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確認主辦機關很簡單,就是要看做什麼事,要看達到民眾連署的目的,用什麼樣的方法來達到這樣的目的這樣就可以了,我是第1,020個連署人,我很希望能夠在電視上看到,但是上次的會議,因為機關有機關的立場,而且其實上次的會議還處於混沌不明的狀態,就附議人的立場,我希望在電視上看到地震時馬上有訊息出來,所以民眾的訴求很簡單,也就是看到電視出來,我可以採取趴下的動作來保護我們的生命安全。
上次的會議是現在已經有這樣的功能,但是電台的數量並不是很多,並沒有辦法在電視上每一台都可以出現,你看到別台就會漏掉,我們希望就這樣的機制來擴充,但是就怎麼擴充,要達到這樣的目的也有很多方法,當然也有技術的問題,就看NCC或者是其他的單位有什麼樣的做法來達到這樣的目的。
我上次有費了一些唇舌,NCC的長官有跟大家介紹去年有辦指定頻道切換的事,我有盡力讓大家理解這個指定頻道切換並沒有辦法達到民眾要的地震速報馬上看到在電視上呈現的功能,所以我先不談這個東西,我還是覺得能夠讓民眾可以看到在地震時有這樣的訊息,我首先做這樣的說明,因為還不曉得後面怎麼樣發展,但是先把我們的立場來作這樣的說明。
可以,但是後面主辦的部分……
會議幕僚一定要有人做,我們還沒有進入到事項,所以也沒有辦法去區分誰在佔這一個百分比比較多,會議幕僚就是我們來做。
直播小組,我們出人,但是……我們全力處理,沒有問題。
剛剛NCC長官有講,其實我對這一個問題的理解,我覺得滿簡單的,氣象局感覺都沒有touch到內容,也就是製播的內容,也就是氣象局做蓋台的內容,那個才是內容,並不是頻道商負責的內容,請氣象局分享一下這一件事,這個是非常關鍵的部分,關系到我們後面要採取什麼樣的方式來處理。
我們在家裡面看到有線電視,地方的第四台有針對收視戶會斷線,其實跑馬燈就會加在上面。
可以上跑馬燈,表示在收到的畫面跟傳送出去的加上一些想要加的東西嗎?
技術上可以跑馬跟地震速報?
所以系統業者就可以加上文字也好或者是圖文也好?
一定是自動介接。
我沒有問題了。
13台的訊號也是事先把帶子給他,這個離地震速報馬上要把這個東西……
我們剛剛很爽快答應做行政單位的幕僚,因為太多專業的東西,這一些感覺上相關的這些都是媒體、頻道業者、電視,資訊的產生是氣象局,消防署看起來聽不太懂,我也不知從何問起。
擔任主辦機關並不只是會議的行政程序,而是議題要如何達到民眾的需求,這個議題的設計,如何分工跟產出最適合簡單、最快可以達到民眾的需求?當然現在的設備一定是要補,法規一定不足,大家的分工、這一些機制一定要做一些調整,才可以達到民眾的需求。
但是要怎麼做?找一個最快、最好的方法,經過剛剛的討論,我覺得我們沒有辦法做這一件事,我是很害怕。
好。
這個我們來。
議題分析表及手冊是政委辦公室這裡處理?
這個資料是給所有人。
所以不能置身事外。
這個是訊息警報發送,氣象局得到地震的訊息之後馬上發送,藉由什麼樣的管道發送,其實跟應變單位是沒有什麼直接的關係,但是我們會接收到他的訊息。
也就是提供播放內容。
是事後NCC會依照相關的法規追究。
災防主管機關就是內政部,媒體播放是不實訊息,如果地震的話,是我們(處理),水災是經濟部,這個主管機關是千變萬化,各種訊息都可能是假的,只是最後對到媒體的這一個點是NCC。
那個很明確也很單一,所以災防主管機關對於地震速報是沒有關係。
是的。
現在大家可以看到東森(電視台)跟氣象局已經有介接了,只要有重大的地震,東森電視是可以看到,這個功能已經存在,目前氣象局也正在跟其他電視台洽談,我們目前已經知道的有六家電視公司,所以我們可以預見他的家數也好、功能會逐漸地去擴充,所以在我們看來,這已經是存在的事實,已經在進行中了,所以我們建議不列入。
倒不是,這一件事在我們看來,是氣象局跟電視公司之間的事,把我們列成主政單位,我們也有苦難言。
我們內政部是地震災害放就業務的主管機關,但牽涉到地震的事很多,這一件事其實比較牽涉到像訊息提供給大眾傳播媒體,氣象局基於自己的權責做這個事,所以是不是要有系統把這個訊息直接送到每一家、系統業者底下的所有頻道,就這一件事來講,要做的其實是有很多技術面的問題,有一些用比較簡單的方法來解決,有一些像氣象局的單點接,其實比較單純的做法,但是可能要一家一家接,是不是要作為一個系統?
這個就內政部來講,其實我們的專業也好,或者是對於媒體的管理方面,我們要做這一件事,其實有困難,所以我們建議目前列內政部主政單位,是建議不要列入協作的平台。
剛剛NCC代表有提到,我們做的訊息平台,為什麼其他台沒有辦法做?並不是頻寬不足的問題,而是各個電視台不可能讓他小小的螢幕出現這一些畫面或者是文字交給不是他熟悉、信任的單位,交給內政部隨便有權限的人打一段字就可以丟到編台上跑馬燈。
公視為什麼可以?因為他是公家的,所以要配合政府來做這一件事,我們在去年做指定頻道的切換,這個我們有考量過,剛剛NCC有提到,跟我們今天談的這一件事是不一樣的東西,訊息平台只是訊息發出去,我們在電視台,我們也放一個接受端在那裡。
我們把字幕上到跑馬燈,有一些設備的轉換,讓他全時開放給我,隨時可能有發生地震,我把它丟上去,這個跟其他電視台在談的時候,其實遭遇了相當大的困難,為何東森跟氣象局談成?因為氣象局有想要的東西,我們沒有電視台想要的東西,我們的東西吸引力不足以讓他把他的東西,隨時讓我們可以去蓋台。
所以我們覺得這個東西,我們跟公視也好或者是其他的電視台,這一個訊息平台在切換時,其實遭到相當大的困難,沒有NCC的同意,他們是不可能幫助配合辦理的,所有的事情需要請這一些電視台配合辦理或者是開會,都需要NCC發文,每一個動作都需要NCC發文。NCC說的這個其實是不一樣的東西,我們這邊要提出一些說明,謝謝。
我這邊還是要說明一下,去年9月21日所辦指定頻道的演練,跟我們今天談的東西,我們內政部覺得是不一樣的,指定頻道是所有收視戶切到13台,看起來是一樣的東西,但是深究技術及設計的法令,和各個電視台配合的程度、意願其實是不一樣的,要把所有的電視台……電視台是正在播收了廣告費用的畫面,被切走,其實對其他電視台的權益是有影響的,這個也是我們在談的時候所碰到的困難。
去年NCC也有善意提醒我說這個事情他們原則上支持,但是有一些法令是有疑慮的,後面這一些法令是廣電的法令,我們不太清楚現在法令是不是已經把這一些疑慮已經消除了,但基於自己的需求,我們還是希望把去年辦的自動化程度更高一點,但這樣的事情只是把其他的訊息切到13台,其實跟這個是不一樣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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