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段逐字就在會議上當作參考資料。我們就往下移動,4-2幾乎都是辦理中,對於校園勞權教育的部分,請看提案委員有沒有什麼想法?
大灣的部分是不是可以說明?
如果新課綱上路,像鐘點費等等那個會有新的處理,請相關部會回應。
108年有某一些新的材料或者是可以做的事情,比107年多的話,也就是在108年1月左右提供,非常感謝。勞動部的朋友有沒有補充?
勞動部有沒有要補充?
謝謝,相當詳細,聽起來有具體的行動,之後有更新的部分再動態更新。
如果大家覺得ok的話,我們就往下。我們直接進到2-3,這個是筱玫的案子,我們發現主協辦機關及聯絡窗口變多了,是不是要請筱玫分享一下?
我們先問其他的青年委員想要追問或者是分享?
如果沒有的話,先(處理)事實性的,「119火災通報裝置認可基準」,確實於5月23日內受消字第10708218660號已經發布了,但發布的時候是從12月1日才生效,中間應該是有一段準備的期間,這是事實性。
另外一個,您剛剛最後有提到,包含接下來管制及關注的化學物質管理條例修法及這一些圖層疊合,運用一些資通訊技術與消防局串接等等,這個在政務會議討論過,這個是一個方向,這是我所知道的部分。
其他的部分,請幾位聯絡窗口看有沒有要補充的部分?
謝謝。看其他的部分有沒有要補充的?
非常感謝,有沒有同仁要補充的?
所以聽起來我們把聯絡窗口,大家都集中在同一個房間裡,至少有一個促進橫向聯繫的作用。
以我自己的瞭解,有火場的UAB確實是非常熱的題目,但是現在不是非常熱的商轉題目,裡面有很多AI的問題要解決,不過我想我們之所以會推「無人載具創新實驗條例」等等,就是希望在陸海空在臺灣有一個實驗的場所,這個能量會慢慢起來,我們會繼續關注這個部分。
上次大火之後的政務會議我們花了很多的時間去看目前的研究能量到哪裡,一至三年後各自可以採用哪一個部分,這個部分確實有放在我們的方向裡面。
如果大家沒有要補充的話,我們就往下走。
接著是政哲的2-7,聯絡窗口還是相同的,目前已經邀集了一次研商會議,看政哲有沒有要補充的?
逐字記錄是可以事後編輯的(笑)。
謝謝提案人。先畫靶再射箭是比較正常的事,先射箭再畫靶是比較奇怪的。偉翔跟馨如有沒有要補充的?
沒有解除……
他是要拿來當reference。
請。
是下限或者是上限?
我們之前都有討論過18是往下,有人要再往下嗎?也就是那一天的狀況是怎麼樣?我之前的印象一直是18是……
非常感謝,這樣比較瞭解狀況,因為我那一場沒有看到紀錄。青年(政策)有沒有什麼要提出來的?因為我們統問統答,我先就可以回答的就回答。
青年會議我討論過兩次,也就是青年的會議及各種案子,我們這邊有幾個問題,第一個是在兒少保護法什麼也好,很多東西是到18歲來作分界,包含新的公投法等等,確實18歲以上跟以下,在每一個部會很可能是不同的三級機關在處理,這個是事實,所以如果我們是列到15歲的話,行政成本也許備增,這個是事實,這個是我們之前有提過的一件事。
但是我自己沒有說非18歲不可,只是現有的法律裡面,18歲是看起來是最多法律的一個分界點,除了民法,民法當然比較奇怪,如果你去結婚的話,18歲就可以,沒有結婚的話,20歲才成年,這個我們有在考慮修正的。所以要不要15歲並不是部會可以決定的,這個是我們必須要在院級討論,這個討論我們之前大部分的人的想法都還是18歲,但是我也願意被說服成15歲,這樣子的行政成本會非常高,我們就要再起一次討論,這個是年齡的部分。
另外一個部分,有關於上次我們收回來的這一些部分,我想跟地方有關的,我們是不是到5-7再來討論?因為有一點超出這一案的主旨。
關於瞭解青年署的事務,必須要往上到部或者是部沒有辦法處理的,是不是可以外延到別的部會去的這一件事,以我的理解,我先把青年署目前所有的事務做過一次盤點,非常感謝青年署的朋友有來做非常詳細的報告,這個部分也會有完整的紀錄,確實從那時候開始參與比較多青年署的事務。
教育部的部分我也有請教育部的朋友盡可能事前提出邀請,我盡可能參加等等,我還是都在部的層級,目前還沒有跟其他的部會青年相關事務朋友們有類似的工作會報,這個是目前在院裡工作的實際情況。
最後一個剛剛有提到為什麼這一個案子還沒有往院處這邊送到,以及為什麼還沒有看到的這一件事,想必是有他的理由,因此請青年署回答一下你們能夠理解的部分。
我想辦理情形的「建請解除列管」,就請幕僚單位加「(未通過)」,這樣大家比較知道是沒有決議效力的部分,大家不會覺得好像有解除列管。
另外一個部分,我剛剛聽到兩個月之內會有一個綜整的東西出來?
好的,拭目以待。
再回應一次提案,因為我們在院裡面做事,大概是法律、政策及預算,大概是這樣的順序,所以有的時候你不需要法律就會有一些政策,政策就可以編預算,有些時候甚至連政策都沒有,大家就拿結餘款做事情,這個事情是院對這一件事重視的程度。青年,院是非常重視的,所以法律、政策及預算一定都會探討。
當你這三個一樣探討的時候,預算必須根據政策、政策必須根據法律,所以會變成你聽到的是大家一直在法律上去做一些調整或是必要性的攻防等等,因為那個如果不確定的話,政策的範圍沒有辦法確定;但是是不是在這個討論的過程中,政策也一步步在形成,也不是到法律確定要或不要之後,政策要全部推倒重來,這一些討論的過程,都會變成政策裡面的一部分,希望以上基本的公共行政概念不要誤導年輕人;這一案在畢業以前還是會有東西出來,只是有的時候還是必須需要一些耐心。
從我自己在過程當中,如果需要copy我的部分,就算是草案或是各部會如果再提出相關意見時,有一些定義或是名詞,這個需要釐清等等的部分,都歡迎隨時直接聯絡我。
看大家有沒有什麼想要說的?
是「政策」、「政策+KPI」或者是「政策+KPI+預算」,或者是什麼?
前一半比較是對外有其他部會的成本,後一半是對內,也就是都是青年署?
請說。
因為時間的關係,我簡短回答。
首先教育部自己對於到底怎麼樣叫做高教、社會人士的定義,目前正在重新洗牌,以我的理解,就連學士學位都可以唸十年,你們的東西受終身教育、社區教育,全部跟以前都不一樣了,更不要提說很多方案是晚兩年再來唸大學,然後又可以唸十年,所以不管青年怎麼樣定義,很可能跟學校的關係並不會像以前那樣是一刀切的,很可能是千絲萬縷的關係,很像大家到了18歲要唸什麼、22歲、25歲要做什麼,以年齡來分業務範圍的這一件事,本來覺得很可行,但是越來越不可行,這個是我接到的一件事。
年齡不做定義,感覺上年齡這一派真的慢慢獨勢,因為不知道29歲是不是又重新回去修2個學分的部分,這個對內部學分的挑戰。我們對學用落差也好,不過現在對於禁止為國本的方案也好,不特別分勞動、教育好像一刀切的部分,盡可能把這個東西去切,我們跟萬億相關的會議就會變成常常我們一起出席或者是至少會copy的情況,這個是實際的情況,因為這整件事目前都在調整當中。
我想我這邊能夠加速時程最簡單、最快的是,這邊只要一上來,也就是有關於年齡具體的那一個案、關於青年的範圍那個案一上來之後會在政務會議做第三次的討論,希望那時候就會有一個比較清楚的方向。
我綜整一下,這其實是完全兩個不同的事,你們大家擔心的是可討論範圍被限縮,雖然上面列了經濟部及院本部去調的話,好像只有一點點枝微末節的事,這個是第一件事。
第二,當時的會議在討論青年的時候,這一些不同被調動的部會,自己對於青年的想法是什麼,這個事情未必是教育部所能夠掌握的,這個是兩件事。
我們剛剛講的意思是,政治意志上是後半段的部分,也就是各部分的部分需要政委寫email、打電話就儘量使用我,我的意思是這樣,第一個部分是按照剛剛本來的方法去做,那個是法的部分,這個是要分開處理的。
我想大家應該都是在相同的方向上,並沒有誰在故意拖延,現在只是說因為青年在社會裡面的身分也快速地變化中,所以我想會需要一些時間去處理這一件事,這個是必然的事,看大家有沒有什麼想要說明或者是補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