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是為什麼數位建設是四年一期,並不是像其他建設在四年結束之後,還打算提四年的原因,就是因為我們現在很難預想到四年之後在這一些硬體、軟體配置之後的一些具體需求,所以其實你剛剛提到DIGI⁺是八年的方案,我們也打算在四年之後重新檢討經費跟軟體的規劃。
所以,全部這邊講的就是說,我們現在框的是四年我們需要這些錢,但是當需要更多的時候,我們會繼續爭取。
我們目前銜接的方式是由各個不同的分組在數位國家底下,我們分成「科技級人才」、「基礎建設」分組,我這邊主要關注的是「數位國家」分組、「數位經濟」分組,雖然可能每半年才會開一次大會去滾動檢討,但是每一個分組都會用比較密集的頻率去對齊每個部會能做的,他們想做的,以及他們資源是否充足。
至少我們在今年年度的預算,當然加上特別預算,在今年施政上,目前感覺是相當充足,但我們現在就已經在提明年需要相關的經費,所以我覺得這個滾動的週期以院的角度來看,其實一季是滿普通的,每個月就表示你很重視這一件事。
但是,我們目前分組是以週為週期,正在進行很密集地檢討,所以如果大家感興趣的話,其實我們DIGI⁺數位國家分組的推動會議簡報也已經上線了,可以具體來看我們所有做的這一些規劃的做法。
非常好的問題,數位國家為什麼不叫做以前「電子化政府」,這五個字我相信您也聽過。
對,電子化政府其實當時的想像比較是紙本所做的事情或者是面對面才能做的事情,改成用電子化的方式做,但是這樣子做的一個困難是,如果本來要設立一個公司,你要跑五個地方,現在變成要上五個網站,但是還是要上五個網站,因為並沒有改變它的作業流程。
同樣的,如果要去戶政事務所辦一個手續,你要出國的話,你要去不同的地方辦護照、通觀、查驗這一些東西。也就是說,不管是在健康照護上、戶政上及各個方面,其實電子化只是讓紙少了一點,可是並沒有讓這一個流程簡化。
所以我們這一次進行數位國家計畫的時候,我們把所謂一站式服務及後端整合的概念放進來,也就是說,民眾不應該去想說「我要設立這一個公司,我牽涉到七個部會」,這個概念根本不應該在大家的腦裡。
應該就是有一站的方式,你填了一次的資料之後,再也不需要再把同樣的資料填在任何其他地方。
所以不管是在民生公共物聯網,是把可能之前才來的颱風,就是水、電、道路服務中斷,甚至未來空氣品質、地震這一些部分都集中在一個地方讓人能夠接取、瞭解,或像剛剛講的工商登記及戶政的部分,這個是民眾比較看得到的部分,這個是數位國家及電子化政府主要的不同。
是,這個平台叫做「公務人員政策參與平台」,這個平台是因為我們看到對外五千人連署的「公共政策參與平台」,其實上面也有相當多公務員參與,舉凡國民旅遊卡、公務人員組公會、警消組公會、司法警察調度條例等等,都在那個平台上有相當多公務人員發表他們的心聲。
但是這都是全國性的議題,如果比較是區域性或者是只影響特定直系,其實很難湊到五千人來連署,這個是真的。
因為這樣的關係,各部會開放政府聯絡人的朋友們就具體一個具體建議,我們如果也能夠有這樣的平台,而這個平台是限制公務人員才能提案、留言,但是又能夠用一定程度匿稱的方式來確保大家不會被秋後算帳,在第一線執行人員就可以告訴我們很多政策在推行的時候,甚至推行前到底會碰到什麼困難,讓沿路比較通暢,不會變成是講了話之後就一直要擔心可能升不上去,考績打乙等等等。
為了讓大家相信這一件事,我們煞費苦心,如果這個營運小組全部由我辦公室控制或者是由國發會管考處控制,其實大家總會覺得所謂不秋後算帳是真的嗎?如果換一個政委呢?
對,事實上所有人都懷疑。
對。所以我們現在的做法是,就是我們會有一個營運小組,而這個營運小組的籌備委員,完全是自發的公務人員自己舉薦自己產生的。
對,曾副主委有幫我們開這個會,不過所謂「公務人員自我推薦的委員」其實好像兩、三百人自我推薦,也都提了非常多很好的主意。
而且我們是採取一個公開抽籤,也就是我們在7月10日截止自我推薦,我們用7月10日當天內政部移民署的入出境人數,這個是我們沒有辦法控制的數字,像樂透開講一樣的,用這樣的方式,透過演算法來確保這樣的抽籤是公正、公開的,所以這九位朋友就變成第一屆的營運小組,跟我們的機關代表及剛剛您提到的曾老師一起來決定平台所需要的一些技術上或者行政上的支援。
我覺得這樣的好處是,如果大家決定我們要保護每一個人的IP位置,必須要架在像能夠保障大家匿名性的網路裡,這個廠商就必須做到。或者是說如果希望我們三百人就連署成案,不要等五千人,我們也必須做到。也就是說,這個的主導權完全是掌握在這些實際自我舉薦公務人員的手裡,而不是在特定的機關手裡。
我們希望因為這樣的關係,鷹架可以開出各種各樣職務來,實際上會在上面有什麼提案,我自己也非常期待。
當然。
確實,其實您同樣的質疑,其實我們外部的「Join」也都經過非常相似的質疑,隨著我們做了一些實際大家看到真的有幫助的一些案子,包含像恆春的醫療資源案或者是其他癌症免疫細胞是第一案,所以大家發現說連署真的能夠讓大家比較聚焦討論,而這個討論在網路上提出的意見,真的會被面對面,我們會邀連署人、提議人來,而且也讓專家學者各方的利益關係人都有,等於一起把這一個政策的前因後果貼清楚,這樣做清楚之後,我們一次傳給五千位連署人看。
是因為我們已經有各部會開放政府聯絡人累積這樣的實績,就是說大家在網路上,而不是在馬路上抗議,真的可以得到一個比較認真的對待,所以我們才敢放在公務人員內部的系統當中,也會讓各個相關機關代表,也能夠同意說只要成案,我們就好好坐下來談這一件事,讓所有公務人員都瞭解這一個政策的前因後果。
我這邊要特別講的是,雖然確實匿名有好的提案可以敘獎,除非要保持匿名,這樣當然只好不敘獎了,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當然希望好主意能夠出現,二方面如果提出來的主意確實目前沒有可行性,我們希望是好好評估完為什麼沒有可行性,並且讓大家知道,而不是說大家會覺得黑箱、幾個人說了算。
我覺得這樣子彼此理解的過程,常常比這個訴求百分之百達成或者是沒有達成來得重要,不然在馬路上討論,大家越計畫,本來這一個訴求還有整合的可能性,然後因為到後來在馬路上各佔一條馬路,到最後彼此不想談了,這個並不是大家所樂見的。
這個是非常好的一個問題。
確實,目前在公務人員服務法裡面,關於不能使用個人身分對公共政策有所評價,其實我自己也覺得這並不是一個非常衡平的法律。
但是即使在這一個法律還在的情況下,目前公務人員在不是這種內部平台,而是在外部平台甚至是網路平台發表一些意見,當然多少會受到內部的一些壓力,但據我所知還沒有真的因為這樣的關係,有像您說的去職這一些情況。
如果在外部的平台都沒有發生這樣的事情,在內部的平台有保障的情況下,能夠用匿名的情況下,當然更不可能有這樣的事情。
其實我不是很確定,因為杜老師說這個是補貼的政策。
對,但是我們納入共同供應契約,其實還是照架構來,並沒有補貼,而且事實上別的服務或者是別的產品,也是納入共同供應契約,也沒有排擠,所以其實我不是很確定到底哪裡有補貼,所以我很難作評論。
這主要是要讓各個公部門,或者是相關的一些國營事業,比較理解社會企業這一件事,我們知道社會企業就是解決社會問題或達成社會使命,是透過作交易工作來連結社會跟企業中間除了捐款跟買東西之外,還可以完成它的社會使命。
所以本來在政府裡面就有共同供應契約機制,只要兩個以上的機關都說想要買某個東西,他們可以聯合簽約,簽約之後,第三個機關來,就不再受10萬元小額購買的限制,就可以直接跳著買,這個是行之有年。
我們只是告訴這一些社會創新工作者即社會企業說有這樣的通路,這樣的通路如果你願意填一些資料的話,我們會願意幫大家看一下,看能不能符合共同供應契約的標準。
這既沒有排擠到現有共同供應契約廠商,在他進入之後,我們也沒有透過折價或什麼別的方式去要求大家一定要購買社會企業的東西,所以我想這只是聯合行銷的工作而已,真的不牽涉到政策上的補貼。
謝謝。
我覺得這裡有個理解上的困難。「緣起」的用字是涉及跨一大堆東西,簡稱「資料跨域運用」,並沒有限制在政府所產製、蒐集的資料。
所以以這一個為題目的話,就會變成民間蒐集、民間交換,跟政府毫無關係的資料,都會被納在跨域運用裡,我不知道這個是不是本來的想法?
我覺得這個需要寫清楚。因為如果沒有寫清楚的話,民間會擔心,好比像「政府開放資料」有所定義,但其實國發會的所有定義,指的都是公務機關在使用開放資料的定義,並沒有規範民間業者。
例如某個企業如果宣稱自己釋出開放資料,但是不符合Open Definition的定義,政府不會裁罰,並不會變成是民間開放資料的主管機關,沒有這一件事。
會這樣處理,當然是因為我們自我限縮。別的政府不見得是這樣,世界上也有想規管巨量資料、個人交易資料的政府。
如果這一個研究案處理的是以政府蒐集的資料為限,這樣的話,我會建議把它講清楚。
我們目前態度,是充分保障個人隱私與人權。
如果要讓金管會、財政部、法務部達到共識的話,勢必需要結合各界意見的個資專責保護機關(DPA)或相應的機制,這個機制全世界除了臺灣之外都有。
這個情況如果不解決,我們沒有比部會更高的單位來裁量。
這是其中一個方法。
以後如果有國家級的DPA,這個在技術方面,就應該要以讓資料可用率保持一定程度,但還是可以保障隱私的、先進的去識別化的技術進行,而不是用雖然能保障隱私,但可用性很糟糕、所以業界根本不想用的方法。
我覺得要先探討「個資專責機關」那案。
因為組織法先於作用法,如果沒有組織法的話,按照現行組織法,任何一個機關不點頭,各界一點辦法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