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那樣還開罰?
我剛剛會講這個,是因為有幾個案件,我看到申訴過了之後,地方就告訴警察說這一個情況不要罰。
但這只限於既沒有標誌,底下也沒有寫禁止機車,就一個待轉區在那邊的情況。
瞭解,這樣很清楚。
sli.do:「正確的左轉動作不應該受罰,正確的使用內車道也不應該受罰,這跟什麼車種完全無關。」
當然。因為裁罰即使是有業績壓力,還是要依法,所以當然是這樣子沒有錯。
sli.do:「內側車道禁行機車的設置,在最初的學者研究過程中就有嚴重瑕疵存在,由觀察到機車用路人靠道路右側行駛,直接設定機車用路人會自動靠右行駛的前提,而不是先探討為何機車用路人會靠道路右側行駛。」
所以這一個朋友覺得因果倒置的情況,如果有10%的人覺得汽車的開法開,也要照顧這一些人的權益,大概是這個意思。
sli.do:「許多路口莫名設置待轉區,迫使機車去侵害人斑馬線的路權,行人只好又更往旁走,去侵害橫向車輛的路權,無故增加許多車向的交織有比較安全嗎?」
如果只是設置待轉區,而沒有特定的標誌或沒有特定寫禁行機車的話,那個待轉區是參考用,但是朋友也提到雖然只是參考用,但跟「機滿車」三字寫在一起的話,九成的朋友開始覺得自己要往右。
sli.do:「標線標不清楚,我到底騎的是機慢車道還是路肩?」
這確實,如果標誌、標線不清楚的話,是會有這樣的問題。
sli.do:「是否能先解除平面道路的禁行機車呢?提供更多的路權才是真安全。」
這個是提出具體的解法,等一下會收斂。
sli.do:「車種是用輪子數去分類,而不是動力來源?」
事實上你可以用任何東西分類,也可以用顏色來分類(笑),這裡的重點是分類要更安全,要提出一致性的論述。
sli.do:「在北市圓環中,大都不能直覺得跟車流一起轉,必須兩段式左轉,是否畫蛇添足。」
這邊又是特定路段的例子,明明都已經是圓環了。
sli.do:「汽車駕駛因為害怕行駛機慢車優先道構成違規,而不敢在右轉前三十公尺先行駛入,到路口才由內側車道直接右轉,與直行機慢車道車輛產生動線交叉衝突。」
是這樣沒錯吧?
完全理解。
sli.do:「禁行機車完全是無意義的事情,只會助於用路人的觀念變成內側就是不能騎機車,甚至誇張還有汽車駕駛會對機車族做惡意逼車,為什麼機車要承擔較大的風險騎在外車道,更何況機車是肉包貼,應該給機車更安全的路才對!」
這個是事實,是感受性的東西。
sli.do:「為什麼交流道口非要強制機車走引道,同一縣市有的交流道口有引道的機車就被強制走引道,但沒有引道的機車確可直接行駛,為什麼非得強制機車走引道,有的引道連燈都沒有到了,晚上根本沒人敢騎那引道又偏僻。」
在這種情況下幾乎是沒有辦法?
是這樣沒有錯,所以就是demo影片裡講的問題。
sli.do:「其中前面提到的很多危險因素來自於其他用路人的違規或不良的駕駛行為,現在沒有辦法馬上改善這一些行為,但政府可以把選擇相對安全的權力,還給機車駕駛們。」
現在沒有辦法馬上改善這一些行為,但政府可以把選擇相對安全的權力,透過宣導的方式,告訴大家說這樣對機車駕駛是不對的。
sli.do:「另考量台灣執行『兩段式左轉』政策已久,建議以廢除『強制』兩段式左轉為改革方向,使不習慣、甚至是害怕直接左轉的機車騎士們,可以依他們的意思進行兩段式左轉,但不應以此為由來否決機車直接左轉的權利。」
意思是一樣的,先廢除「強制」,願意到快車道的就去作左轉。
sli.do:「橋樑的禁行機車使數量龐大的機車使用者被迫擠在狹小的機車道,以福和橋為例,機車數量幾乎是汽車數量的4-5倍,汽車有三個車道可以行駛,機車道的寬度可能連一個車道的寬度都不到,何來安全之說?」
橋樑是指福和橋,也就是機車道只有0.7個,這個我就知道了;但是汽車卻有三個車道,是設計上比較不安全的一件事。
sli.do:「機車族發生傷害時受重傷的機率更高,應開放內側車道,讓機車可以選擇相對安全的路來走,沒有道理將安全的路只能給汽車行駛,這樣是歧視!」
其實大家被潛移默化,覺得開慢車道比較安全、不會被撞,但這邊提出來的論述是其實重點是大家用路的習慣。
如果用路習慣安全的話,是騎哪裡都不會被撞才對,而不是別的。
因此是否岐視或者是潛移默化的觀念?大家的用詞不同,但總之是集體的心理,這是沒有問題的。
限於時間關係,不可能處理其他只有一票的。我剛剛盡可能把兩票以上的都處理完,其他的我可能沒有辦法一一唸了。
realtimeboard當然是可以公開的。
sli.do:「因為民用船舶違法、民用航空器也違法,所以沒有多元思考。」
這好像是一開始,芳睿有提到要如何過河,但有朋友提出民用船舶、民用航空器都不太合法,所以現在只好討論一些合法的方式(笑),不過法律是可以改的,我們現在討論的是包含改法律(笑)。
我們現在「討論」用輕航機過河,是不會以公共危險罪起訴的。不罰言論,所以討論是非常重要的。
sli.do:「這次的會議有政府單位出席嗎?」
事實上有非常多的政府單位出席。
sli.do:「進化是什麼意思?明明都是駕駛人、用路人,為什麼轉換用路方式就是進化?」
sli.do:「所以那位發言的人是在公然侮辱我是未進化人種嗎?」
我覺得這不該當公然侮辱啦!就像剛剛所講的,如果你覺得你就是一部車的話,像卡通影片的話,那才是公然侮辱。
但我同意「進化」二字是值得商榷,不同的路段或者是不同的交通狀況底下,確實有比較適合用的車,不一定是比較重的或者是輪子比較多的就是更適合的。但因為這邊最多只有在講車,並不是在講人,除非跟車子已經產生了認同,不然應該不涉及人身攻擊才對(笑)。
sli.do:「用想像力發生事故」。
這個是我們現在在做的事情,尤其等一下要畫路口的圖。
sli.do:「這影片明顯是違規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