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的東西,我們也有寫成這一篇部落格的文章,大家回去下載投影片之後,就可以點投影片連過去了,謝謝大家。
澎湖案的政策履歷當時是馬克做的,如果各個部會有希望可以製作政策履歷的話,他可以提供一些技術支援。
請問協作會議後目前就不會討論了,不像雨蒼分享的狀況。
確實,因為澎湖案有交辦我們開記者會,因此有開一個記者會協助處理,也在跟大家分享。
如果沒有什麼問題要當場提出來的話,就吃便當了,謝謝大家今天早上的參與。
sli.do:「衛福部都是先由PO聯繫提案人,瞭解提案人訴求,然後再告知業務單位嗎?」
sli.do:「會前會的資料 是否可參照逐字稿大家皆可修改的方式來運作,例如心智圖 利害關係人的memo貼資料,現在的檔案無法即時編修,也無法列印,增加承辦同仁呈核上的困擾。」
目前realtimeboard,就我所知,我們團隊裡面只能有四個人在上面修改……
我們再來討論技術問題,看用哪一個帳號,讓大家一起修改並解決這個問題。
我們先休息一下,等一下會再問問大家對於這一些東西的意見及看法,我們也歡迎等一下先問大家之前在部內舉辦協作會議或者是舉辦其他相關會議時,有沒有什麼心得或者是有沒有類似Peggy的心得可以分享,我們也非常歡迎,先休息10分鐘,等一下再讓大家開始。
今天進行了一天的課程,請問有沒有哪一個PO想要分享的?
外交部這邊的看法是很多民眾會用提案來發洩,無視於規則不斷提案,而每一次提案,國發會就要再跑一次流程,看能不能開這個會議跟花很久的時間,也要華很多時間跟部會溝通。
我覺得這個部分有一個很重要的部分是叫做「國發會」,要不要請國發會自己來說說看?
感謝國發會的回應,我整理一下。
國發會曾經發生的是,可能有一個政策決定的回應在錯誤的時機出去,曾經引發過一些軒然大波,目前大部分的狀況是進入立法院就不做議題討論。
但是衛福部的部分,衛福部這邊主要認為可以丟出去,等到連署一簽的時候,也就是在這個時候再看怎麼處理。
「Join」是新的,再看這個分案如何處理,有沒有人覺得這一塊也想說一點什麼?
你說要找這個人開會,是要找事前溝通嗎?
也就是說,這個案子有可能並沒有進到唐鳳政委辦公室,或者是到月會投票,也是成案,而你們必須要回應。
在回應的過程中,除了找提案人溝通以外,要不要找利害關係人或者是學者?如果找了以後,當然有兩種可能,一個是學者很專業,也就是把問題、脈絡都釐清,大家很好回應,另外一個是突然問題複雜化、開花了,不知道怎麼回應了,這個地方該怎麼辦?
這個地方因為其實沒有到政委辦,所以其實我們沒有經驗,我們想問PO是否願意回答這個問題?你們自己覺得找這樣的利害關係人或者是學者,是否會複雜化?
沒有的話,我可以私下cue Peggy嗎?我重新複述一下問題。
這個案子是成案的,但並沒有進到月會、沒有到協作會議,他們是找利害關係人瞭解問題脈絡之後部會就回應比較好,或者是找提案人溝通就好了,或者是可以的話,再找利害關係人、相關的學者專家溝通完之後,再有一個綜整回應比較好。
但是如果找一個利害關係人,像勞動部的議題,也就是遇到勞資雙方,會不會導致問題複雜化,而更難以處理,開花跟部會不知道怎麼回應。
我綜整一下,Peggy的回應是看是不是有討論的空間,如果有討論空間的話,可能就是看是不是往上問,也就是來瞭解是不是有討論空間的這一件事。
確認了以後,如果安撫的話,建便就好了,如果有其他的考量,像附議人的來頭比較大一點,可能也可以跑一下更完整的流程,但是如果確認這個結論應該是這樣的話,應該是還好。
所以Peggy會覺得問題是否會複雜化,並不是最主要的考量,而是考量有沒有考慮空間的這一件事,是不是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有沒有人覺得協作會議幫助你工作更輕鬆?或者是開放政府聯絡人制度有幫助?也沒有,好奇怪。
一個是短期內不再修,一個是要通盤檢討,是不是這裡不處理,而前面先處理掉。
芳睿可以回答這個問題嗎?我複述一下。
我剛剛忽略了這個議題。
國政高分提到民眾反對議案,到「Join」平台連署,希望可以透過「Join」平台,透過行政院的力量擋掉,而這個地方回歸到上面的問題,也就是政策已經決定的東西,是不是可以透過平台的連署進一步再來討論,我覺得這個問題要請唐政委。
我來整理一下,剛剛唐鳳提到的效益,唐鳳認為效益是可以讓更多人料這個議題,這個是其中協作會議或者是開放政府程序可能可以達到的東西。
另外一個是至少確認大家彼此感受不同,或者是大家認知的事實,是不是可以儘量基於一定程度的事實瞭解,或瞭解到我們也許看到的事實不一樣,但是我們可以收到更多不同的事實。
但是我記得剛才Peggy也提到另外一個,也就是大家要一起思考的另外一個議題,也就是這一個效益是不是包含了這個問題是不是有辦法在這一個過程中做到解決。
我這邊整理一下,最核心的問題是,當這個議題已經有了一個政策的決定或者是政策的宣示,是不是可以進來到這個程序來做討論?而這個問題包含遇到的狀況是,像回應只能最高只能到行政院長,所以今天也許已經跨院了,想要影響立法院的時候,是不是要說明清楚回應只能到行政院長,這個是剛剛國政高分提到的。
剛剛Peggy提到的是,如果有時不確定上面的政策或者是討論空間為何的時候,可以考慮做另外一件事,也就是往上問來確認這一件事的討論空間是不是還存在,往上問的這一件事,是不是可以請致翔。
這個問題也許已經解決了,但是我們可以讓更多的人瞭解,也許就像唐鳳所說確認事實與感受的部分,應該還是會有效果的。
但是這個地方還會有一個問題,也就是這一件事到底有沒有討論的空間,跟問問題的方式其實有關的,請芳睿分享一下。我要問這個問題有沒有討論的空間,但是我記得像致翔討論的是鞭刑案,但是這個是沒有空間的,但是我們可以找到其他的部分。
所以芳睿要說明的是,其實這一件事,有沒有討論的空間,我們不能侷限在解法是不是有討論的空間,像酒駕鞭刑的這一件案子,當初的提案是酒駕、性侵、兒童及傷害的這一件事,他們希望用鞭刑來解決,但是或許我們可以更清楚釐清需求是什麼,像需求是想要解決酒駕,但是討論了鞭刑的方法,或許是沒有空間的,但或許有其他的解法是有空間的,因此在這一個過程中,我們也可以透過這個方式去釐清跟瞭解這一些不同的解法,其實也有可能是有另外的空間可以來談。
所以我們有收到不同的說法,我們可以改變問問題的方式去釐清需求,另外一個是有可能往上問,當然往上問的答案,可能是大家覺得空間不夠,不夠的話,我們可以考量CP值的部分,像這個議題是不是大眾誤解,是不是讓更多人瞭解這一個議題,或者是會不會收到的事實、感受是有問題的。
另外一個層次是,這個問題已經解決了,又或者是也解得差不多了,可以考慮嘗試換一個低成本的方式來做,這個是不同的想法,綜整在這邊。
有沒有人對於這樣的整理有沒有什麼想要補充或者是覺得還不夠的,又或者是有什麼自己的經驗想要分享的?
三加一。
芳睿提到有沒有討論的空間、問問題及瞭解框架的這一件事,並不是只有找利害關係人、學者來問,可能自己還要想辦法閱讀一些資料或者是蒐集一些數據來確認這一件事是不是這樣子,才能真正瞭解這一個議題,來確認這個是不是有討論的空間。
我覺得是在會前判斷的這一件事,其實Peggy分享了非常多的事,除了包含事前外,也就是第一次拿到這個議題,然後要交辦給下面的業務單位時該做哪一些事,然後如何對會議做沙推,然後如何一路到最後的綜整回應。
對於這個部會有不一樣的做法,又或者是我的做法還不錯,我想要跟各單位分享,有沒有人想要分享?又或者是反過來問,有沒有人覺得自己在哪一個環節上覺得有困難,想要解決的,想要一起提出來討論的?
如果沒有的話,剛才Peggy提到的另外一個問題,不知道Peggy是否方便(說明)?我們在綜整回應的時候比較破碎,有時我們開完協作會議,但是大家拿了兩張議題分析表回去以後,然後就要去寫那個回應,而中間的那一段路滿漫長的,有沒有人要分享自己之前如何跨過那一段路的?如果沒有的話,我覺得請芳睿分享原來希望大家怎麼做。
我分享一下,張芳睿認為可以瞭解脈絡怎麼樣,如果可行的話是把背後脈絡、狀況及相關的資料給部會參考,看他們如何回應。
如果不可行的話,要想辦法看是不是在脈絡之後再解釋,無論如何瞭解脈絡這一件事是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