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管處會需要網址,也就是FB的粉絲團,有FB帳號就可以留言,像兩個禮拜或者是四個禮拜之後會綜整回覆,我覺得當然有這一些資訊,如果這邊要聯播也可以聯播,雖然「Join」沒有聯播到一個程度,我們之前沒有想到。
我覺得半年有一點長,之前會用季會來跟副首長討論的原因是,很多徵集其實過了半年再回去看,大家已經忘記了,根本不知道當年在討論什麼。
如果可以的話,是不是大家在季會的時候,就預先說接下來三個月準備要討論什麼,不管是在「Join」上或者是在FB上或者是經濟部能源局是在自己的網站上,我們討論出一個格式,就像剛剛講的預計網址,留言資格、方式及回應的時程,這三個資訊提供出來,一方面我們在季會彙整的時候,各個部會都知道其他部會接下來要討論什麼,說不定有一些綜合效果可以做。
另外一方面我們也比較知道「Join」這一個平台在哪一些方面也許也可以參考各個部會習慣使用的或者是「Join」只是部分的工具,然後去精進,我知道「Join」軟體也有在討論改版,是不是往這一個方向規劃?
反正今年度大家預計有任何可以公開讓大家參與的這一些方式,我們就彙整,但不做管考,這樣會不會好一點?包含中央銀行在內。
如果大家都沒有意見的話,我們就接下來。
謝謝。
我們其實要點修正之後,如果有什麼好的原因,而沒有辦法在六十天內回應,其實只要敘明的話,是可以延長。
確實。我們有時要按照SOP來做,本身就已經非常有壓力,像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說明案,郝明義老師及另外九位連署人的那一案,其實成案之後馬上要求我們不要等六十天,而要十四天就要回應,所以當時就為了保持在十五天之內做訊息揭露,其實是有相當大的政治壓力在後面——如果立法院的時程差幾天的話,我們勢必沒有辦法在本來公告的時間內完成,也就是必須還是看外部的狀況。
我當時跟同仁們講的概念是,這個都是參考用,但是如果要離開參考的話,那就是舉出一個好的理由可以了,如果有任何的理由,我覺得這個都可以講得通的。
但是,好比像你要八十天才可以回應,只要在六十天之內有好的理由讓各界知道,我覺得那個都沒有關係。
一部分是如果這個好的理由是可以跟外面解釋的,在一開始的時候解釋,如果有些時候是啞巴吃黃蓮形式的話,不管是用書面的方式或者是提出來的方式讓大家知道這一案的處理跟其他的不一樣,其實有什麼理由,至少讓平台這邊知道,我覺得這個也是未來調整時有比較好的參考依據。
應該是說在六十天內通知就可以了,最後結案的時候,同時敘明說這案我們沒有在七天之內公告程序。
如果可以公開就公開,如果你覺得那個理由沒有辦法公開就不要公開,本來就是這樣子。
對。我覺得這個「為什麼」還滿重要的,從國發會的角度,如果沒有這個額外的資訊,看到的只有「逾期未回」、「逾期未聯繫」,我覺得對於平台跟使用者間的互動,可以用的資訊比較少,應該這樣講。
應該是email就好了。
其實這真的不是當作管考來用,好比一個小孩交白卷,可能真的都不會寫,而需要輔導,又或者根本不是,是別的原因,如果沒有這個的話,只看量化的話,國發會不知道要幫大家什麼忙,所以我覺得至少寫一行會比較好。
所以「作業標準作業程序辦理」,當然後面還是有附帶說如果內外一些緣故,不要依標準作業程序比較好的話,至少讓國發會知道,這樣可以嗎?
這個並不是只給提案者看,給五千人看,其實現在沒成案,媒體也會注意,所以是給社會大眾看。
但是回來,如果有很好的理由,就是不應該公告,這樣的話,這個理由讓國發會知道就好了,如果沒有這個理由的話,國發會要推定成可能需要加強輔導,我覺得也沒有什麼錯,大概是這樣。
不曉得大家還有沒有想法?
沒有的話,我們就進第三個報告。
我想提醒的是,這個滿意度應該不太可能做跨案的比較,很重要的重點是參採的情況,但是每一案的參採情況是不一樣的,就算中間溝通非常不怎麼樣,但是只要都參採,那連署人也是滿高興的。
我覺得這個不要拿來作橫向的比較,如果部會在中間有覺得我們只聯絡到提案人,但是連署人對這一件事到底怎麼想,有一些想要加進去的話,這個是滿好的機會,也就是一次性跟所有連署及其他利益關係人去進行,等於是事後追蹤的溝通,一方面也是讓我們知道在處理的過程中,可以精進哪一些項目,我覺得這個是比較重要的,但是我們不會拿來當作成功與否,因為幾乎是看這一個案子而定。
不曉得大家有沒有什麼想法要提出的?
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就切回sli.do。
有一些是討論的過程,有九位朋友認為用量來強制規劃規定「眾開講」政策議題數量不是很妥當的;這個我們已經改掉了。
有五位朋友說季會時是否一定要口頭進行協作成果報告?之前有長官反應過過於瑣碎。
我們想說要跳過就跳過,只是大家都沒有跳過而已,如果覺得可以報告的部分就簡略報告,如果覺得沒有要報告的話,也不會有任何的後果,我想是這樣來處理。
有三位朋友說每次離開辦公室以後,就看不到PDIS的內容了,該怎麼辦?
我不確定是視訊或者是協作的共筆或者是什麼部分或者是Po Chat,Po Chat是都可以看到的,如果其他的部分,再請sli.do說明,三樓有相當多各位協助的朋友們,這個都可以協助。
這是聊天室的部分。如果大家有手機的話,是可以去APP Store去裝Rocket.Chat的APP,這樣就可以直接連到我們的PO chat的聊天內,只要在公務電腦有登入的情況下,按一下有鑰匙的按鈕,就會給你一串文字,想辦法弄手機上之後,就可以在手機上的APP。
手機上的APP,像蘋果手機,可以看到兩個,一個是到Rocket.Chat、一個是Rocket.Chat+,暫時先不要用Rocket.Chat+,我們在想辦法修,但沒有加號的那一個,可以直接在手機上進行處理,跟LINE最大的差別是主動的訊息通知,我們同仁還在修復,其他部分包含貼圖跟表情包的其他東西,凡是LINE上面,我們同仁想要用的功能目前正在被移植上來,至少透過手機是看得到的,平板跟其他的電腦是一樣的情況,如果任何技術上有問題,就跟Sandstorm是一樣的。
有五位的朋友提到法規及法令預告案真的已經佔太多量,要大家一直出題目——像Peggy所說的一季或者是兩季有做大案子也是相當好的做法,如果每一季能夠揭露的話,我覺得還是有互相參考學習的作用,也就是目前正在彼此規劃這樣的參與方式。
另有朋友說,其實訂KPI比較輕鬆且容易達成,如果每季報告,會增加PO的工作負擔。
這邊並不是口頭書面或者是簡報的報告,這邊其實是在PO chat或者是mail上給我們一行字是接下來的一季,大家準備有哪一些參與式的東西,如果真的沒有的話,只要寫「沒有。」就好了,也不會說後來發現有了,然後歸責於各位,這個是不會做的。
然後有四位朋友說若國發會有輔導的作用,不管是「提點子」或者是「眾開講」的綜合回應,如果有部會沒有做的話,國發會應該要主動洽詢瞭解,並不是過兩個月之後才被動洽詢瞭解。
有沒有想要說明的部分?事實上是可以輔導或者是瞭解的部分?
瞭解。
國發會只管大的,也就是六十天的那一個,如果六十天延期到一百二十的話,最後的那一次回應,如果有碰到任何的困難,像轉譯或者是溝通上,我相信都很願意來幫忙,這個是接下來工作坊另外一個重點,這個可以接下來討論。
另有朋友說,如果七天公告回應或者是十四天公告回應是聯繫提案人,只是參考原則,不是硬性列管,可否寫明為原則或為參考原則?
可以的,沒有問題。
另有朋友說,機關可以把「提點子」議題變成「眾開講」議題嗎?
我記得是可以的,之前是有這樣子操作過,也就是「提點子」要就直接變成協作討論,然後就一直卡在協作討論的狀況裡,或者是「提點子」到一個程度,機關覺得要制定政策,然後再變成「眾開講」,我記得之前都有例子。
所以其實不能拿提案人的文字直接當作機關的文字貼上去,其實哪裡也怪怪的,至少變成是要以機關作為主詞,把它重新轉化後才能變成「眾開講」,我覺得這個應該還好,並不是太大的問題。
有一位呆呆,說熱到想要噴火——我剛剛也是熱到快要當機,現在才比較能正常處理事情。
有朋友說,國發會主辦的國旅卡和計畫管理法要做處理程序滿意度調查。
調查的結果是不是在9月全面開始之前,可不可以先在PO的頻道上分享?
有朋友說,民眾對於各議題發表意見的情形也應統計,並對外公布。
目前有這一個規劃的可能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