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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Speech
by
范信賢
像剛剛有提到七科當中選4學分來開,這在部定必修課程有提到「各領域必修課程可研擬跨科之統整型、探究型或實作型課程內容。」
2015-10-21 課發會第三群組第四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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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主席的建議。領綱在寫的時候,其實總綱規劃七個科目開4學分...
比較可行的是第二種:學生還是只選兩科,但學校開七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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