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協作會議這邊第一步是公務機關限用,第二步則是環保署也結合國健署或醫療單位啟動移到14-5研究的可行性評估。
因為提案人一定會拿這出來講,有些是國情不同,就像瘦肉精標準台灣高於國際,那也有我們的理由,到時候他如果說其他國家做得到,你們要有說法,例如美國可能有些地方比較乾燥、蟲害沒那麼嚴重等。那議題先討論到這邊。接下來要進入到訪談?
這是舉例啦,從剛討論出來到時候要多元意見併陳,廠商可能也振振有詞,還有一般消費者像我,本來我花二十塊之後要三百塊,他們的意見也要被反應。
先盤點類型,提案人有接觸過,那藥師公會?
萘跟對二氯苯,出現在很多地方,如果蠶豆找食藥署進來,工業可能也很多,所以我們可能先處理那個丸?
我們先集中處理萘丸跟苯丸。同業公會幾十家都在裡面,另外你說清潔,他們可能統包,業務所需要去採購等等。那一般消費者,我們先混在一起,是不是也請環保署或國健署,就找一般人,只要不是蠶豆症患者的單純購買者,就是一般消費者。
覆議人可能比較一致,但可能普通消費者會不願意多花這個錢。那這就由環保署來處理。如果找不太到可能署內員工或是他們家人,有買過樟腦丸,會逛全聯的一般人,越不了解議題越好。
另外請問一下蠶豆症是一輩子嗎?還是長大就會好?為什麼一直強調小朋友?
比例的問題,那就請國健署。
所以我會被分配到特定的醫院?
訪談已經結束了,看起來心智圖也有了,素材已經都有了。所以今天要決定的是協作會議怎麼舉辦的細節。
實際上展覽是什麼時候?
可以脫鉤嗎?
因為第一次跟慈芳見面,想問一下你們對協作會議場地跟想法是什麼。
我先確認你的意思,六月十八在慈芳,你們故宮是一個單位,要給我一個意見,彼此要協調好再來。你的目的是覺得比較貼近會員實際生活跟創作。我們前面兩次會,有討論說這場協作會議有一個很重要的目的,就是幫這場展覽做宣傳,除非這目的改變,不然是不是應該從這個初衷去想辦在哪裡比較有宣傳效果?還是目的改變那也要先講清楚。
如果請慈芳會員來到空總,會影響他們的創作能力嗎?到他不熟悉的地方。
協作會議會希望在展覽前還是一起?
展覽前辦在慈芳,那實際展覽時會員要去嗎?
如果協作會議辦在你們那邊,場地會決定氛圍跟方向,辦在慈芳,參加者的重心不是展覽,而是認識慈芳跟這群人。這是一個取捨,我們原本討論前是為了展覽,今天大家在這個地方發生關係是因為這個展覽。這要改變不是不行,但要講清楚,那些來參加的人未必會來看展覽,但他們可以對慈芳認識比較多。
我覺得他講得有道理,辦在空總有個功能,我跟慈芳會員是在我們都是客人的地方會面,不會有假設性的想法,但我去你那個地方,我去慈芳我先google發現是社福單位之類的,會假設我會遇到的是什麼樣的人,但在空總就比較不會有這個問題。那如果故宮也可以接受的話我們就在空總。那現在地點決定了,就剩時間。
那就OK在下午。
把簡報放在後面的考量是什麼?
這樣比較自然,不用看簡報,直接說就好。是所有人自我介紹,照故宮的建議,參加的會員,他們的作品會在那邊吧?
我沒有作品就很簡單,有作品的話可以介紹他的作品,是不是過程中就可以知道這整套在做什麼。因為簡報也只是讓大家知道這件事怎麼來。
頂多十個二十個人。很像導覽博物館一群人。
你們都是知道這件事在幹什麼的,你只是去,但你其實很清楚你今天為什麼要去,但來參加的人,例如我是管中祥或與惡的編劇,不然就要在會議手冊上知道我是幹嘛。
這是基於人跟人尊重,你邀請我來參加活動,要讓我知道活動在幹嘛。我如果是參與者不會希望直接來一起捏一個杯子,那是因為事前就要有說明。
如果事前看過了為什麼還要簡報?如果放在後面,這樣合不合理我要弄清楚。
會前說明清楚也看過,這裡就是一個問號,很多寄出去沒來看。
但是他們去的時候很清楚要幹嘛,這跟受邀的人是不同情境。
一到現場先告訴我這些空間規劃有什麼不好?
很空白的創作跟對這件事很空白,我覺得是兩件事,我現在去慈芳,你覺得我很空白,我一點都不空白,我很清楚來做什麼,我的意思是說不是以個人經驗說所以不需要簡報,他對慈芳會員有些認識,但展覽目的可能是完全不清楚,不是一定只能做什麼,而是有基本的認識是滿公平。不能假設管中祥聽了簡報就會侷限在玻璃杯,我們邀請的人的經驗都能超脫這個。既然我們有其他方式處理,那要不要做其他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