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先確認一下:在 5 月 10 日之前,我們會詢問所有被提名的鄉民評委是否同意參加投票,如果不同意的就把名字撤掉,而對於那些沒有明確表示反對的人,我們會按照投票結果的順序邀請他們?
還是說,需要他們明確回應同意,才加入投票名單?
那就並不是依成員支持的聲量邀約了,因為他都已經同意了。
我的意思是,5 月 9 日投出來,本來就會同意了,你這邊 5 月 10 日說按照順序邀約,是說還有可能臨時反悔嗎?
我只是確認意思。看大家有沒有什麼想法?這樣比較不像上次很容易覺得會歪樓的情況,當然過與不及,可能到後來同意的人不多,我們只能在荷蘭跟巴基斯坦中間投票,但是這也沒有什麼不好,就這樣。大家如果沒有特別的意見,就同意,我們往下。
這個事前資料,大家大概都有看過,所以如果沒有要刪除或追加,我們就按照這個。
這個應該有想過吧?
鄉民只會投最高票的進來,是不是?
鄉民會把推薦組織列上去嗎?如果不列上去,會怎麼樣嗎?
我理解,但是我的意思是不管是 Hal Seki 等等,其實都並不是代表智庫驅動,所以我們在投的時候,推薦組織未必要放進去,也比較不會有 CK 剛剛擔心的,很像看過去都是什麼組織推薦的問題,因為要拉票,自己就會去拉票了。
你們拍我的開場影片,是會放在後天同時拍嗎?
如果趕得上文燦的行程,也可以同時拍國內和國際的?
看有沒有要詢問的?沒有的話,就這樣辦理。
我們往下。有沒有其他的動議?如果沒有的話,就準時結束。
藝立協這個概念是大概 1996 年左右,我在資訊人的時候提出來的,後來是一直到 2000 年出頭才比較落實。
不管是在資訊人還是在傲爾網的時候,藝立協的想法,都是用一種不是法人形態的方法,把正在做數位世界、新的連結的人,能夠結合在一起,然後盡可能用草根的方法去找到重新組織數位世界的可能性。
對。那個時候我們本來在資訊人的時候有提這個想法,就是希望能夠在資訊人的 for profit(為了盈利的工作)之外,另外還有一群就是 for purpose(為了特定社會目的)。當時做這種事情比較有名的是番薯藤跟開拓,他們做很多幫助現有 NGO、NPO 數位化的工作。我們當時的想法不完全是這樣,而是運用網路,建立新的合作組織,或類似 NPO、NGO 之間的協作關係。
就是希望能夠把各種不同的領域裡面,正在做數位世界裡組織的人能夠彼此聯絡,主要的想法是這樣子。
當時 1997 的時候,「.com」吸引了很多投資熱潮,一路到 1998、1999。當時的狀況,比起好比像去年的 NFT、今年的 AI 也不遑多讓,就是市場是相當蓬勃的。
但是感覺上網際網路像我 93 年開始接觸網際網路的時候,它裡面的內在邏輯,比較是平等的、開放的、共享的等等。但是到了 「.com」的時候,像什麼都要請專利,什麼都要封閉起來。
所以就想說,因為當時我們都很熟悉 Perl 這個社群, Perl 社群最主要聚集的地方叫做 CPAN,是從 LaTeX 社群 CTAN 學來的一個概念,就是大家共同維護一個大的圖書館的概念,所以我們就在想說,有沒有可能是用一種大家共同維護一個大圖書館的方式來組織?
好比大家都共享相同版本控制系統的帳號等等,而不是靠每個人為自己的公司打工,結果工作的成果,所謂智慧財產權都屬於公司,變成我們這些創作者反而沒有辦法橫向的組織起來,在那個「.com」的範圍底下。
對,因為提出 Elixus 的想法的時候,我們也發起了另外一個組織,就是「臺北 Perl 推廣組」。
最早應該是 1997 年,就在 usenet 上面申請臺灣的 Perl 討論版的社群。後來我記得「臺北 Perl 推廣組」是從翻譯 O’Reilly 的一些書,開始真的有比較密切的活動。
因為裡面有很多不同語言社群的人。
在當時,臺灣比較沒有國外的那種「自由軟體」跟「開放源碼」看不順眼等等的這種問題。當時我有幫新的一個協會建議了一個名字,叫軟體自由(Software Liberty),就是故意挑了一個不是自由軟體也不是開放源碼的字,希望把它當作一個 Umbrella。
所以藝立協的這個概念,我記得跟他們當時還叫二米計畫,還沒有取軟體自由協會什麼名字的時候,應該是在同一場 Conference 發表的。
對,有不少,像有新聞工作者,像 Debbie。其實廣義來看,李士傑也可以算作公民新聞工作者,他引進了 Nettimes 或者是 Indymedia 這一類的組織方法。
可以這樣理解,但是就是要看你取得這個專業訓練的時候,它的目的是什麼。
就像我剛剛講到的,本來藝立協的想法,是運用當時的一些社交媒體,好比像說 BBS,去引入分散式治理的一些概念。在今天當然就會叫 DAO,但是在當時還沒有這個字,然後包含線上投票、線上參與審議等等。
所以就是說對民主化有興趣的人,他如果學技術,他是為了民主化服務,或者像 Jedi 林克寰,學技術是為了幫無障礙,幫通用設計服務等等。
所以當然我同意你的判斷:這些都是專業人士,但是很多人學這些專業的目的,是為了社會組織或社會服務。
對,就是在不同的地方,每個禮拜聚會。
那在紫藤蘆之前有換過一些地方,但後來到紫藤蘆之後就蠻固定在紫藤蘆了。
當然有一些傲爾網的人,這畢竟是用傲爾網的錢付的,所以傲爾網的那五個大概就是沒事就會出現,但像李士傑就不是傲爾網的,他後來去甲方了。
傲爾網是中研院的乙方,是中研院的廠商,後來李士傑就去中研院工作,等於開案子給我們做,他當時也很常來。當然還有瞿筱葳等人。
當時有一個概念叫做「部落格」,這個中文翻譯也是當時 Jedi 跟 Ilya 他們討論出來的。
Blog 之外,當時還有一個概念叫 Wiki ,翻成「圍紀」或者是「共筆」等等。
因為當時網路剛好發展到從非同步的共筆到同步共筆的那一段時間,所以有很多的工作都是在探索這些最新的非同步、同步的共筆技術,可以怎麼樣改變我們線上及延伸出去線下組織的方法。
都有,其實有點像 demo,這禮拜做了什麼、火車時刻表、把臺灣的 blog 彙整,或者又翻譯了什麼,或者有人對生物資訊學突然感興趣等等,反正都會帶不同的朋友來。
這就跟後來 g0v 的狀況很像,反正大家吃吃喝喝、打電腦,也沒有 social pressure 說一定要做出什麼東西來,大概是這樣的氛圍。
就像剛剛講到的,幾本書的翻譯,現在都還找得到記錄。當然也有一起寫全新的書。像當時侯宜秀律師就寫了《獨當一面》這本書裡面,就怎麼樣自由接案裡面的法律的部分。
所以那個也是在那邊討論出來,每個人寫哪個段落,就是在講 freelancer 的權益等等,然後 Blog、Wiki 等等這些軟體,也有支援一些活動,我記得當時馬世芳在 Music543、Freddy 在做獨立音樂等等。我們多少有幫忙做一些不管是網站、Mailing list 等等這些基礎的工作。後來接到中研院的案子,就是做 OpenFoundry。
可以這樣講,就是因為它實際的紫藤蘆運作的時候,「.com」已經降下來了,所以想賺快錢的、炒作的大概就不會再來這種聚會了。其實有點像今年 web3 的情況,熱錢都跑到 AI 那邊去了。
還留下來做 web3 的人大概就是對公共財、組織形式、治理模式等等感興趣的一些人,所以就有點像熱潮退去之後 web3 社群聚會的情況。
因為會留下來的人,本來就是了解到說網際網路並不是賺快錢的,而是它可以讓對人的組織的形式有新的想法的人,透過這些工具把本來因為時間空間的限制無法組織起來的人組織起來。這個是最核心的想法,也就是藝立協的「協」的意思,就是有一個共同的價值,然後集合大家的力量。那就有一個 protocol,就是協定。
所以我想會留下的人都不是想要炒作的,後來他們也都各自有很多不同的發展,像後來簡信昌覺得攝影跟新聞的基礎架構是他最感興趣的,他就去報導者,現在在 Readr+。
當然很容易,就是它從來沒有觸及到 g0v 的這種數量級,也就是說,藝立協不管做了再多的作品,像 Moveable Type 等等,始終它沒有辦法造成類似,好比像說就是從萌典到佔領運動,到這些東西的社會影響力。
我想技術上最大的差別就像我剛才講的那個門檻,即時共筆的門檻,在當年那個年代,還不是街上任何人都可以做的,但是到了有手機跟平板的時候,因為任何地方都連網,就是任何人都可以做的。
對,事實上當時必須克服相當多的挑戰,才能夠進入一個即時共筆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