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讓他們發表對程序改進的意見,當然這一些意見中選會可以在會議中盡可能說明你們的立場跟對於程序規劃的想法,但是如果有不一樣的意見,我們就在會議上邀請一些你們熟悉的學者專家,大家一起來討論這樣子是好的或者是不好的,有沒有違反一些法學原理或者是三權分立原則。這樣會議的範疇會不會比較好?
只是我們開完的東西,如果還在審查的過程,當然可以納入參考,但如果還在立法院的審議可以參考。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接下來談一下主協辦及分工,這邊有比較麻煩的是談一下相關的利害關係人,因為提案的人,其實已經很明確指出認為伴侶盟是利害關係人,但是另外一方面我們也知道伴侶盟跟你們這邊其實有在訴訟當中。
另外一個利害關係人,我們有看到他開記者會,是陪審團協會吳景欽老師。
接下來在利害關係人之後,有一個問題比較棘手。
我現在要確認。現在麻煩一點,3月15日開協作會議,剛好是同婚專法的法案提出來並開始吵的時候,所以我們在猜想一件事,會議上很可能會提到同婚的一些事,主持團隊預計的做法還是這樣子,會先請法務部這邊針對同婚先準備好相關的文件及資料,如果他們真的有很大的疑惑,可以稍微帶到,但是可以說這並不是今天的議題,而是順道幫法務部來做相關的澄清,澄清完之後還是回到這個議題來做程序討論,請大家不要在這個議題上糾結,這樣不知道好不好,在會前如果麻煩法務部準備一個說帖。
其他的我們會說「這並不是今天的會議主題」。
之前有討論到公投法的時候,已經有找了中選會以外,還有找內政部、法務部。當時找法務部、內政部的理由是什麼?
這樣我可以理解。
我這邊有一點疑惑,有人提到一個想法,也就是有關於公投選舉無效之訴之類的,這個可能會跟檢察司有關的。
比較大的疑惑是,我們有辦法邀請司法院來出席或是提供書面意見嗎?又或者是對相關的議題來表達嗎?
我的意思是「法務部是窗口嗎?」
關於法務部是這樣,因為我們事前會訪伴侶盟,看一下他們的狀況,在訪問的時候也會特別跟他們提到會議不會討論到實質的議題,如果完全理解也同意的話,我覺得法務部就過來。
邀請來的利害關係人以外,還有一個訪談。中選會還有開過一個關於程序的諮詢,你們有沒有諮詢學者專家?你們覺得推薦的是不是可以提供給我們。
有沒有覺得你們的見解是滿ok的?
比如會前的資料,因為他們在立法院提案了,立法院有沒有討論過,再來是聽證當中跟程序討論相關的老師見解,是不是可以幫忙?
有投書、論文、開記者會或者是公開您覺得很不錯的。
我問一下總統府那邊對於「總統黑客獎」不滿意的原因是什麼?
這裡有一個比較重要的是黑客文化的話,在這個獎裡面消失掉很奇怪。
我先說一下好了,我的印象中從最早的開會,只是依據這個東西去做要點,並不是一定要完全參考,也不是說我們的架構會被總統科學獎給框限住,尤其是總統科學獎不辦活動,總統科學獎也不會要大家公私協力,也不會要五院配合、院際齊力配合,因此這個地方一定要依照總統盃科學獎的話,我覺得可能這個活動的辦理會變成……
為什麼會扯到中研院?
其實我們覺得召集人就是行政院這邊,我們委員會裡面由副秘來參加,其實全部都是這個科學獎的這個方式……可是最大的疑慮是,我們如何call得動五院來。
我補充一下,最早以前,黑客松是要推動開放資料的這一件事,都是從國發會這邊,國發會推得動是行政院的系統來開放,但是很多資料是在司法院、考試院或者是監察院,像政治獻金或者是稽核的一些數據,但是那些數據老實說以前都推不動,所以才會有陳正然大使想要發起從總統府的層級來辦這個活動,讓這五院的資料也可以開放出來,讓民眾跟各界可以運用,這個是最早的。
我想補充一個問題,我們原來會希望從總統府層級和指導委員會的層級,我們希望五院的資料或者是五院的東西,有辦法出來做一些公私協力的一些應用,我們五院的東西要寫在要點。
我的意思是我們的要點,「五院」要寫在辦理要點的宗旨裡面嗎?
以後假設交接的人不願意的時候,我們就只能調動行政院層級。
我們要不要放在前面?也就是「鼓勵資料擁有者」,但是擁有的是算公務員。
我們一般都是可以讓民間弄,只是這個地方我們寫「鼓勵公務人員創新」,是發現上一屆的公務人員很有創新的想法。
總統府副秘書長當副召集人。
是由總統或是院長聘請?
這裡有一個意見,單一性別不少於三分之一。
我這邊會覺得放的好處是,各單位其實有要鼓勵多元性別,但是其實我們看上次的評審成員裡面,其實完全不符合性別比例,所以這個地方到底要不要留著可能是讓大家討論一下,我個人會覺得放著是好一點,但是要考量大家好不好做事。
教育獎有這個……但是科學獎沒有。
我沒有女朋友,我只有老婆而已!記錄下來!(笑)
小班之類的?
我有一個問題,「presidential-hackathon」比較好,還是「presidential.hackathon」比較好?
這評選準則是寫在要點裡面?
那要不要加上「由總統頒發」?
每一年要打一次架?
行政院院本部是不是不能編?
我覺得有一點麻煩,其實不是只有開放資料,開放資料主責的是國發會,其實還有一個是公私協力,公私協力其實有一點希望叫公務員一起來用,這個又回到原來的問題,如果在任何一個部會,好像都會叫不動。
黑客捐(笑)。
王仁甫要先走了?
要等法規會產出來再來……
接下來的時程是這一個要點先產生出來之後,依據要點我們再召開第一次的委員會。下一次見面……
我問一個問題,Peggy提到一個很好的問題,其實這邊提到一個點,很希望在部內推一些東西,但是大家每次看到事情來的時候,就會覺得有很大的事情,因此就閃避了。我比較想問各位的是,Peggy有另外一個分享,他當PO的時候,其實是有業務單位跑來跟他求救的,我想要請問一下在座的各位,我們是不是可以做一個簡單的意見調查?你在擔任PO的過程中,不管你是新PO或者是老PO,你有被業務單位求救的請舉手?
你有沒有想要在會內推一些東西?比如會議的形式可以再更開放一點,但是不知道怎麼提,提的壓力會很大?有這樣需求的請舉手?也就是別的業務可以多一點?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想要cue個人,我看您有在微笑,有沒有覺得在PO的工作上,為何業務單位比較不會來找你求救,你有什麼看法?自己的業務,假設今天真的希望把這一套把公私協力變得更好,你覺得還缺了什麼東西?
謝謝。
這個地方其實我覺得滿有意思的,您提到這個部分是公民文化的改變,一個是公務機關內部文化的改變,這看起來很像兩邊都是很長期的、很長期的工作,好像也都是很難一觸可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