經到法規預告的這個階段,也就是已經有條文了,那「Join」平台上是可以對那個條文進行討論。
但是有些時候是政府還沒有既定的方向,所以民間的利益關係人自己先凝聚一下。
當然我們覺得還是一樣,也就是寬頻上網是人權,所以如果有人透過網路接收到這一些訊息,但是他在的地方連不上網路,或者是有什麼物理上的限制,然後沒有辦法使用網路,或者是有任何不管隱私或者是資安上的顧慮等等,這一些會試著排除,所以一直到願意上網接收訊息的人都可以安心的上網接收訊息,這個是最重要的。
其他的選舉本身,以前沒有網路的時候,也是有謠言,以前沒有網路的時候,也是有人破壞自己的競選看板,這一些都發生過,不一定會因為網路有所不同。
還有資通安全法,我們目前的資通安全法,尤其政府所提供的服務及關鍵基礎設施,這一些資訊安全是最重要的,這一個部分的施行細則正在「Join」平台討論,也歡迎去看。
我們有一個專門的網址是「rumor.pdis.tw」,這個是縮網址,你進去之後,他會展開到行政院官方網頁,這裡面有非常詳細的說明,最重要的是「5W1H」,我們不會因為它是網路控管行為就修法。
然後公部門儘量快速結構化運用問答集,讓大家很方便做事實查證,這個部分像食藥署已經做了非常久、也做了非常好,我們其他部會就跟上。
接下來是網路使用者及自主判斷的能力,而這個能力剛剛已經說了,其實是一個長期的終身教育,也就是媒體識讀能力及素養的一部分,當然我們現在也有很多朋友是用第三方的方式協力來健全查證機制,所謂的第三方是既不是拿政府的錢、也不是政府的人,但是會比對網路上各種訊息,也許是用民間社會的學習來說政府某些事情沒有講真話,也可以反過來講用政府澄清訊息,也就是某個訊息是謠言,這個就是中立第三方的意思。
在臺灣有相當多,不管是在LINE或者是網站上都有非常多第三方的事實查核社群。
有很多免費或者是自由的軟體提供你講的這個功能。
你說要家裡的那一條光纖網路,每半小時斷掉5分鐘,這跟你的使用習慣可能是無關的,因為很多時候如果你正在很沉迷於某一個網頁遊戲或怎麼樣,其實並不需要一直連線,也就是斷掉了,還是在打哈哈,因為需要的是載入到一個網路上,也就是你下載一本書很沉迷在看,看的過程中不需要連網。
就算你斷個5分鐘、10分鐘,其實沒有差別,現在更不要說手機上,像這其實是PTT,以前都要連著網路才可以看,現在都要批次下載看這個工具,你很難靠限縮流量、網路的連線來做行政導正。
這個是?
他願意發展這個功能,我樂觀其成,這個是每一個網站自己的功能,說到底,如果覺得這樣子會導致使用品質變高,那就有商業誘因或社會責任的誘因來做這一件事,我覺得這個是自律的一部分,這個就是業者自律、公民團體他律,我們當然會看到一些公民團體,也就是消費者團體一樣,也就是會進行評比,看哪一個服務提供者覺得最有社會責任之類的。
這方面臺灣的公民團體其實是非常強的,不需要政府來做這一件事,我們當然也有一些最基本的公平交易、權利保護,這個是底限,可是剛剛你講的比較像競爭者推出更友善的功能,來讓大家的身心狀況變得更好,也就是手機的開發商,手機的作業系統到晚上把畫面變成稍微暗一點可以去睡的功能。
又或者是用了多久的手機功能,像我帶的手錶,每過一陣子就提醒我要深呼吸或者是站起來動一動的功能,這個並不是政府要求才看到,而是他們發現如果使用者長期使用他們的這一些軟體或者是硬體,他們的經驗會變得越來越差,使用者就會去用比較健康的一些產品。我想這一個部分是消費者自行組織起來的公民團體社群才是最重要的力量,政府當然會鼓勵這樣的社群,但是我們不會跳到第一線說這個是好的或者是壞的。
是這樣嗎?
像iWIN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像是兒少保護法成立的機構。
這個是民間機構。民間機構的特色是,一方面有依法的,像你看到網路上有一些,比如你說對大家身心有害的事,你可以向他提出詢問,包含網路安全的宣導、申訴、統計報告,像包含直接跟這一些平台業者,也就是跟FB交涉,也就是有一致的見解等等。
當然你說他的知名度有沒有像其他會成癮的物質,像抽菸跟喝酒,可能還沒有那個知名程度高,但是還是有一定作用的功能。
我們其實十二年國教的精神,我們課綱從剛性變成比較柔性的,也就是學校自己按照社區的特性來決定他的教材教法,所以如果這個學校覺得這一堂課是要讓學生用手機提問,他讓學生的手機徵收過來當作教材使用、教具使用,讓學生沒有力氣滑別的網站,這個也是創新的教材、教法。
如果有學生認為這一堂課是人際溝通課、討論課,所以你不需要查資料,大家就是生活上要能夠感受到彼此的這一種感覺,他覺得這一堂課,手機就放著。
我覺得這個都是在學校自主的範圍裡面,我們政府可以做的是把它看起來還不錯,也就是有道理的,這一種運用方法更普及,讓全臺灣或者是整個區域都知道我們原來現在好比像在運動課、勞作課或者是什麼,像台南女中有一個結合的教材教法,讓她們在打排球的時候,自己去設計出智能的內衣會偵測心跳如果過快的話,就會提醒運動選手說可能要休息或之類的。
你說這個有沒有網路?也是有網路,而且還是物聯網,這個是滿尖端的技術,但是裡面融合了互動、織品、身體理學所有這一些東西,就會變成科學教材的一部分,所以當我們想到網路的時候,不要只想到手機,因為網路的可能性是無窮的,而手機只是一個小螢幕而已,就像我現在很少用手機了,我就是用手錶跟平板。
如果想要手機的話,當然因為form factor長的樣子,確實是會造成教學上的一些困擾,也許你的教材教法裡面把它徵收過來,不然就放在旁邊,我覺得這個都是很合理的,但是這個跟網路是沒有關係的,你還是可以透過網路去做物聯網、別的比較不那麼影響到教學的form factor,等等都可以設計的,所以不要把它跟特定的硬體綁在一起。
可以透過手機打電話,我沒有裝e sim上去,這個還是舊的。
不是,像這上面,我的電話就不會打到這一個手錶,因為我不想被打斷,所以我在這上面設定的,不管是鬧鐘或者是查資料、語音控制等等,這個是可以分享,但是這個跟政府立場無關。
我在網路上是想要看到什麼再看到它,儘量不要有不經預期的東西推送到我的眼前,所以像我使用臉書的方式,我裝了一個瀏覽器的插件,也就是一個延伸功能,像FB的news-feed(news-feed-eradicator.west.io),就是把FB那一面牆整個清掉,就換成阿德勒或者是老子的名言。
它的意思是什麼?我不希望FB的人工智慧來決定我要看到什麼,我主動輸入一個人的名字、關鍵字、社群,或者是到聊天室或怎麼樣,我是先想要看,再看到,就是把它當作瀏覽器來用,我就把這一種反過來,很像看電視,我不知道接下來會播電視一直滑的東西拿掉,因為我覺得我不希望我下一秒要想什麼,是由除了我之外的演算法去決定的,但是這個是我用臉書的習慣。
就像賈伯斯說得很有名,「電腦是心靈的腳踏車」,但是還是腳先動,車子才動,不是車子在前面拉,然後把你拖在後面,並不是這樣,所以我覺得這一種自發、自主權,還是留在人身上的,並不是你把agency輕易讓渡到演算法上面。
不會。如果我現在正在關注好比像開放政府的政策,我就用「開放政府」、「唐鳳」當關鍵字,然後就設定最近二十四小時,我就知道大家在講這一件事。你剛剛講的比較像是fear of missing out,那個是不一樣的,因為我的工作就這麼幾項業務,所以我當然看這一些業務相關的,這是很快就可以看完的,但FOMO不是這樣,FOMO是跟我沒關係的,像八卦或者是我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發生什麼事,明明跟我的工作也好、個人生活也好,都沒有關係的事,但還怕錯過,那比較像FOMO,我確實沒有這個問題。
如果在網站上,我今天沒有看到,我明天關鍵字搜尋的時候,它還在,它並不是限時的,今天的新聞明天還找得到,所以並不是好像傳一個圖片來,5秒鐘就消失的東西,大部分你剛剛講的新知識,隨著時間過去,不但會累積,而且會越來越清楚,你越後學的越快學會,當它剛出現的時候,還是假說、一篇新論文的時候,你需要付出的認知成本是很高的。
但是過了半年、一年,等到各個社群對他有所貢獻,大家形成一個共識之後,就開始有比較容易看得懂的版本出現,又或者是至少你在讀的時候就可以一次看到各方的看法,這個時候知識比較容易納入知識系統,當他出現「英國研究表示」什麼的時候,其實你不太知道怎麼把它整合到知識系統當中,也許剛做出這個study,別人還沒有重現過,也許別人根本不知道怎麼重現,雖然它看起來是即時新聞,但是我應該用什麼樣的方式來運用這個新知識來解決社會或者是環境問題,這個就很難回答應用性。
但是當這個新的訊息出來之後,整個學術社群、應用社群的各界,找到他好的應用之後,你看著他的這個應用,這時你不用特別去訂即時新聞,大概都會碰到了,因為已經出現在你的身邊了,大概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