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議題一開始就有想這一件事,就有找了幾篇文章,也就是對於同志家庭有沒有什麼影響。
他們就有提到不同論文的想法,我如果沒有記錯的話,這邊還有提到哥倫比亞大學有整理同性家庭跟不同哥倫比亞大學有建置一個網站,裡面搜羅了對同性婚姻家庭小孩跟一般家庭小孩的差別,問題有非常多,好像是75比4,也就是75篇文章認為沒有影響,有4篇認為有影響,另外還有提到這四篇方法的研究方法是不是有問題的,這個是我們蒐集問題的狀況。
我們有議題切分,就是單親媽媽如果照顧小孩的話,這個議題會比較不存在,因此先放在旁邊,而沒有整理前面的脈絡,我還沒有讀完75篇的論文,因此我只能參酌一下這幾篇文章的觀點,大概目前的狀況是這樣子。如果給我一年的時間,我就可以讀完。
其實並不是有生父、生母,而是有一連串的前提,婚姻的結合要在相愛的一夫、一妻下結合,也就是一生一意、終身不渝………
是。
「子女最佳利益」是有很多解讀的空間,因為法律上子女最佳利益,常常看到的狀況是夫妻打離婚訴訟、子女歸屬監護權、撫養權歸誰,因此會考慮到子女最佳利益,這樣的狀況下,因為子女還沒有出生,所以最佳利益要怎麼討論,這個其實是有一點複雜的問題。
有關於子女最佳利益,也就是有關於單身家庭的處境,目前分析的是家庭的處境,也就是經濟上的弱勢,家裡只有一個人來賺錢,這個是經濟上比較弱勢的,另外一個是人力的不足,也就是家裡面只有媽媽、沒有爸爸,甚至沒有爸爸的雙親一起來照顧小孩,這個人力上是有問題的。
接著,法律制度上對於單親家庭,目前是不是會有歧視?法律上沒有差異,但有一定程度的需要、檢討,因為我們訪談的時候,確實有提到這一個部分。
另外一個是歧視,也就是我們認為這個社會對於單親家庭有一些困擾,這個是反同方所造成的問題。
經濟弱勢的問題,我們看起來不至於發生,因為我們會做人工生殖花了不少錢,甚至深思熟慮了,跟異性戀夫妻在衝動之下不小心有了小孩的狀況是不太一樣的。
接著是人力不足的問題,這個問題確實是存在的,其實在單親媽媽跟她的小孩在訪談中有提到也許我們應該保障單親家庭工作權,其實輔大生命倫理中心確實有提到,因為夫妻感情的問題,又或是怎麼樣而離婚了,這是不得已的狀況,我們還是要保障。這個我不確定,因此還要再看一下訪談的內容。
政府可以規劃喘息的服務、相關資源系統,這個部分再請衛福部提供目前可能具體的做法有哪一些。
事實上法律的保障的差異,這個要確認一下,因為這裡面有提到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問題,其實觀老師也覺得不應該要分婚生子女與非婚生的定義,也就是有沒有要修改的討論。
歧視的問題是很有意思的點是在花蓮養小孩,在台北的地方,也就是當一個程度是類似的,但是花蓮像隔代家庭非常多,像繼父、繼母,所以他們會認為我們應該對家庭要有更多元的想像,並不是獨尊一夫一妻的家庭,這個地方是他所提出來的解法。
特別有訪談提到學校在詢問學生家庭狀況的時候,常常填寫是雙親家庭、單親家庭或者是隔代教養,我們有討論了一下,直接有填到家裡有什麼人或許是比較好的,而不是直接填寫是不是雙親家庭,也就是不需要政府提供相應的諮詢與服務,如果是雙薪家庭,像爸爸有意見或者是有家暴行為,其實是反而更容易出現暴力的家庭,這個是社會安全網的死角。
因為小孩的父親欄是空的,銀行可能比較沒有相關的sense,也就是爸爸是死,替小孩開戶的時候是誰同意,原始的想法是,避免你爸爸去開私房錢,也就是把錢存進去拿出來當私房錢用,而造成紛爭。
但是可能有背後的理由,但是並沒有想到出了一些問題,因此他認為這個應該是可能可以解決問題的,這個是民間的問題,並不是政府要處理的部分。
目前大概是這樣子,請問大家覺得有沒有什麼補充或者是可以提供意見的?
目前是這樣,其實很多單親家庭的樣態是結婚或者是未婚懷孕,然後剩下小孩就成為單親家庭,在這兩種狀況下,通常會比較容易出現經濟弱勢。
像未婚懷孕是沒有審慎評估或怎麼樣就懷孕了,另外像離婚的狀況下,通常也是因為本來預期兩個人可以一起照顧、賺錢,然後就離開了,就造成了經濟弱勢的狀況。
我們原來的想像是,如果是一個單身女性,自己決定要做人工生殖,一方面這個東西是比較貴的,另外一方面也已經做好相關的心理準備,也就是可以照顧小孩的狀況,然後包含家裡面的一些狀況。
不能因為經濟的狀況歧視他們。
我們想像的是這一種樣態跟原來單親樣態是不一樣的。但是有可能是我們自以為是的想像,這一件事可能是錯誤的,也歡迎大家指正。
如果ok的話……請說。
德國沒有了?
我覺得這個比較難,訪談就收到了。
我想問兩個問題,一個是繼承爸爸的遺產,如果繼承媽媽的遺產有沒有差異?
我們如果不使用這個,而使用德國制度來作爸爸的推動,我們會有什麼影響嗎?
你的意思是,單身女性或者是使用人工生殖法的小孩,雖然沒有結婚,但是他的小孩是婚生子女。
美國的話,是怎麼規定?
好,沒關係。
我們建議還是留著,因為訪談有收到這個意見。
看到目前有沒有要再宣導的?像具體的建議,大家可以再考慮。
我們再到下面其他的配套,其實這邊有包含「提婚姻與生育諮詢服務」,我們也有補充一些部分,其實包含像強化心理資訊,其實那個是最佳利益的那一篇文章所提到的。
還有開放使用國外精子銀行,是不是可以提供一些回覆?也就是還有一些配套措施是需要的,可以幫忙補充,謝謝。
是不是要加「單身女子使用人工生殖仍須討論」。
大家還有沒有什麼想法?
如果大家可以的話,我們來整理一下大家利害關係人及主管業務,目前其實包含了有衛福部、國健署、法務部,勞動部是旁聽,因此我們就沒有放上來,內政部是戶政司,法務部是法律事務司。
支持的論點,我想這邊大家都沒有什麼論點,對不對?
大家各自有什麼立場要講的嗎?也就是法務部要堅持人權公約、反歧視之類的。
法務部就是民法的主管機關。
戶政司的角色是什麼?
我記得還有一個性平處,目前也……
沒有關係,我們下次要邀性平處。
目前有沒有什麼意見或者是有什麼問題?
請大家看看還有沒有什麼問題?如果沒有的話,就下一次會前會見。
我們討論了三個方案:
第一個是蒐集大家對於正反意見的想法,這個是單純蒐集意見的方式。如果今天要推單身女性可以使用人工生殖的這一件事,我們應該要加上哪一些配套,讓它更完整,而避免別人反對的問題出現,我覺得這個是在訪談時,我們在訪談輔大生命倫理中心,他們有嘗試提出來過了,他們說會反對到底,但是有事前審核跟支持的機制,這個是好的。
第三個,這個是一組討論,也就是是不是可以使用單身女性人工生殖的部分,不論男女的性向,這個是因為提案人滿在意是不是可以使用精子銀行的這一件事。
我個人會覺得「架構一」比較容易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