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家長可以隨時參訪,並參與教保員教育小孩的過程,跟大家一起做,這樣子可以比較有機會去跟現場教保員互動並瞭解老師是在哪裡。再來,學校也要堅持教育的理念,嘗試說服家長,讓家長看到老師的認真,他們就會信任老師,這個是他們提出來的做法。
家長方面還有包含親子教育的加強,他有提到臺灣目前在親子教育的部分不太夠,我們其實也有建立一個觀念,也就是生了一個小孩,我要養小孩,可能要上一些課,瞭解怎麼樣教小孩是好的,怎麼樣教小孩是不好的,然後我們對這一件事沒什麼概念,所以很多時候會出現家長其實相對消極的,比如辦家長座談會的時候,家長不一定來,老師沒有辦法跟家長來作互動。
有的托嬰中心雖然說我們會規劃一些親子一起互動的場域,但是很多私立的會把這一個東西當成廣告的場所,就是說讓家長去廣告說這一次萬聖節活動辦得很高興,但是這個活動其實沒有辦法達到親子教育的功能,所以活動的目的也要看一下,看有什麼方式可以加強親子教育。
最後,其實是關於監視器的部分監視器其實主要是分兩種,也就是公開直播的監視器及記錄式的監視器,記錄式的監視器,他們會遇到的問題是,有些家長不管怎麼樣就是要調,這個地方可能政府用法規來訂一個好的標準,也就是有一個訪談的對象,也就是指出台北市教育局的做法,其實是很不錯的,要調閱之前,家長先去跟教育局申請,有合理的理由以後,教育局的人陪同家長來跟學校一起跟家長作調閱,好處是有第三方在現場,然後這個調閱的過程比較不會有這麼多的衝突,也不會說家長直接覺得學校都在掩蓋問題。
再來,如果是公開直播的話,基本上訪談都是反對的,其中像教師的專業不受到重視,有人反映工作的時候會不會裝監視器?
接下來可能會出現一個問題,比如像干涉教師,比如說突然打電話過去拿水過去給小孩喝之類的,也就是小孩跟老師間的壓力,親職間的信任感會更慘。
另外,一方面其實老師的信任度跟專業度要被培養,工作場域後面還是要繼續給予一些輔導,可是在這一個時候,其實裝監視器的這一件事,反而會讓親師間的關係會更糟糕、惡劣,而且並沒有辦法有互信,進一步是會再次強化教學校長的高壓力、高張力,進而導致更多的兒虐事件發生,這個是比較有可能會發生的事情。
在法規面方面,其實各位在之前的議題分析裡面有特別提到像隱私權,像肖像權的地方,可能不是在這個地方,比較想像的是,因為那個地方不應該公開,所以拍攝到其他的小孩,可能是一些有問題的,還有侵犯人權,所以這個地方還是要降低師生比。
監視器的裝設要符合法定目的,而且尊重當事人的權益,當事人也要特別符合法律特別規範,他們的公會可能會瞭解這個狀況,嘗試跟園方的雇主這個地方來協商,告知雇主這樣的做法其實有一些問題。
最後執行面的部分,可能影響親師關係,其實解決體罰的問題是透過教育、說明,而不是裝了監視器就可以解決。
不知道整理的東西,大家有沒有覺得什麼地方是我們整理不足需要我們再調整的?
其實我們這邊有三個,一個是兒虐的成因、一個是教保員勞動條件、以及家長方面的一些……
家長的部分有一點麻煩,家長只是一個消費者。
對。
產生的問題並不是家長本身的疑慮,其實裡面訪談的過程,他們對於訪談積極參與,並且好好教育小孩,他們是相對贊同的,但是有一些人,也就是有一些家長會很誇張,過來是什麼東西都要,然後就一直說不對,但是這個過程中,其實最核心的是,把教育這一件事外包了,把小孩丟到那個地方他付錢了,他責任已了,但是事實上如果真的是教育的話,並不是這樣子,而是要營造一個好的互動。這一件事如何營造,才能創造互信,這個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有關於托嬰中心勞動條件的加強、改善有沒有什麼想法?
關於降低師生比的部分,目前好像有一些討論,可以降低更低一點,但是降低師生比通常會出現另外一個問題,或者是強化勞動條件會變貴。
我們訪談的時候,有人特別提到現在的家長找這一些托嬰中心、幼兒園的條件常常是離家近、錢又比較便宜,但是對於品質,其實他們比較不一定有相當的概念,我想瞭解這一個部分,或者是讓大眾瞭解有沒有好的托嬰中心或者是幼兒園長什麼樣子,政府能做什麼事。
目前有關於評鑑的部分,有定期的檢討方式嗎?
不過訪談的時候,當然有人有提到,不過這個可能是幼兒園體系,有一些縣市的評鑑的指標比較OK,有一些縣市的評鑑指標不足,所以是標準不一。
那這樣應該ok。
所以這部分看起來是OK,關於強化親師關係的部分,有沒有覺得是已經在做的事情?我知道這個比較難,這個比較像請7-11去管理跟消費者,也就是有沒有讓消費者變成奧客;但是教育好像又不是像消費者那種。
有人有提到他們認為在培訓的時候,可能要強化處理,還有要怎麼樣跟家長溝通。
關於這一個部分,我想瞭解教育部這邊呢?
不好意思,我知道這個東西比較難處理,我只是想知道政府怎麼做,如果這真的沒有辦法,我也知道,因為這確實是一個困難。
關於親職教育的部分,我們都知道坊間有非常多的人在做這一些事,教育部這邊有規劃一些,告訴大家怎麼成為一個好家長之類的。
每一年都會辦理親職教育,教育部會指定主題。不過這又剛好牽扯到訪談到另外一個人,也有老師會認為他們已經一個禮拜上五天的時間,很疲累,週末又要去辦活動,是不是又進一步過勞?也就是要強化跟家長的關係管理,好像非得要加班,但是這樣又增加大家的負擔。
關於師生比的部分,目前有一些東西正在規劃,上次衛福部有開會過,後續還有沒有研議?
監視器的部分,這個地方已經有了,我想瞭解一下,就是說目前我們政府有規範監視器如果真的要裝,監視器紀錄的調閱相關規範?
我想瞭解一下,我們訪談的時候有聽到,也就是台北市這邊有一些相關的做法,我不確定這個做法是不是縣市都一樣,或者是其實每一個地方都一樣,或者是台北市他們怎麼規範?這個也不太清楚,好,沒關係。
芳睿有覺得我們還要處理的嗎?
這個地方可以的話,我想請大家幫忙,因為這個地方其實有非常多的東西,包含了中央主管單位來建置私人的資料庫,還有包含像托育環境透明、要有適當的休息時間、地方政府要負責落實監督的角色、幼托要給更合理的對待等方式。
這部分是不是可以請各位幫忙,在教育部或者是衛福部的這個地方是如何處理這一件事的?
如果你們沒有的話,也沒有關係,就直接說明,又或者是有一些部分,像加強勞檢的部分,就像勞檢的部分,我們比較早,是不是要行文給勞動部的PO?
這只是建議。
所以我們應該要怎麼調整比較好?
我想瞭解一下,對於業者的部分,目前政府可以處理的部分,除了評鑑以外,還有什麼?因為其實有很多東西,訪談的過程中,其實可以瞭解訪談的對象,公立的環境相對好,但是私立的部分,政府也沒有辦法非常強制規定如何經營,但是我們應該有幾個標準,而這幾個標準目前看起來是透過評鑑的方式來進行。
除了評鑑的方式以外,政府還有其他的方式可以去做嗎?比如定期宣導或者是請業者過來找?
目前就是透過訪視輔導的方式瞭解?
所以我這邊就補充上去,所以衛福部這個地方會定期找第三方辦理訪視輔導。
對。教育部這邊也是類似的狀況?
所以是針對完整的?
這一份資料放哪?你們是每三年一次公布?
是社會局,對不對?
教育部?
我們這邊看到教保協會、公會其實有一個說法,他們認為超收幼兒,應該要提高對幼兒園的罰鍰,他們其實有提到目前的罰鍰其實對托嬰中心而言,有點不痛不癢,現行是6,000元至3萬元的罰款,跟超收幼兒不當……所以這個部分?
這個部分是強制裝設線上監視器嗎?
「紀錄式」 這樣可以嗎?當天開會可能有一些事要釐清,像監視器的態樣和衛福部及教育部的權責區分。這一次的議題大家覺得有需要嗎?
今天這個問題釐清,大家有沒有覺得還是有地方是要做的?
因為橘色是回覆,政府頂多只有考量到裝設監視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