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的意思是說,好比像你是一個……剛剛講的廣告陳列跟協助區塊鏈,第一個部分是類似網路上的媒體服務,後面類似技術服務,這兩個部分都可以用任何方式去談收費,你不需要用……我的意思是說,你不需要用中間的NPO來收費。你知道我的意思嗎?
所以……剛剛聽到一個concern是branding,會希望說以「度度客公益社團法人」跟「度度客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這兩個branding,怕會稀釋?
幫聯勸打它的的廣告?
可是從NPO界的角度來看,說不定這樣子大家比較相信。
因為聯合勸募大家都聽過,度度客大家都沒有聽過(笑)。至少在初期收錢的這一個單位是大家聽過的,顯然是比較有幫助的。
因為《公益勸募條例》比較是法律層級,我們其實沒有辦法那麼容易用金融沙盒把它排除掉,我們能夠排除掉的是法規層級,也就是命令層級,那個層級的行政法,那個是可以排除的,那個絕無問題。
但是《金融創新實驗條例》跟《公益勸募條例》是一樣大的,這邊不能排除那邊;如果是一些法規命令,那確實可以用《金融創新實驗條例》來進行排除。
好啊(笑)!有簡報(笑)。
上次社創這個你們有看過吧?
比較像是一個旗艦店,尤其如果仁愛路的牆拆掉之後,那個是能見度非常高的位置,跟建國花市、玉市是相連的,然後文化部之後的各種文化實驗室都會在那邊做,所以就可以感覺到逛花市、玉市,就可以連到我們的文化實驗室。
這個文化實驗室裡面,社創的部分又會比其他的部分先走。
對。我們會希望用來串聯全臺灣各個社企的聚落,想要做什麼加值或者是想要promote什麼活動,大家都可以來做。上次的簡報你們都有看過?
上次的簡報我就不說了,我們直接來看社企的部分。
我簡單講一下,我主要的工作是叫做「開放政府」,「開放政府」其實就是把政府在做的事情,想辦法讓大家知道。 不管是做社企或者是做青諮也好,都是建立在這一個方式來做,所以才會有逐字稿這一些東西。
目前的「挑戰」其實差不多都是一樣的,民眾其實還沒有很習慣說政府主動釋出這麼多資訊,我們釋出之後就會發現每一個部會之間不一定完全對齊,大眾媒體拿了有做深入報導,但完全不管的也很多,所以我們就會希望變成類似像自媒體的這個概念,每個部會或機關掌握自己跟網路上或其他地方朋友溝通的這個能力或管道,慢慢就可以做到大眾媒體是做深度報導,等於是在我們這一個工作上加值;如果沒有加值的話,至少我們事實性的東西跟大家是可以進行對齊的,這個是「透明」構面最主要的看法。
「參與」這邊其實是上次也有提到,包含法規調適、報稅軟體這一些系統的設計,都是希望結合各界的專業,這一件事當然大家願意參與的前提是知道大家提的意見,講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字都會被認真對待,然後會逐項去列參採、不參採等等,像我們在空總五次不同的會議,其實每個人講的每句話,我們回來都有做整理、歸納,相同的意見還有貼點,全部都融入我們接下來的規劃裡面,也會一次綜整回應給大家。所以,接下來就是要運用這樣的方式去作社企政策的形成。
大家意見進入法規之後,我們要怎麼樣確保在管考的過程中,不是說大家意見進了政府就沒有了,而是政府運用大家意見時的每一步達成的程度等等,大家都要能夠看到這樣子,這個是要用自動化的方式來達成。
所以,對於社企來講最重要的一點是,之前的政策形成往往都是繞著台北或者新北,也就是超北市來做到,很少聽到超北市之外的朋友們政策意見。
所以就會變成不管是農業的也好,或者是一些中部的工業也好,其實都有社會使命,也在解決社會問題,可是他們的想法或者訴求,其實很少進入主流媒體所謂社企的報導當中等等,所以我覺得這一個是目前社企界碰到的一個滿大問題,就是說在台北有一群人可以將SDGs倒背如流,但離臺灣實際上正在培力及正在解決問題可以有幫助,但沒有很強烈地聯繫及信任。
這當中還有族群的問題,當你要做社群營造及偏鄉的時候,完全是很抽象公文式的漢語其實是沒有什麼意義的(笑),你可以寫再多這一種東西,但是事實上對於第一線的朋友們,觸及的社會議題並沒有擴大,所以其實我覺得這個是之前社企在推……當然這個是新的概念,就會變成好像符合某些特定政策的關鍵字,很容易就湊到一百家的KPI——以我所知,馮老師當時是有KPI的——一下子就湊到了。
可是湊到之後,接下來這一百家接下來怎麼樣,其實有些並沒有很覺得說社會使命是我的主要社會使命,也有很多覺得因為這樣的關係而獲得一些能見度,所以就不會再跟別的社企有所結合。
可是反過來講,對治理或者是環境議題,真正很感興趣的各個地方的社企,反而是在台北市看不到的,我們之前辦很多座談會、公聽會,其實不太有人這樣子來出現。
所以,我們現在的做法是,大家已經知道我每個禮拜三都會到空總有Office hour,從10月開始我就會固定每雙週,甚至有時每單週在雲嘉、中、南、東都有Office hour,就是限定為社企,討論的議題就是社企的議題。
我們每一次下去的時候,之前是所有社企相關部會,大概七個一起下去,等於是讓在地的社企工作者一次接觸到所有不同的部會,因為以前推的方式是經濟部有經濟部體系、勞動部有勞動部體系,每一個下去之後碰到跟組織形態不太match的就說:「這個是衛福部的事情,這個我回去問問看。」回去問問看一個月之後,也沒有什麼消息的情況(笑)。
對,究其原因是彼此不知道彼此的窗口是誰,院的經農處也不知道衛福部的社企窗口是誰,勞發署其實對中企處窗口,事實上在我進來的時候,第一次聯繫會議的時候,他們同時都辦了社企月的活動,可是他們不知道彼此有社企月的活動(笑)。
而且時間還重疊(笑),所以就有一種平常的感覺,他們說不知道對方有在辦(笑)。
但是其實勞發跟中企是最核心的兩個,還不算旁邊的教育部或者是社家署或者農委會,這些都有一、兩個專案,但這兩個核心價值都在社企上,所以這兩個彼此間不知道,這個是很誇張的事情(笑)。
所以,我們當時就是透過聯繫會議確保甚至遠到金管會、國發會的社企相關承辦,其實也都有,也就是社企基金,他們至少彼此都要知道彼此的窗口是誰,我們這樣下鄉的時候,就要一字排開都在,任何在地這一些問到的政策問題,理論上這一排人都可以有人回答,好比像我們去東部的時候,就會有像農業改良場的朋友等等,看每一個地方的特色,當然也會約地方的局處。
好處就是中央級的七個部會都到了,所以在地的七個局處不可能不動起來;以前不是,以前是一個部會去那邊,在地跟該部會無關的幹麻要理它?就不理它,所以是有一些好處。
一方面是透過大家聽旁邊部會回答社企的問題,來瞭解到各個部會目前跟社企相關的執掌,另外一方面也是讓在地的朋友一次認識院裡面全部在處理社企相關的朋友,所以可能從10月開始就不需要完全人都下去,可以用視訊或者是LINE群組的方式,就是有一個智囊團,我還是會下去,但大家如果要追蹤或要聽兩個月之前提出的訴求,東部提供,其實中、南部也都提供,我們會整理出一個report,大家發下去就知道至少兩個月之內你講的每一字在融入部會政策的過程怎麼樣。
如果有進一步要追問的,至少在線上的智囊團是一定有人可以回答你的問題,一個是虛擬團隊,成員仍然都還是各部會的承辦,但至少他們就瞭解到我如果解決不了事情,就往這一個虛擬團隊找,這個就是社企聯絡的群組概念,這個是目前巡迴的部分。
另外一個很重要的是,社企中「企」的比較不擔心,我們現在在推廣採購或者是做buying power,又或者是做組織法上的調整等等,這個部分其實是中企處很熟的事情。但「社」的部分我比較擔心,就是說我不希望它變成只是另外一個青創的slogan,我希望當一個社企真的要解決社會問題的時候,可以碰得到在做社區營造、原住民族培力、農業培力、農再的在地的人,不然他說他要解決社會問題,可能只能解決特定的兩、三種社會問題,其他其實是碰不到的。
其他的部分,我們現在試著做的是,我們在空總可能會用網路直接連線的方式,或者是在每一個區域拍一些短片,或者是一些影像素材的方式,儘量在空總的一個地方,就可以看到在地有哪一些團隊,而這一些團隊的action item,就是說真的需要關注的事情,可能一下子還不能全部放在立法裡面,但至少如果想要進一步瞭解的話,可以很容易知道全臺灣各地在關心同樣事情,好比像農村的循環經濟,我這邊講的人是哪一些人,這些人也許就可以有一個虛擬的串聯,而不是好像每一個地方都覺得自己很孤單打獨鬥,這個是組織的部分。
但是我覺得在做組織之前,這個信任還是很重要,也就是有系統溝通原則,這個還是要建立,有了這個之後,才有可能去接到各地的組織群。
我自己對社企的想像是,它是社會跟企業中間新型態的連結,並不是社會跟企業買東西,也不是企業捐錢給慈善機構,以前是這兩種很單薄的想像。每一個社企其實就是按照它要解決的社會問題或者是社會使命,去產生一種新的企業跟社會之間的連結。
其實有些社企很著重在讓它的消費者或者是利益關係人,可以透過新的治理模型去參與企業的經營,也就是企業並不是股東在治理,而是它的利益關係人都可以再治理。
那也有一些農業或者是生態相關的社企,他們著重是他們企業經營的過程中去創造出一個更好、更永續的環境,回過頭來去把社會或者是偏鄉或者是其他地方建設得更好。
但無論往這一些方向或任何地方發展,我覺得都是廣義的社企,我並沒有覺得一定是NPO才是社企、合作社社企,或者是公司才是社企。
所以反過來講,我會希望這裡面相對的法律,公司當然是公司法,合作社也有合作社新的那一套,NPO當然現在也全部都在改革,最近的組織法正在大幅度全部重寫當中,我們希望這一些部分,不管是公司法或者是中企條例當中,都能夠讓做中間連結的人,更容易不管是取得資金,或者是更容易跟社會解釋它的社會使命,或者是更能夠沒有洗綠的問題,更能夠鎖定社會使命的部分,我們試著把它放到組織法裡面。
但是,我們絕對不會在組織法裡面說這個才是社企,我們的名字會叫做「公益公司專章」,或者我們把它叫做「社會使命揭露條款」,不管叫什麼,但就不會叫社會企業,我們並不會說訂下去之後這個就是社會企業。
當然,我瞭解的是,我在推一個有定義社企的條例,但我覺得方向是相同的,也就是沒有覺得哪一個組織形式才是社企,從他的角度來看,盈餘提撥30%以上在市場做交易之類的,這個其實就是條例裡面的社企,我覺得這個跟裡面是不符的,跟我們工作是並沒有什麼衝突的。
從我的角度來看,社企當然有非常多可以做的事情,我自己的外交策略本來就是公民科技外交或者是NGO外交,其實靠社企進聯合國也好或者是進這一些其他地方也好,絕對比靠中華民國容易一萬倍(笑)。
所以我說真的,社企是很適合用來外交的一個方法,因為可以結合大部分是國際上真正關心的議題,如果解決臺灣社會的議題,也解決這個社會區域的議題,但反過來就不是這樣,但我還是不要對外交部講太多(笑)……
另外一個部分,《金融創新實驗條例》當然你們熟,但是社企為了解決社會問題,排除的並不是金融方面的法規,可能要排除各種各樣的法規。因為這樣的關係,所以其實目前中企處也在想說我在中企發展條例裡面,會不會有一種創新形式的中企,只要跟金融一樣,也就是只要排除哪一些法規的適用,給六個月的時間,(社企)就負責生一個法規違反之後會為社會提供更好的報告——當然不能違反個資法或什麼東西。
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中企處就變成等於是一個收發角色,也就是排除那個法規,他就幫你找那部會談,如果那個部會也ok的話,你排除了試營運,沒有問題的話,這個法規就可以鬆綁。
我會覺得說社企因為動機通常都是解決社會問題,所以比較容易變成《創新實驗條例》裡面這個法規鬆綁之後是有公共利益的,我們如果是一個一般的,完全是為了賺錢的企業,要求鬆綁,很可能是為了他一個人好,並不是為了整個生態系或者是社企好,但是社企因為可以說是為了達成社會使命,所以要求鬆綁法規。
這個不管跟立法院解釋或者是其他部分,其實是比較容易的,這個是社企跟《創新實驗條例》的關係。
當然Buying Power、共同採購供應契約這個已經在做,你們也已經知道了。
後面當然還是有很多的挑戰,最大的挑戰是五分之一的民眾對社企有所認識,而且大家對認識有所不一樣(笑)。
對,所以五分之一的民眾裡面,可能你去問他社企是什麼,他始終有不同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