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的部分,我們會讓大家針對已經盤點到的問題、目前有的解法及概念是否可以再補充,另外是有關於可能的風險會發生在目前的解法或者是今天提出來的解法,我們會針對今天議題方法的細部討論與建議,將以小組方式進行。
接下來邀請海委會來簡報,幫助說明一下這個議題相關研議的狀態。
謝謝海委會處長的簡報,接下來歡迎海管處針對這一個議題的說明。
謝謝海管處的簡報,接下來請臺灣遊艇工業同業公會簡報。
謝謝理事長的說明,接下來的說明可以針對剛剛簡報所提到的問題還有自己是不是本身有想要補充的資訊跟大家分享,都可以在接下來的時段跟大家說明。
sli.do上有一個問題,也就是請問這一些簡報是不是可以公開?想詢問海委會長官及理事長這邊,請問是不是可以公開?理事長這邊可以、海委會可以,海管處這邊?
我們請雨蒼幫忙,我們會開一個白板,請大家發問跟補充資料,我們會即時記錄上來並確認,並把大家的意見分類。
像今天的議題有不同的脈絡,像有生態保育的部分,也有比如剛剛簡報中提到濫捕的部分,針對議題有很多不同的面向,接下來討論是有脈絡讓大家發言,我們先把各位的簡報,裡面所提到內容一些重點的脈絡部分都先作盤點,像文化面向、科學研究面向、生態面向及公共財後續怎麼樣利用的面向,我們有做初步的圖像盤點。
如果大家要提意見的時候,是針對哪一個面向在提,我們的發言會比較都是同一個脈絡,討論完之後再討論另外一個脈絡,可以確保討論的進度是比較有效率的。
為了讓大家瞭解我們等一下會討論的脈絡,以及大家可以說針對這個脈絡的地方去補充,或者是針對脈絡的問題,因此會請雨蒼幫我們作10分鐘以內的說明,大家的意見就會直接媒合到這一張圖,確保剛剛所呈現的資訊及大家所討論的資訊都是媒合在同一個對焦點。
這一份的連結已經上傳到sli.do上,所以大家可以用手機或平板電腦都可以點開來看到現在的即時紀錄,現在的時間會交給雨蒼,現在這一份基本上就是從剛才這幾份簡報的重點脈絡拉出來,大家可以直接針對簡報有沒有不清楚的地方,或者是想要新增自己的觀點,我們都歡迎大家在這一個階段可以發言在sli.do上說明或者是可以直接現場舉手。
謝謝早上熱烈討論,中午的時候會把大家討論的東西彙整一下,其實我們早上已經有開始進入一些方案的提出,原本是下午會進行的議程,因此我們等一下也會歸納有哪一些是還沒有討論到的方案。
早上在一開始的時間,比較多的部分是針對水域上的建議,陸域生態旅遊的部分是比較後面才開始帶到,有一些旅遊是重疊的,中午會整理一下,下午看怎麼樣去進行方案的回饋跟心得方案的發想,看怎麼樣會比較好。
我們繼續在大場把各位分成兩組會有更深度的討論,早上的時間有一點延後,基本上從現在算半個小時的時間,1點的時間會回來這邊,謝謝。
我們接下來進行下午分組的規劃,如果是同一個單位的同仁,麻煩幫我們平均分配到兩組,所以等一下我們會有第一組的分組,然後第二組會在右前方的這個地方,等一下麻煩同機關的同仁幫我們討論一下怎麼樣分配同樣性質,又或者是團體差不多性質的人會幫我們分成兩組,確保兩組都有多元的聲音來作討論。
大家可以看到之前寄出的議題手冊,還有早上心智圖的最上面,也就是討論議題的脈絡,大概是分成開放生態旅遊的動機在此:
第一個重點是,我們要如何讓更多民眾瞭解當地生態保育的重要,所以我們早上在討論不管是路上或者是生態旅遊的方案,其實都是在回應這個地方,怎麼樣透過這樣的機制或者是方案,對於大家生態保育的重視及更深入的瞭解。
第二個重點是濫捕的問題,最後一個部分是有關於我國能見度的部分,大家會比較針對於前面這兩者討論。
另外,由於上午針對遊艇相關的討論,內容比較細節,但是其實針對生態旅遊的方案,也不是只有遊艇的部分,因此希望大家在下午的時候,也可以針對不同方案有更多的回饋。
我們下午會由小組帶領從核心的旅遊動機去檢視現在已經產出或者是大家建議的方案,有哪一些是真的可以回應到什麼動機,並不只是為了麻煩一些沒有回應動機的需求或者是期待,這個是我們希望檢視的,也希望大家針對這一些方案有更多細節的討論與建議,我們會在討論的過程中,把這一些建議都記錄下來。
針對這一個階段有沒有問題?
如果沒有問題的話,請各位同仁進行分組,這邊是第一組,後面是第二組,接下來的期間就交給小組長帶領。
兩組下午討論的部分都進行得差不多,我們就歡迎第一組先來說明,如果等一下同組有想要補充,或者是想要其他同仁對於等一下這一組的說明有問題的話,都歡迎在說明、分享完之後提出來。
我們歡迎第一組代表。
請問同一組的部分有沒有想要補充的?
有沒有其他的問題?
謝謝雨潔補充,還有沒有同組的同仁想要補充的?
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就歡迎第二組。
有沒有同組的其他同仁想要補充?
有沒有其他同仁想要針對這一組的報告有回饋或者是想要提出問題?
有沒有其他同仁想要補充或者是要提問題的?
如果沒有的話,我們請唐鳳說明一下今天討論的這一些議題,後續會怎麼處理。
今天協作會議到這邊結束。
我還是想要說一件事,目前盤點的內容,有一部分可能是我們要釐清一下,先看原始提案的內容,因為我們每個人針對議題會產生什麼樣的行為或者是做下一個什麼樣的行動,都是依據在我們的注意力放在哪裡,如果我們單看這個提案內容的話,可以發現他的注意力都放在新聞報導來看動物虐待這一件事。
所以我現在想要確認動物虐待的這一個問題,注意力放在哪裡,注意力是不是放得夠多遠,是不是會有認知上的偏誤,因為看到目前的提案文字針對這一個議題來說,是有某種程度上的偏誤,因為資料管道來源是單一的新聞。
我想先問的是農委會這邊針對動物虐待的這一件事,有沒有更不同角度的眼光來看這一件事?才可以幫助我們在討論之前先認知到的事實來對焦,才可以討論這一個議題,而不是基於某一些新聞事件。
所以農委會在處理動物虐待有沒有其他的事實觀點,也可以提供給我們來參考?
法規面我想要做一個結構性的建議,原本的問題二,在議題分析表是法律條文與實務效果有很大的差別,但是是因為要加重罰則這個解法所衍生出來的問題,所以其實不會是動保案件的核心問題,如果回推背後的問題,應該是虐待動物案件層出不窮,尋求的解法是動物保護法加重罰則,然後再回推到法律條文與實務有很大的差異,應該是這一件事的限制。不知道這樣結構性的調整,大家覺得可不可以?
我們這樣盤點的原因是想要知道做每一件事背後的原因是什麼,如果我們光談要加重罰則或者是心理治療,其實我們都很難回應為什麼今天要做這一件事,加重罰則要如何加重,對象是誰,其實現在是很模糊的。
為了確保這一件事該不該做,我們會希望推出做這一件事背後的原因,也就是找出核心的問題,這樣才能幫助我們確保做這一件事,不然其實我們討論的解法是很意識形態去討論加重,但是加重到什麼程度,其實我們沒有事實的依據去幫助我們討論。
所以對提案上的文字理解、農委會的理解,不知道這樣的脈絡是否是正確的?
可以。因為最上層是一個解法。
是不是跟法有一些觀點?
接下的資訊也有結構性的問題,我們把加重罰則分成法規與執行面,可是會發現執行面的東西,不一定是在動物保護法加重罰則的脈絡下,可能是跟動物保護法的平行解,像動物保護法可能在回應動物案件層出不窮比較是事情發生後續收拾的方式。
剛剛也有提到,像事前的預防很重要,所以會不會對應到核心問題的另外一種解法,跟動物保護法加重罰則是平行的,像當事人強制心理治療不會隸屬於加重罰則的脈絡,也就是後面那幾個,也就是當事人心理治療跟推動生命教育跟動物保護法是不是平行的解法。
是一種罰則並不是加重罰則,是選項。
所以你說是加重的選擇,然後再拉掉?
因為黃色是分種類,並不是解法,但是我覺得可以不用硬分。
如果把執行面拿掉的話,就會變成這三個往下連,連得都是粉紅色的邏輯。
動物保護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