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在哪?
但是也沒有簡報了,所以差在哪?我只是好奇。
心理作用?
你們的意思是這樣嗎?
我們做一個決定,剛剛法務部提出兩個建議,一個是你們不要掛協辦,你們列席。第二個,你們認為應該也要邀請衛福部跟性平處列席,要不要邀這兩個單位列席,我們辦公室決定,所以不用在這邊討論,因為不管怎麼樣,你們就是列席,都還是要來,如果到最後沒有邀他們,那就是我們的決定,那就這樣。
我有一個技術性的疑慮,第11名隊名是「力霸慶富早知道」,因為提案的機關是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我剛剛請雨蒼查了一下,這個案子還在訴訟中,還沒有三審定讞,由財政部提的案名是這樣,名字是「總統盃黑客松」,慶富案的相關當事人、公司,我覺得會讓人家在官司還沒有定讞以前,有這個疑慮,如果到時有人抗議,我覺得應該要有一個說法。
我覺得誰辦,每個單位直接跟媒體聯繫、交情怎麼樣都不一樣。如果我們現在要解決問題,就宣傳方面,我會覺得我們的難處是,如果找到最有利的議題,就會很容易宣傳,我現在隨便舉例,裡面有一題是能不能透過這一次黑客松,要降低酒駕,我隨便講,你光是有這一題,很多媒體不關心這個也會放話,他很關心酒駕,誰辦是一件事。
現在看有沒有辦法找出來,要跟現在社會大眾最熱門、最關心的議題,你搭他的車,順水推車比較容易。
若不同意分級制度,就看要用什麼字眼。
協作會議開了四十幾場,有我們的做法,剛剛玉琪確認幾場有直播、幾場沒有,所以大部分是沒有,我們都有前例可循,講清楚就可以了。
我們確認一下,前面五個是不是同一間公司?
是不是?
所以二十幾個裡面只有一個不是?
之前在超徵退稅的經驗是什麼?
事前不知道?
聽得懂。我們現在來處理。
五個已經約了嗎?
邀請與會者有名單嗎?除了提案人跟連署人以外,有沒有其他的利害關係人?我們現在就是看比例,簡單來講就是這樣子,如果在場只有六個利害關係人都是來自同一家公司,可能社會會有質疑,但如果三十個裡面,只有六個同一間公司,就沒問題,所以是比例的問題。
公司如果這麼多人來,是不是會來六個人?
那其他公會的人可不可以邀超過六個人?有困難嗎?
好。
目前小桌長是勞動部一個,另外兩個部會派不出一個人,是這樣嗎?
是沒有人願意? 還是派不出來?怎麼可能?PDIS不要把支援當作第一選項,我們是最後選項。
這個討論過了……
先聽他們說一下……
工程會除了PO以外,有沒有人?
小桌長沒有說一定要PO。
所以人不夠就講人不夠,不要講只有一個PO。
可以。
不用假設桌長一定有什麼立場問題。
所以你的問題是?部會有很強烈的意見,今天已經表達了,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