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其實不用。
我補充一下。嘉凱你是熟荒野保護協會,對不對?
那他們的人已經在裡面了?
所以他還需要荒野一起來?
我想問一下不願意接受媒合,還是有機會的話……
比如司法院那一個,第41頁,包含裡面的成員都是司法院,但是他的目標是希望可以幫助民眾來看懂判決,下面的專家都是有一個對於不太確定司法界的記者是不是看得懂。
不是。這個狀況下,我看了一下沒有人報這個團隊。
雲農的人會不會太多?有21個。
加了會通之後,放在那邊一定會打電話回來,因為搞不清楚狀況,是誰擔任call center。
文櫻主任現在不在,是不是?
個人是持續報名中嗎?
因為下一個週末是g0v黑客松,不知道有沒有機會去那邊?
他也是專家輔導團嗎?
你說23頁?
我問一下,江明宗現在是在台南市嗎?
我不知道。
對。其實「審計小尖兵」,我覺得其實是前期,就是R那個。
不過判決書不是中文,而是另外一種語言。(笑)
那邊我有介紹他們,因為判決書資料加密是open data,所以不知道他們有沒有拿那一些資料去做判決書專門的研究。
我覺得不是他們,其實坦白來說,法律白話文的文章還是稍嫌艱澀,有一個大家讀裁判書,他們也是有時寫得比較深一點,可能有一些新的記者,或者是專門做他們的編輯,會更適合一點,如果真的要找這一塊的話。比如法操的編輯,或是公共電視的吳東牧這一種。
當然他們不會學會,但是我的意思是,我們可以媒合一些像專家輔導團的。
我們輔導團,每個人都可以媒合這一種來協作的工作坊。
你是說直接發會通給他們?
我更正一下剛剛的說法,有幾個都滿不錯的,像「一起讀判決」,像法操、吳東牧都是滿適合的。
「詐貸掏空」後面的會計師事務所經驗的部分,是不是要聯繫一下金管會,這個是參事的建議。
看起來這一些資料都超級個人隱私,而且還要把那一些人勾稽起來。
我再多問一個,因為那一些資料可能不是個人隱私的問題,如果涉及國家機密就不能了嗎?我確認一下,謝謝。
我補充一下印象好了,裡面的訪談資料是說人權公約的相關規定有沒有違反,但是其實那時有人提到有沒有人權公約的部分到底該怎麼處理,法務部其實有注意到,也許可以再分享一些,到底實務面上中選會要認定是不是違反人權公約時,如何跟法務部討論,這可能是相關的部分,這個給大家參考。
我不敢肯定是不是,這一塊看起來是法務部在這一場會議裡面幫忙的地方,因為這個地方人權公約的認定,我想中選會沒有法務部這麼專業。
再來,還會有一個比較異常的爭點,可能會再冒出來的,有的人會問,我們到底要不要經過大法官釋憲的部分?這可能應該是要知道。
我不太確定可不可以處長有沒有辦法,我相信您在做這一些東西之前,也有蒐集很多各國的法例,當有人提到這個問題,當沒有人提到的時候,就我們之前的蒐集有好幾個各國的法例怎麼樣,跟大家解說一下,但是因為內部還在討論中,所以目前還沒有定案,這一次的修法沒有放上去,但是我們內部已經有研擬,這樣的回答大家也ok,會不會給您帶到很大的壓力?
同時也讓大家知道中選會有在思考這一件事,只是目前內部還沒有定論,所以目前還沒有辦法跟大家說我們的立場是什麼。
我是覺得當然針對已經立法的部分,如果還有疑慮可以解決,但是針對以外的,也許是事實的澄清就好了,若真的提到的話,我相信有的人會真的很想提到這一塊,就做事實釐清就好了,主持人就幫忙收出來,目前中選會也沒有辦法確定澄清或再提修法,也不可能,我們意見就先收到這裡,就聚焦在中選會可以幫大家解決的地方。
我的意思是並不是定性要解決問題就不處理其他的問題,因為一定會有人問其他的問題,你不回應他的話……
主持人說好,雖然這一塊不是主要討論的重點,但是很感謝中選會已經做了釐清,還是把會議的焦點放回去,只是溢出我們規劃的範圍,你們要有一個柔軟的方式承接下來,我們再拉回來繼續討論議題。
為什麼?
事實釐清各國的狀況怎麼樣,現在目前確實還沒有結論,所以才沒有處理,我覺得這個答覆很合理。
我想請教一下,這一條看起來是很重要的爭點,如果細分的話,是什麼流程,到底是誰,比如當中選會發現有這個疑慮的時候,你們發函給誰問?你們是發函、行文給衛福部來認定有無違反,或者是行文到聯合國?衛福部自己決定就好了,或者是衛福部要召開一個會議,包含外部專家給建議,然後再回復一個綜合的建議?這個要不要時限?是不是要一個禮拜內或者是一個月內就好了?我覺得這個也許是會議上具體的討論,對中選會會比較有幫助,是不是也許聚焦這個問題會比較好一點?
法務部其實中間的功能不只是人權公約,另外還有包含法律程序到底怎麼樣,如果真的開花到大法官釋憲之類的東西,還可以再幫忙解釋一下,所以法務部的功能是比衛福部多一些,但是那個只是在事實釐清的部分,並不是具體怎麼樣。
怕來的人搞不清楚狀況就一直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