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換新市長,你們很難要他來或者是簽約,如果是新市長,剛就職隔天是萬事起頭難,而且你們跟我簽約,我不知道前面談了什麼,我不會簽約的,這個機率非常高,也不會來。
因為你們活動已經訂了,所以活動時間沒有辦法改,但是簽約這一件事,如果我是你,我會考慮在選前,其實最主要的原因是簽約這一件事比較可以成,而且新的市長即便換人,也比較沒有辦法反悔。
對,這個是你們可以考慮的。
我想台中一定會願意,因為對縣市市長會加分,也許你們可以考慮一下。
明年可以安排一下,請尤努斯博士來我們那個活動,我們是非常歡迎,這個絕對沒有問題。
你講的是明年10月、11月?
是後年1月投票,那時候就很熱絡了。
我聽起來有一個建議,從你們的角度是會想要從年齡層去切,所以剛剛討論18歲至24歲。但是我剛剛聽到弱勢青年就業,這邊講白一點,這裡講的弱勢並不是他個人,應該是他的家庭,他家庭弱勢才會需要在年紀或者是就學時才去工作,我剛剛聽起來是這樣。
所以我才說,我剛剛一直聽不太懂所謂弱勢的就業情形,他的定義到底是什麼?
如果就業技能不足,這個比較像教育方面的處理。
所謂「勞動環境不友善」,這個主管機關聽起來是勞動部?
坦白來講,提到青諮會如果真的要處理,我並不覺得青諮會是很有拘束力的或者是強而有力的,剛剛提到青諮會,不管是教育部長或者是勞動部長,他是列席在那邊,你說除非他變成他主要的業務之一,否則他在那邊,到底能夠起到多少作用……
你們要倡議的什麼?你只要反映問題嗎?
我的意思是,那一天記者會,你們是要倡議這一件事?你沒有辦法倡議很多事,你就倡議一件事,所以那個事情你要選哪一件?你要讓大家記得是?
因為實體討論這個,我覺得大家不是那麼好理解,或許很多人會覺得在網路上討論或者是其他管道。
比較爽、比較自由,比如像剛剛舉榕樹下的例子,榕樹下也沒有圍牆,我可以去,但是問題我不想去,並不是一群老人在榕樹下泡茶的問題。
這裡面又有一點自相矛盾,其實剛剛政哲有提到,像提到學校討論學生相關的議題,有74%的人覺得學生的身心沒有辦法被充分考慮,但是又有55%的人覺得學生有機會影響決策。
如果前面只有74%的話,訴求就會很明確,會問大家一個問題,比如不管是大學自治也好,所有每一個候選人都說要青年選票,可以怎麼樣、海選怎麼樣,但是你看裡面有三個是沒有辦法影響決策,這個訊息就很明確,這個問題就可以來思考。
這個要怎麼解釋?
就是如果只有74%那一個,你看,我用民調得到一個現象。再來,我提出一個問題,你看即便有了這一些,然後為什麼?比如你的訴求,很具體的假設,像呼籲所有的縣市政府,比如有25%的40歲以下,也就是要廣設青年發展局,你的這三段就很明確,有一個現象,我提出一個問題,因為這個很多大人講的訊息是矛盾的,我提出另外一個。
我覺得這樣讀起來會很明確,我不知道你要什麼,而且你可以拿你的訴求,這個時候就可以有政治壓力,連署書寄給每一個市長候選人。
這個時候你的發言權就更大了,有的已讀不回的,就跟318一樣,你弄一個大白板,每個回來打一個勾,就是這樣,這樣會比較完整。
只是這個民調,我有一點矛盾。
那就寄連署書給他們,寄給每一個立法委員,問他們要不要簽名?
沒有用嗎?
你訴求越具體越好,像你剛剛講的空間,大家都說我支持,但是你去爭論,所以比如你的訴求假設是……你甚至可以盤點各縣市政府。
講認真的,如果真的要給壓力,你可以評分,你有青年局,我給你1分,有拘束力的青年諮詢常設性的也給他1分,他的壓力很大。
如果我是你,我會這樣處理。
不會啊!你們是民間團體。
這個我們可以辯護。因為縣市的局處長,坦白來講他控制的預算跟一個部會首長是不一樣的。
也就是說,部長是負責任,這個是我們還可以在……這個講在前面。
你們回去可能要稍微想一下,可能要有一個流程,比如像剛剛所講的,假設你們最後覺得去各縣市評比是不錯的政治施壓方式,但是我覺得那個時候,唐鳳就不適合在那邊,因為你們有不同的段落。
因為後來各縣市盤點,所以她就不適合,你們可以打分數。
公民團體不會有這個問題。
我們開這一場協作會議,農委會要達到什麼目的?你剛剛的簡報裡面,我看不出來你想要解決什麼問題。
目的是什麼?
我聽起來現在有兩個問題,我會覺得協作會議一次解決一個問題就好了,到底是要說服大家降等具有合理性,還是你想要說服大家因為獼猴猴害真的嚴重到一個程度,所以我們必須要有某些作為,你到底要處理哪一個問題?這個是不同的問題,你放在同一場談,我覺得會混掉。
主委有沒有表示要解決哪一個問題?
降等是不是合理,大家就數量上、科學上來討論,但是這個跟猴害沒有關係,像哪一天蝙蝠被降等,跟有沒有農作物的損害是沒有關係的,單純因為數量、棲地,單純沒有到達那個標準就是這樣。
獼猴如果造成很嚴重農作物的損害,哪怕瀕臨絕種都要有作為,這個是不同的問題。
那就沒有科學根據了。也就是數量、分布,跟農作物一點關係都沒有,所以我才說今天應該先決定如果我們只處理一件事,要優先處理哪一件事,不然同時下去,你混為一談,會達不到主委要的,又是各執一詞,千萬不要混為一談。
大家對於農委會林務局估計臺灣獼猴的棲地、數量有疑慮是科學上的問題,可以委請另外一個團隊重新做一個調查,但是回到科學,並不是我心理上覺得不應該被降等就不應該被降等,而是達到一定數量就沒有那個資格,這個是科學部分。
你說對於數據有問題,這個臺灣有問題,空污數據大家也覺得有問題,核能輻射有問題,這個可以重新調查,不要混為一談。
我建議這樣,臺灣獼猴究竟在我們現在這個標準裡面,應該被歸類為哪一類,如果今天題目是這一個,我覺得這個是我們今天最主要的討論,如果訂了之後,很多簡報要出現的東西,包含議題手冊要怎麼寫都不一樣。
像剛剛有提到如果今天的題目是猴子應該放在哪一個等級,也就是猴害要怎麼防治就不要談,因為那個是兩回事,是另案處理,因此一次協作會議很清楚解決一個問題,因為大家在吵就解決一個問題。
不知道,這個案子是農委會提出來的,我才問農委會想要解決兩個問題的哪一個。
今天既然是農委會來找我們,我覺得農委會自己要有一個定論要解決哪一個問題,如果要解決標準的問題,就不要提農損,你們要作決定。
或者是主委有需求我們幫忙開第二場也可以,但是現在這一場要什麼,我們今天決定。
是討論猴害嗎?
把降等當作是一個繼承的事實,但是討論的主題其實是猴害。是不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