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確認相關的利害關係人跟行政事務,利害關係人看起來是法務部,單位是不是可以幫忙提供一下?
角色是犯罪偵辦?
衛福部是?
你們有支持的論點嗎?
教育部是?
角色?
內政部?
我建議邀請是新北市政府跟新竹市政府,是不是社會處?其實這個地方當地的地方政府相對重要,我不知道衛福部可以邀請嗎?
是不是有機會去訪一下地方政府的狀況?
相關的單位有勵馨。勵馨其實是比較反對的,但是他們希望重刑是因為要滿足社會的法感情,這個是他們的論點。
相關人士有一個比較特點的,因為這一案的訴求跟他們的訴求是比較接近的,他們也是長期關心的,我們在鞭刑案有訪過他,我們問過幾個老師,他們也覺得可以討論一下,大家覺得怎麼樣?如果ok的話,我建議可以邀請他。
看你們。
我們之前訪談的時候,去分析受害者家庭需要什麼,還有受虐兒童的樣態都講得滿清楚的,也就是需要幫助,單純就預防的部分,某個程度上是這一案想要溝通的樣態,不管怎麼樣,還是要看大家,大家覺得要不要邀?你們決定就好了。
我們還是邀請,如果他在的話,我們就儘量幫忙控。劉老師我問過他,他沒有辦法來,也跟衛福部討論,是不用勉強老師。
另外有兩個老師是吳老師、彭淑華老師?
你們還要邀請其他的老師嗎?
我記得呂老師。
附議人報名的狀況還好?
像之前訪談沈老師,也許你們覺得不夠,就邀請沈老師在,這可以是一個解法。陳老師是什麼的?
我覺得這個也可以,也就是第一線的檢察官有不一樣的經驗,也是可以。
合在一起太多人,沒有辦法討論。我們現在一桌,每一桌比這個再多一點,這樣子討論也已經滿緊繃了。
我們跟學者說明一下,學者來並不是完全老師,並不用準備投影片,然後講一大堆,如果你們希望幫你們講解一些東西。
前面10分鐘的時候嗎?像你們覺得重型化的東西,如果法務部不方便講的話,可以請學者幫你們講。
還有一個可能,這個可能是比較麻煩的,雖然這樣子規劃,但是大家卡在懲罰上,所以我們請學者來幫我們說明一下後面的問題,我們儘量引導到衛福部的地方,來幫衛福部解決真的想要瞭解民眾的部分。
一般我們的做法是,學者就算是學者,其實跟我們一樣,都是平等的參與者,所以附議人沒有出席費、提案人沒有出席費,學者專家也沒有出席費。
但是,如果你們希望他們有出席費,可以私下處理。
今天在場的提案人不一定住在台北,有的從很遠的地方過來,我們也沒有給他出席費。
今天會議到此,謝謝大家。
大家好,我們開始進行今天的會議。
我們這一個案子有做一些訪談,包含勵馨、兒福聯盟、劉淑瓊老師,我們其實也有瞭解一下衛福部目前的狀況。先請法務部來報告一下目前到時你們可能會講的東西。
最主要的部分可能會切開來處理,如果是前端,也就是案件漏接,沒有進到我們兒少保護的高風險案件,而產生兒虐的案件,這邊應該是社政要處理的。
另外,依照目前所看到的數據,在105年劉老師有接受衛福部的計畫,探討123件的案件,發現有六成五是漏接的案件,發現這個數據有七成的案件是爸爸媽媽殺害子女,所以我在想說前端案件減少漏接是衛福部要處理,親職端是教育、衛政、社政來做,這個部分要請部會來說明,就後端有沒有修法的必要,以及部裡面的政策,對於兒虐的部分做哪一些努力,是不是可以分三至四點來說明,以上說明。
接下來是不是請衛福部幫忙說明一下目前報告的方向。
是不是可以請教育部分享一下?
請內政部分享一下你們當天會報告的方向。
非常感謝大家的說明。
我稍微說明一下目前整理的議題長什麼樣子,這個是目前整理議題的脈絡,其實他們建議的是修法,也就是殺害16歲以下直系子親、繼親者來達到嚇阻力量,他們其實是希望如何有效預防殺害直系子親。
第一個想法是加重罰責以增加嚇阻效果,其實這一種激情犯罪,懲罰效果有限,像劉老師的研究,六成對於兒童發展缺乏億認知,四成因應壓力或衝突能力不足,還有1/3遇到心情沮喪或憤怒時,缺乏自我控制能力。
預防並沒有這個說法,預防當事人再犯,或者是特別預防理論,或者預防一般犯罪,其實針對還沒有犯罪的罪行處罰是不太公平的,一般的預防理論,把其他人的罪責課予在其他人身上,課予不對等的刑責,其實某個程度在施法上也是很不公平的事。
其實某個程度,現行法律對於殺害少年及兒童的犯罪已經有加重刑罰規定,對於犯罪情節特殊的案件會情輕法重的問題,這個是法務部在議題分析表裡面的說法。
只是我們在訪談當中兒福聯盟有提到一個問題,就是司法判決沒有回應社會期待,他們認為社會看到這個是相對憤怒,司法判決輕判讓大家覺得很憤怒,但是我們在訪談的時候,其實大家有聽到另外一件事,現在的媒體報導對於有些案件是過於片面跟片斷,並沒有更具體把司法的判決內容做出來,所以當天我們會議的時候,某個程度上,我們已經請衛福部來做persona,已經有兩個做出來了,我們會看具體的案例長什麼樣子,在討論的時候就會有比較具體的想像。
這一個部分的說明,是不是可以看法務部在報告的時候可以收到這一些東西,然後可能用稍微口語的方式來說明。
這個我理解,是不是可以稍微說明一下,「恐有情輕法重無裁量空間之問題」?像之前蓋被子,小孩子翻身蓋到口鼻了,你幫他蓋被子,你是殺害直系卑親屬了,媽媽就無期徒刑了,小孩沒有人照顧了。
就是限縮的部分要說清楚。
因為這一句話很難想像什麼,你用具體的例子,大家就可以比較清楚,這樣子好像怪怪的。
我們跟大家說明一下,施虐者或者是這個案件的樣態是什麼,這個地方如果可以的話,衛福部請分享一下劉老師的數據,可以挑一些比較代表性的,像施虐者的狀況怎麼樣,家庭的樣態有哪一些問題,或者到底是什麼樣因素,讓施虐者痛下毆打小孩或者是有一些不當的行為,到底是什麼東西?是不是哭鬧不止,吃飯不吃飯,睡覺不睡覺,大小便亂尿?
統計的數據滿有意思的。
對不起,我可能舉例舉錯了。
這個是劉淑瓊老師提供給我們的分析。
可以。他們有提到三成案件是高風險,處理的案主九成是六歲以下,八成是三歲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