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們認為第一盒叫合法的進來,不一定要叫合法的,就用人藥進來,有沒有可能?我保證是這樣,而且不是真的,而是大部分都是這樣,我跟你保證,在檯面上……
所以在媒體上,我絕對不會講,在公部門的部分,私底下在聊,我跟你保證一定有。
我跟理事長都很熟啊!我說我儘量能幫,我就儘量幫,但是確實是有一些我們的疑慮,你怎麼讓我們放心?但是在檯面上講的天花亂墜都合法,你問他,是滿大的比例不合法。我們認為剛達到一定的比例時,你就一定要鼓勵動物的藥廠要做專屬的動物製劑,不然這個下來,動物製劑一定是垮掉,因為市場越小,更沒有辦法生產,馬上就垮掉,因此這個東西不要是長時間,幾十年下來都是人用藥,我們也都知道啊!我們怎麼會不知道,那個是上次TFDA去查廠的時候,流向給動物醫院,是TFDA主動發現,然後開罰,不然就是隱藏私底下的病歷,那也不是公開的,我們也都知道。
確實滿多比例是用這一種方式來取得,因此就算以後貼標,我保證以後都是假的。
後面都是假的。
私底下聊到。
我認為解決問題是在這裡。我們的擔心並不是沒有理由啦!但是就是說他們在講的是,我們只是一下子,沒有必要對立,但是擔心的東西確實是存在,我認為就算合法取得之後,以後問題還是出來。
如果是TFDA管理,這個沒有意見,因為各地方的稽查單位都很嚴謹,包含人用藥品的流向,但是問題是農委會人都不夠了,怎麼有可能會去做?連後面管理都有問題,請問怎麼查?
一年如果使用藥1,000萬顆,但是申報在500萬顆、300萬顆,是合理還是不合理,甚至1,000萬顆,哪裡來的?大家也都說沒有,但是我就跟你講說我生意不好啊!不然怎麼辦,生意不好,後面還有納稅的問題,你不能說生意好,一時用不完還丟掉,對不對?有沒有可能?
這個是實務,但是在檯面上……
基本上我認為那不是檯面上在談的問題,我認為政府也不可能不知道,我相信政府最清楚的,我就講這樣。
現在基本上人用藥品,如果這個藥廠有動物藥品販賣商的情況,就是可以直接賣給他,如果說適法性OK的情況。
但是我們想的是,不可能每一個都備齊,所以才會有第二軌解決他們的問題,因為美國、日本都是這樣啊!他們都有,不可能臺灣沒有啊!這個是很合情合理的部分,藥局偶爾也會缺藥,有時拿不到藥,有時臨時沒有辦法備這個,或者是訂的藥還沒有來,怎麼辦?一家可能面臨這麼多的處方,每一個品項不太一樣,晚上就到、明天就到,有可能啊!
甚至有可能他們的供藥更難,因為藥廠要到他們的……更難,因為時間要更多,所以這一些是怎麼樣?我們講現實面,如何解決他們的緊急狀況,我不一定要叫一整盒,因為是不能拆零的,也許原包裝是100顆,也許1,000顆。
如果寡藥的部分,是不是這一個部分百般認為不可能,他們寧可丟掉。
但是對我們來講,確實有時不要說狗小孩,有時不敢去叫一整盒,不可能啊!因為那個都是成本啊!所以我們有物流,後面有物流,我們才叫10顆、5顆,有一些寡藥可以拆,而這個部分就減少浪費,也減少一些污染,我過期的時候一定丟掉,有可能是銷毀,有一些民眾不會銷毀。但是現在那個部分很少,是用高溫去燃燒,是OK,很多的民眾就直接丟掉,丟到垃圾桶或者是馬桶裡面就丟掉,因此河川污染絕大部分都是下水道,這個是事實。
大概是這樣。
基本上滿好解決,16日我出國,所以有請以前台中縣的理事長,對這個也滿嫻熟的,也滿理性,我也跟他溝通代表全聯會,今天並不是在談法,我認為就是解決問題,我也跟他講說儘量站在公會的部分,能夠幫助就幫助獸藥如何合法使用、如何釐清,如有什麼政治責任,我扛就好了,我認為解決問題是在這裡,如果大家僵在那裡,我相信就是三輸,事實上我們並不會,我相信在這邊,那一天全程錄音,還是講得很清楚,都是這個,未來在對外的發言,還是這一個部分,我認為公會應該要有一個原則,但是我們的疑慮,也希望要讓我們對會員交代。
會員有疑慮的時候,政府部門就講到這個部分,我認為沒有疑慮請大家放心,一部分大家可以接受,不然有很多的這一些,對法規也是似懂非懂。
在公會裡面必須要聽大家的意見,所以他們提出來,尤其是理監事會,如果同意的話,必須要釐清,就必須要這樣做。
所以那一天秘書長……
我們認為願意來解決這一些問題,我們也認為食藥署最近在提的部分,我們也認為大體上可以接受,但是第一軌要釐清。
我認為這應該絕對是理性。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