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法院或地檢署法警不足的問題,而這一個部分提案人的建議是:希望由法警配合檢方執行戒護。其實提出來的解決方式並不會真正解決這一個問題,因此等一下還是會給大家有解決方法的時間,去思考如何真正解決這一個問題,但因為本身盤點出來這一個問題是沒有問題的。
接著是「要求協助與偵查無關勤務」及「交辦事項繁雜」,等一下會再盤點一下警方覺得哪一個部分過於繁雜,因為有關勤務、工作範疇會有不同的認知,所以等一下請各位對焦。
另外有提到「警察工作回歸治安與交通」,這個是提案人提出的解決辦法,但這個部分其實有很多討論的空間,所以等一下可以讓大家對焦這兩個部分,也就是不同利害關係人的立場、想法是什麼,我們可以把提出來的問題找出中間點。
有關於剛剛提案人提出來「縣市市首長、區長」的問題,這部分解決方式是檢警應為雙偵查主體,在我們討論的時候,問題的解決方式其實有一點不太相關、不太像,因此等一下也需要針對這一個問題來作對焦。
接著有盤點到四個問題:
第一個是「非單純修正或廢除『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問題,盤點出來的是有關於:「刑事訴訟法」推動修正將法院職權調查改為當事人進行主義的這一件事,剛剛主任檢察官也有提到。而初步提案人所提出的解決辦法是:提升警察偵查權。
另外一個是「非單純修正」的問題,也就是規定院檢得獎懲司法警察的部分,提出的辦法是「院、檢、警為協作」,可能要定義一下什麼是協情形,另外還有微罪裁量的部分。
另外一個是「並非本業工作,額外增加薪水」,這個並非法務部的執掌,這個要跟內政部對焦。
另外一個是「一昧緊縮政策」,提案人有提到增加財政收入及預算獨立,預算獨立的單位是哪一個單位,還要再清楚說明。
以上四個是先跟大家說明有點超出命題的議題,我們需要做的是對焦資訊上的認知。
接下來的議程是讓大家補充這上面有沒有資訊落差,或者是剛剛有提到需要對焦的部分,可能請各方利害關係人可以針對剛剛所盤點出來的內容來作說明。
我等一下會給大家二十分鐘的時間,請大家用兩種方式寫出:
一種是寫便利貼的方式,便利貼的好處是不會發表長篇大論,很難讓大家抓出問題,因此便利貼可以協助大家一個想法寫在一張紙上,我們可以移動這一張紙,這一張紙可以呼應誰說的話,一般的會議很難作資訊上的對焦,但透過便利貼的重點整理,很快速整理。因此透過便利貼的方式,請大家補充問題,也就是針對更不清楚的部分,是不是可提出比較具體問題的命題。
另外一個提到初步解決方式的回應,是不是也可以請相關的單位,內政部、法務部將相關的內容,能夠幫我們跟提案人作比較近距離的對焦。而這一個方式除了透過便利貼之外,我們還透過另外一個方式來表達聲音,也就是用畫情境的方式,我們請PDIS小組書漾幫我們解說。
畫出情境的方式不只是好玩、可以畫圖,最重要的目的是有時很難一句話彰顯出困難的情境,情境畫出來的時候,其實可以看到很多關係,並不是只有問題本身,可能可以看到法律規範關係或者是警、檢關係,又或者是更複雜的情形,其實是透過畫圖可以知道,這個也是另外一個方式來盤點問題。
因此,問題呈現的方式不是很平面,而是有很多不同的方式,而是一個方式來幫助大家針對問題來作更精確的對焦,因此我們有這兩樣方式來幫助大家。
請書漾幫我們說明。
現在給大家十分鐘的時間,初步幫我們盤點便利貼上的問題及回應的部分,可以使用的方式是便利貼及畫情境圖在A5紙上。
非常強烈建議今天提案人、連署人及法務部的同仁可以加入畫情境的部分,我們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去對焦一些問題,現在11點12分,我們給大家十分鐘的時間,到11點22分。
報告的部分,可以跟大家說想修改哪一個部分的便利貼,所以現在大家可以專心先寫您想要修改哪一個部分,謝謝。
有沒有問題要補充?
這個問題額外的部分?
這張的命題是「條例存在的目的性、必要性」。
謝謝補充。有沒有要貼的?如果沒有的話,我簡單跟大家講一下大家補充的部分,然後再請法務部稍微回應。
第一,有關於「廢或修」的問題,剛剛有提到三個面向。在中場二十分鐘的時候,有跟主任檢察官聊了一下,這邊有講到一個原因是有關於獎懲是沒有在其他的法律裡面有提到的。
等一下再釐清一下第14條的部分。
接著是「可廢除的原因」(1.2.1),也就是剛剛有提到的幾項,我整理在這邊,可以在這邊回顧。
因此第一個要討論的是可廢除的原因跟不可廢除的原因是什麼,中間去釐清。
「可廢除的原因」有補充,剛剛有一位同仁提到「建議廢除條例」有這三個,這個是可廢除原因補充的部分。
再者是有關於「廢或修正」的部分,大家有提到調度指揮用語跟互助的用語,這個單純是語言的部分,並不是條例的部分,也就是有分語言跟條例的部分。
第二個是「法警不足」,我們縮限到戒護部分,其他的部分還是在刑警的業務範圍中。
另外,偵查無關勤務的部分,也就是剛剛提案人有提到抬轎等問題,這是屬於調度過程中的情境,所以在一開始跟大家分享兩個面向的時候,一個是針對法律本身的問題,第二個是針對調度過程中會遇到的問題。比如:「廢或修正」是針對法律的部分,像「法警不足」是針對調度過程中會遇到的問題。
其實重疊的部分是只有戒護的部分,但剛剛也有提到一些關於其他男人,像比較細部的部分,我們還是要對焦一下刑警跟法警中,大家對於工作內容一致與否是否有落差,因此才提出一些問題。
接著是針對人力限制的思考,也就是法警不足部分的人力限制(2.2)。
第三點的原文是「縣市首長、區長、鄉陣仗皆受檢察官及法官的指揮命令,不符權力分立、地方自治之民主精神」,剛剛檢察官有已經回應了。
第四點,獎懲的第一個部分針對兩個單位可以獎懲,一個原本的單位、一個是檢察官(1.1),針對這個部分的問題;(1.2)實務上的問題是獎懲、獎金的分配問題,這是比較次要的問題;(1.3)還會衍生到其他的不同主管機關,因為主責的機關不同,因此這個部分會有一點牽涉到,但我們還是專注於原本機關、檢察官的部分,剛剛提案人有提出解決辦法,因此這一個部分我們再對焦一下。
有關於警察素質跟檢不願意偵辦,這個不太算在我們這一個範圍,因此我們還是主要在剛剛提到的「一」、「二」、「三」的細部內容再對焦。
請王主任檢察官幫我們作幾點回應。
我們用餐到1點30分,再接續下午的議程,謝謝。
大家午安,我們要分兩組去談早上談到的兩個重點去想解決辦法,如果需要針對有方向要調整的,歡迎提出。
先跟大家說明第一個部分,第一個問題是針對原本的條文,也就是有關於「獎懲建議權」的部分,我們上午都有討論到共識了,我們朝關於指揮調度的方式跟內容要如何做,也就是如何明文化,能夠幫助大家釐清最原始的問題,也就是檢警關係的部分,這個部分可以有幾個思考方向,也許是調整原本的條文,又或者是訂要點來規範這一件事,讓調度的方式跟內容比較明文化,大家也比較好操作,所以這個是第一個我們要繼續討論的部分,也就是討論明文化的方式跟內容,及大家的期待為何,我們可以作這部分的對焦。
第二個是有關於執行戒護時,因為法警不足會動用到刑警人力的部分,我們可不可以用其他的方式來調整,因此我們會分這兩個部分。
第一個問題,因為需要再作一些內容上的調整,也就是並不是像第二個問題可以講說可以用科技的方式或者是其他的方式,所以我們會有兩張不同的學習單幫大家思考解決辦法,等一下也會在進行的過程中去跟大家解說如何運用學習單。
第三個是有關於獎懲的部分,因為在主任檢察官這邊有提到建議的部分有處理,因此很明確有共識。
因此,現在收到這兩個問題,大家繼續延伸討論,大家都同意嗎?
沒有問題的話,我們就分兩組,而分兩組的方向會有不同的利害關係人平均分布,因此我們會用一、二的關鍵方式來分組,這樣會確保兩組都有平均的聲音。
歡迎第二組。
謝謝第二組的報告,不好意思耽誤大家這麼多的時間,已經2點50分了,我們會議到這裡結束,相關的產出也會電子化到一開始的數位白板上,大家可以再上去了解我們的資訊,也供相關的同仁之後研議時,把這些今天討論出來的觀點作為參考,謝謝大家。
大家早安,剛剛有發下去桌上的便利貼,麻煩每一個人幫我拿一支桌上的筆,然後寫一下您的單位、姓名,如果不希望寫姓名,也可以寫您的匿稱,接著是與這一個議題的關聯。
在寫的同時,我們利用同樣的時間,讓大家互相自我介紹一下,讓大家彼此瞭解對方,可以一邊寫、一邊介紹,我用傳麥克風的方式,讓大家自我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