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有一些研究認為學校的溫度確實會影響學生的學習,但是照明的影響是更大的,但我想現在大部分學校的照明是有一些改善,這個部分是有研究出來的資料。
再來,有人提到台北的溫度越來越高,這個部分因為我剛才還在找氣象局的網站,還沒有看到比較可以具體補充的事實佐證,如果找到的話,我們會幫忙補上,如果各位有自己參考到的資料,也歡迎提供。
剛剛有人提到溫度會影響到海馬迴(hippocampus),而影響到記憶,這個部分我需要事實補充,我在旁邊找論文,論文大部分有一個review,是Brain temperature跟腦部功能的論文( https://www.ncbi.nlm.nih.gov/pmc/articles/PMC4189373/ ),還有Body Temperature跟海馬迴(hippocampus)的功能研究(http://www.jneurosci.org/content/27/7/1566)。
他們的論點是身體的溫度可能會影響到腦部細緻的溫度,而腦部細緻溫度的改變,就會影響到腦部的功能。
不過,其實也提到腦部是人體溫度最恒定的器官,他們有在小暑2度跟25度的環境比較學習認知,但是我想也許我們教室沒有到2度這麼極端,因此這一個地方還要再稍微瞭解一下跟學校35度至20幾度溫度的差異。
再來,其實有一個重點是冷氣並不是唯一的選項,可能要思考其他的替代方案,我們之前論文的研究也有找到綠建築,剛才邱校長有提到這一件事,另外在學校的教室外面做一些灑水、噴霧有做一定程度的改善。剛剛教育部有提到防水隔熱跟斜屋頂都是一些既有的措施。
在電費的部分,我們這邊有看到一個資料是,有人研究教室裡面所使用的能源,照明是佔11%、冷氣是佔87%,所以其實滿大的,如果要使用冷氣的話,好比買好的變頻式冷氣或者是加開電風扇就可以省電。
另外,剛才有人提到如果你開裝設開條就可以形成密閉環境,密閉環境下面有研究報告指出開啟空調的時候,空氣品質就會變成影響學生的滿意度另外一個重要因素,如果是開窗透氣的話,空氣品質並不是重要的因素,因此這一點也是需要注意的點,目前補充到這裡,謝謝。
我補充一下,已經找到台北溫度越來越高的事實佐證,是氣象局的論文提到臺灣三個平地測站年平均溫度持續上升,這邊作一個補充。
另外,在我們的解法,根據論文的研究,影響人體溫的部分,衣服其實也是重要的因素,如果學校目前還有一些制服,可能是一個可以改善的方案,謝謝。
東吉村的村長一開始有提到中國漁船會越界跑來這一個地方,他們提到中國的鐵殼船常常集體行動,10、11級的風浪都可以來,但是當地的海巡資源不足,所以9級的風浪沒有辦法出去幫忙抓,如果他們用底拖網拖一趟,我們討論這麼多海域保護是毀於一旦。
海洋公民基金會有提到當地的海巡有執行超前布署,但是後來換了隊長就沒有執行了,當然可能也有海巡資源的問題。
他們也有提到是不是可以進駐到七美,因為這個布署比較前線,他們提到因為之前提過,但是遇到些問題,但是七美的鄉長有提到可以幫忙斡旋,是不是可以幫忙順利進駐。
另外,保七總隊提到國家公園成立的時候有說要雙核心,後來因為資源的關係,所以只有放在東吉嶼,提案人有提到東、西吉廊道在蕭小隊長努力勸戒漁民的情況下,其實獲得了滿好的保護成果,但是在東嶼坪、西嶼坪這兩塊,尤其是海域生態保護區,但是左邊那一塊因為沒有好好處理,所以那邊的生態,到目前為止是還沒有復育的,因此他們認為這個部分是執法強度,尤其是在左邊的部分還需要再加強。
這個部分是當地在做助理主持收到的一些意見,在各位的文件裡面都有提到,如果各位覺得不清楚或者是看不懂,可能是我沒有寫好,請跟我反應,我直接跟大家解釋,謝謝。
剛剛有提到班表的問題,其實班表被一些違法的業者掌握了,所以你們的海巡署船開回去的時候,就跑來毒魚,開回來的時候,他們就已經逃了,也有人在岸邊幫他們把關,說你們的船出來了。
有一個想法是你們的船在執行的時候,等到下一艘船接班再回去,不然中間的空檔會有人違法。
我有一點聽不懂剛才提到「不應該由行政院來……」,那個是不是可以多解釋一下。
這一段我相信很多人都聽不懂。
其實我聽不懂的還有很多概念,很多時候行政機關是發生一些事,才到法院去讓司法院作解釋,這個有什麼不一樣?
就是總統的高度之類的?
鞭刑這個東西,會違反國際公約的酷刑,我們已經簽了兩公約,這個東西就是……可以的話,是不是找人權團體跟他們一起談談?
就是如果要協作的時候,讓利益關係人談談。
為何不能做這一個問題的討論?
民意代表也不希望同僚關說。
最原始是海洋公民基金會所提出來的訴求。
我繼續幫線上的人補一些問題,等一下可以一起回覆。
線上有人想要請教:
第一,有個網友想要問「張老師」的心靈導師的部分,像張老師服務是不是在灰色地帶?
第二,有個叫馬克的訪客想要請問醫事司,現在的網路提供心理諮商跟心理治療是不是真的違法?這跟剛剛所提的很類似。
第三,有一些醫療單位使用網路心理治療行為是不是合法的?
第四,心理師除一處執業為限以外,還有場所的設置,是不是可以多幫忙說明一下,目前提供的醫療服務的相關法律限制?
第四,有一個是森林螢一的朋友,他有一個憂鬱症的朋友,常常心情非常低落,可以常常提供服務,可以即時地幫助他,比病發的時候,他直接跑去看心理師實際得多。謝謝。
我來幫他唸一下,他的意思是「勞基法應該要有彈性,我國工時已經非常低了」 。
可是工時已經很低,有沒有客觀的數字可以提出?像比如有沒有跟OECD的工時比較?你們有沒有反駁這一件事的資料嗎?又或者是像勞動部可以提供多的資料?
你的意思其實是,在你們這邊的感受上,你們就這一個調查的客觀數據,你們的主觀感受是,覺得臺灣的工時已經很低了,但是勞工認為臺灣的工時過高,這樣可以嗎?
但是投資環境,工時並不是一定唯一的因素,但是我們可以補充一下,也就是臺灣的投資目前在全球的外資投資相對是比較低的。
可不可以分享一下,你的競爭對手怎麼剝削的?
還有嗎(笑)?
大家好,我們這一組一開始要談怎麼樣提升休息日數的這一件事,商總的黃先生提到如果要提升休息日數的話,從資方的角度來看,我們要先提升到已開放的國家,因為已開發國家的價值比較多,勞動條件確實也比較好,也代表企業有辦法負擔這樣的成本,產業是不是跟其他國家相當是否為重要的問題,是在產業提升休息日數之前要先談的事。
如何提升休息日數具體來做的話,一個是增加國定假日及特修休假日被吃掉,其實不管是勞方或者是資方,大家都很同意要落實勞檢。
加班換加班費,這樣就沒有辦法提升休息日數,但工鬥的人表示他們認為只要提升了休息日數,有人要拿這一些休息日數要當加班費,其實並不是一個問題,大概是這樣。
另外還有包含像對比其他國家的情況,瞭解是不是其他國家狀況跟臺灣這樣子,也就是一定要提升到那樣子,才可以增加休息日數,這個要先瞭解其他國家的狀況。
勞動部也有提到目前日前的一個狀況是提升加班費的方式,在加班之前可以更審慎一點,有一個是希望可以加班的,因為需要更多的薪資,這個地方是大家可以再思考的問題。
如果這個地方要增加國定假日的話,他們需要休假,也就是對哪裡一些假是哪一些為休假的共識。
這時休假所造成的影響是,如果真的加7天假的話,成本大概是多少呢?這個地方又會分成勞方跟資方的觀點不一,勞方會認為增加國定假日會推升內須,但是資方認為會提高成本,但是卻又可以讓公司獲利,所以這個地方到底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這個需要更多的研究,因此這個部分就要麻煩國發會跟經濟部再作多一點不一樣的研究。
另外,包含目前的工商調查或勞動條件的調查是不確實的,勞動部也有指出調查是有倍數,工鬥有相當多的案例,也希望提出來《勞基法》哪裡有漏洞。
這邊也有提到倖存者偏誤,也就是勞動條件有問題,請他們幫忙資方,而勞方遇到的是在勞動條件上受到損害或者是被剝削的底層勞工,又或者是被剝削的其他勞工來找他們,因此兩邊看到的東西其實是不一樣的。
商總的代表也有提到,有一些公司其實是跨國的公司,所以在調查方面其實是更容易的,需要經濟部在這邊做一些更細緻的調查,或者是主計總處都要負責這一件事,很可惜主計總處的人都沒有來。
在勞資協商程序要做進一步程序強化,雖然勞動部已經有彙整一些過往協商的會議資料,事實上很多人並不知道協商的狀況怎麼樣。有很多的勞資糾紛在落實的時候,地方政府的勞動局在處理這一個案件,這個時候地方政府怎麼處理的,也不是勞動部可以直接管控得到,未來在勞資協議時,在利害關係人的盤點要再進一步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