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要做的事情是「箭頭往上」即發散的過程,像問題盤點是要問大家有什麼問題,像兩份的簡報都有幫我們提出一些問題,我們等一下會有時間把這一些問題都放在數位白板上,大家很清楚知道那一個問題在哪一個脈絡下,大家有十至二十分鐘讓大家補充,這樣的脈絡下來之後是不是有沒有看到的問題,然後一併補充。
接著會有一個收斂的情況,因為有一些問題是在同一個脈絡下可以放在一起思考、解決,我們就可以把它歸納,這樣會方便下一個階段,在發散的時候於解決方式時會更容易,也會避免開花的情形。
因為我們今天只有四個小時,所以通常「開闔」(指Design Thingk中發散、收斂)可以有好幾次,今天是針對「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存廢問題探討,因此有比較明確的目標在,等一下也可以帶大家看一下在初盤點的時候,超出今天會議可以談的範圍。
當然,也不會因為我們這一個會議談完就結束,然後就停在想出的解決方式,接下來還有很多的步驟:像想出解決辦法之後,我們要如何落實那一些解決辦法,像剛剛有提到透過數位方式解決。這個是很初步的概念,也就是停留在「政策與服務概念發展」,我們需要什麼技術、人力及流程如何安排,其實還有很多細節要思考,這個是我們今天開會完之後,由法務部接著思考可以做的其他事情,大概會有這幾個方向的流程。
想完之後也可以測試,這樣的概念測試下去的時候,大家是不是覺得在業務執行過程中是順暢的,又或者還有其他的問題,因此可以反覆檢視。檢視到沒問題時,才知道這個是比較健康的流程規劃。
接下來就會帶大家進行問題、意見、盤點與歸納、定義的部分,等一下帶大家看一下數位白板。
也會帶大家寫「問題定義」,其實提案人的簡報裡面有提出對於議題的想法,我們希望可以把問題定義明確一點,最後的願景是希望可以合乎法治精神,很難想像法制的精神是什麼,但有很多但書,因此可以把問題定義聚焦到很明確,也就是知道做什麼願景、可以達到法治精神,因此會帶大家作比較明確的問題定義及接下來作概念發展的部分。
希望可以培養良好溝通、互助合作的文化,有意見的話,可以提出不同的意見,可以帶著不同的想法來、帶著共識回去。
有關於數位白板的連結,大家可以透過網路的連結看到,等一下可以請PDIS的同仁,麻煩把連結貼到sli.do上,大家可以看到數位白板,這個是所有的系統都支援,平板、手機及電腦都可以看,所以大家如果想要在會議進行過程中,或者是會後要瀏覽的話,都是可以的。
稍微跟大家介紹一下我們如何進行問題盤點的部分,初步已經有依照各位簡報,先幫大家做一些資訊上的整理,等一下也歡迎大家在跟大家介紹完數位白板的二十分鐘後修改及補充。
剛剛簡報有提到的部分我就不多做說明,只是幫大家整理資訊。
另外,法務部整理的資料是,1987年之後,其實我們在103年、104年也有召開相關的會議,針對這一件事作不合時宜的條文處理,因此放在背景脈絡這邊供大家參考。
像也有法務部初步思考到的限制與困難。
「1.2」議題面向可以針對兩個面向討論,等一下新增其他的面向也歡迎提出,今天的命題是關於廢除「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所以針對法律上,可以思考現行的法律是不是規範有完善的部分;另外一個面向是,落實執行方面是不是有哪一些問題。
「1.3」利害關係人有幫大家盤點,有幫大家說明,這個部分就不再多說。
「2」是提案人與附議人訴求的整理,一個問題就寫在一個便利貼上,黃色便利貼代表「問題」,綠色便利貼代表「提案人及連署人解決方式」,橘色便利貼是「法務部回應」,因此可以看得出來是問題、回應及建議的脈絡為何。
針對不合時宜的部分,主要是針對「刑事訴訟法」及「刑事妥速審判法」,提案人有提出問題,因此建議檢視修改或回歸「刑事訴訟法」。回應剛剛主任檢察官剛剛提出來的。
有關於法院或地檢署法警不足的問題,而這一個部分提案人的建議是:希望由法警配合檢方執行戒護。其實提出來的解決方式並不會真正解決這一個問題,因此等一下還是會給大家有解決方法的時間,去思考如何真正解決這一個問題,但因為本身盤點出來這一個問題是沒有問題的。
接著是「要求協助與偵查無關勤務」及「交辦事項繁雜」,等一下會再盤點一下警方覺得哪一個部分過於繁雜,因為有關勤務、工作範疇會有不同的認知,所以等一下請各位對焦。
另外有提到「警察工作回歸治安與交通」,這個是提案人提出的解決辦法,但這個部分其實有很多討論的空間,所以等一下可以讓大家對焦這兩個部分,也就是不同利害關係人的立場、想法是什麼,我們可以把提出來的問題找出中間點。
有關於剛剛提案人提出來「縣市市首長、區長」的問題,這部分解決方式是檢警應為雙偵查主體,在我們討論的時候,問題的解決方式其實有一點不太相關、不太像,因此等一下也需要針對這一個問題來作對焦。
接著有盤點到四個問題:
第一個是「非單純修正或廢除『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問題,盤點出來的是有關於:「刑事訴訟法」推動修正將法院職權調查改為當事人進行主義的這一件事,剛剛主任檢察官也有提到。而初步提案人所提出的解決辦法是:提升警察偵查權。
另外一個是「非單純修正」的問題,也就是規定院檢得獎懲司法警察的部分,提出的辦法是「院、檢、警為協作」,可能要定義一下什麼是協情形,另外還有微罪裁量的部分。
另外一個是「並非本業工作,額外增加薪水」,這個並非法務部的執掌,這個要跟內政部對焦。
另外一個是「一昧緊縮政策」,提案人有提到增加財政收入及預算獨立,預算獨立的單位是哪一個單位,還要再清楚說明。
以上四個是先跟大家說明有點超出命題的議題,我們需要做的是對焦資訊上的認知。
接下來的議程是讓大家補充這上面有沒有資訊落差,或者是剛剛有提到需要對焦的部分,可能請各方利害關係人可以針對剛剛所盤點出來的內容來作說明。
我等一下會給大家二十分鐘的時間,請大家用兩種方式寫出:
一種是寫便利貼的方式,便利貼的好處是不會發表長篇大論,很難讓大家抓出問題,因此便利貼可以協助大家一個想法寫在一張紙上,我們可以移動這一張紙,這一張紙可以呼應誰說的話,一般的會議很難作資訊上的對焦,但透過便利貼的重點整理,很快速整理。因此透過便利貼的方式,請大家補充問題,也就是針對更不清楚的部分,是不是可提出比較具體問題的命題。
另外一個提到初步解決方式的回應,是不是也可以請相關的單位,內政部、法務部將相關的內容,能夠幫我們跟提案人作比較近距離的對焦。而這一個方式除了透過便利貼之外,我們還透過另外一個方式來表達聲音,也就是用畫情境的方式,我們請PDIS小組書漾幫我們解說。
畫出情境的方式不只是好玩、可以畫圖,最重要的目的是有時很難一句話彰顯出困難的情境,情境畫出來的時候,其實可以看到很多關係,並不是只有問題本身,可能可以看到法律規範關係或者是警、檢關係,又或者是更複雜的情形,其實是透過畫圖可以知道,這個也是另外一個方式來盤點問題。
因此,問題呈現的方式不是很平面,而是有很多不同的方式,而是一個方式來幫助大家針對問題來作更精確的對焦,因此我們有這兩樣方式來幫助大家。
請書漾幫我們說明。
現在給大家十分鐘的時間,初步幫我們盤點便利貼上的問題及回應的部分,可以使用的方式是便利貼及畫情境圖在A5紙上。
非常強烈建議今天提案人、連署人及法務部的同仁可以加入畫情境的部分,我們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去對焦一些問題,現在11點12分,我們給大家十分鐘的時間,到11點22分。
報告的部分,可以跟大家說想修改哪一個部分的便利貼,所以現在大家可以專心先寫您想要修改哪一個部分,謝謝。
有沒有問題要補充?
這個問題額外的部分?
這張的命題是「條例存在的目的性、必要性」。
謝謝補充。有沒有要貼的?如果沒有的話,我簡單跟大家講一下大家補充的部分,然後再請法務部稍微回應。
第一,有關於「廢或修」的問題,剛剛有提到三個面向。在中場二十分鐘的時候,有跟主任檢察官聊了一下,這邊有講到一個原因是有關於獎懲是沒有在其他的法律裡面有提到的。
等一下再釐清一下第14條的部分。
接著是「可廢除的原因」(1.2.1),也就是剛剛有提到的幾項,我整理在這邊,可以在這邊回顧。
因此第一個要討論的是可廢除的原因跟不可廢除的原因是什麼,中間去釐清。
「可廢除的原因」有補充,剛剛有一位同仁提到「建議廢除條例」有這三個,這個是可廢除原因補充的部分。
再者是有關於「廢或修正」的部分,大家有提到調度指揮用語跟互助的用語,這個單純是語言的部分,並不是條例的部分,也就是有分語言跟條例的部分。
第二個是「法警不足」,我們縮限到戒護部分,其他的部分還是在刑警的業務範圍中。
另外,偵查無關勤務的部分,也就是剛剛提案人有提到抬轎等問題,這是屬於調度過程中的情境,所以在一開始跟大家分享兩個面向的時候,一個是針對法律本身的問題,第二個是針對調度過程中會遇到的問題。比如:「廢或修正」是針對法律的部分,像「法警不足」是針對調度過程中會遇到的問題。
其實重疊的部分是只有戒護的部分,但剛剛也有提到一些關於其他男人,像比較細部的部分,我們還是要對焦一下刑警跟法警中,大家對於工作內容一致與否是否有落差,因此才提出一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