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提到「『救難』得申請例外核准」,意思是如果要投入救難用途的話,只有你們才知道大飛機在救難做什麼事,只要想投入救難用途就要跟你們講清楚所有的救難要如何分工?
瞭解。
瞭解,非常感謝。
所以1至5萬的部分還不確定哪一些,對不對?這個是操作限制法規。
這是哪一個子法?
那個也有放在「Join」上公告嗎?
我知道,看到大項。子法大概什麼時候?
其實很多最主要的部分是在那個裡面,我們看歐盟各國的例子就知道,那個才是兵家必爭之地,很少人來搶這個,這個重點最大的是公克數。
中國大陸是1.5公斤?
但是比大家都重,大家不是很擔心砸下來。
意思是反正已經管不了了,所以不如管鬆一點,不然根本沒有人來理我;可是我們這邊黑飛的其實也不少,其實並沒有那麼少。
假設你們這一個公告期程完成……我看了「Join」的意見,大部分是覺得重量是最大的爭點,四個人裡面有三個都是在講重量的這一件事。
但是其他人覺得比較困惑的是,像你剛剛講的授權法規命令,也就是六個月內要訂出來的這個部分,大家比較沒有完整的藍圖,所以這個是分成兩個部分。
所以重量的部分,你們已經想好了,沒有調整的空間了?我沒有要幫誰說話,我只是確認一下你們的狀態。
但是意思就是說基載,其實因為這樣的關係,就會變得滿受限制,如果是用250公克的話,等於幾乎是變成核准制的狀況。
但是是註冊要實名,也就是自然人的實名、聯絡方式等等?
如果我有五台,我是要註冊這五台?
而不是我一個人註冊就好了?
但是這五台的標準是要提供給你們嗎?
然後就線上自行註冊?
註冊完了之後,你的那個網頁自動印一張license給他?
這個貼紙是郵寄給他?還是怎麼樣?
簡單來講,其實你們並不是一個人在那邊看著每一筆進來的註冊,這個註冊可以說是全自動註冊?
因為有些網友沒有搞清楚,所以他覺得一定要跑台北。
一定要帶那兩台飛機(笑)。
如果是網路註冊,自己填型號或怎麼樣的話,我覺得是很合理。
對啊!而且對大眾也有一個交代,意思是其實這一個人從來沒有告訴過我們,而且顯然被罰是有利的。
另外一個部分是,在剛才講的檢驗認可、飛航活動申請、設備核准程序、操作限制、活動許可、費用收取、通報等事項,這一些全部是在一個管理規則?
不會有別的?
然後主管機關只有一個?
好,瞭解,這個架構很清楚。
管理規則你們的法制或者是調查的作業,你們接下來打算怎麼做?
喔!那太好了。
等於是銜接的。
這個感覺上好像要擴大一點公眾討論,因為好像不只協會模型飛機的玩家,有一些是自己進口或者是自己作什麼用途的,又或者是遙控飛機,這一個部分也是在之前的公聽會處理過?
那比較是私下?
我手上的資訊是公開的資訊,凡是公開資訊沒有的,我就是需要你們跟我說。
這邊聽起來還不錯,你們拿中科院的經驗、遙控及模型的經驗;風箏不算?
風箏沒有動力,ok。
等於把這一些經驗加在一起,等於是六、七成的outline已經有了。
所以一般是院核定之後,子法就可以開始作業,還是要等立院?
因為立法院也很關注這一件事。
所以能不能先諮詢?
我的意思是這個過是院會過或者是立法院過?
你們不會預期一個立委突然提出完全另外一個版本,然後子法就白做了?
這個預擬也會對外?
那部分才是大家關心的,立法委員其實也會很關心,因為有一點簽空白支票的感覺。
對,你們只差沒有說重量由主管部會訂之(笑)。
問一個立法技術的問題,之所以沒有寫重量或者高度由主管機關訂之,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