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問題,我們之後包含裡面有餐飲、營業用途,都會如實跟市政府及相關部會朋友們打招呼,而且會跑正規的行政程序,絕對不會變成黑市,請不用擔心(笑)。
我想這邊是一個總旗艦店的感覺,不管是展示空間也好或者什麼,就在建國花市、玉市旁邊,大家不小心會經過,尤其圍牆處理了,社會創新目的之一是希望大家看到之後,是希望這邊可以幫一點忙,不管是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或者是幫忙宣傳,有一些自然的人潮會變成大家更知道社會創新的這一件事,也會讓社會企業更能夠跟當地或者是全臺灣或者是全世界在做類似創新的人,都能夠彼此互相發現的目的,這個也是我們之前討論出來,這個是政府比較可以做的。
因為所有其他的,如果只是加速器的話,其實現在加速器,共同供應空間,剛剛看到的每一個部分其實在民間都可以做得更好,為什麼我們還要做這一個空間的原因?畢竟有一個象徵的意義,在台北市這樣的地段,也對社企沒有認識的人,因為大家聽到社企,都是覺得不錯、支持,但是關於它到底是什麼,是否講得出一、兩家社企來,其實八成的民眾是沒有辦法講出來的。
我們在接下來的四年,政府還在投入資源的這一段時間,我們最重要的目的是希望這四年過了之後,大家很清楚知道社會創新是什麼,至少講得出兩、三家自己平常在打交道的社會企業來,這部分也希望大家一起努力。
不曉得大家有沒有什麼想分享的部分?
非常感謝。「閃開,讓專業的來」,這個是很重要的。
這邊的規劃是第五年的時候,政府只是出一個名字,但大部分的營運跟實質的規劃,都會慢慢交給民間中介組織——甚至到那時也不叫中介組織,而是社會企業界有某種團結起來的方法,我們現在盡可能讓他發生。
從這一點到那一點,我想聯合行銷是最重要的。聯合行銷主要是在這一個模式本身的行銷,我們希望任何社會企業只要跟這一個地方或者是跟這一套系統只要沾到一點邊都可以提高能見度,我覺得這個是很重要的。
如果大家有認識,並想要當網紅拍賣的朋友,或者是有創意的商業團隊,又或者是申請這一批就有社企,本身就是在做行銷方面一些工作的話,我覺得都不妨放手讓這一些朋友們試試看,因為畢竟他們在這sector比公部門知道要用什麼方法讓社企知道。
我自己看到很多像社企流的朋友報導,越認識會越想認識,沒有動機的人就會更沒有人來認識,我現在想要用異業結盟的方式,接下來規劃的時候,要請各部會的朋友們授權給社企界的朋友們,也就是提出來的創意,我們一開始看到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子,也就是有足夠的機會跟舞臺去實驗,我覺得這個是非常重要的。
不曉得有沒有什麼分享?我們講的話,社企朋友們都會回來看,如果大家有什麼勉勵、鼓勵,也很歡迎分享(笑)。
如果沒有的話,這一案就這樣子,結構鑑定就儘快完成。看到已經開始有不同展覽的時候,也請各個部會配合做聯合行銷的工作。
下一案。
謝謝,真的很棒,聯繫那麼多部會,來來回回的,包含我到底要參加哪一場,我們已經開了五次會,所有這一些真的非常感謝,包含同仁的所有部會一起把這一件事做得滿圓滿的。
事實上分開的議程非常非常多,包含事前及事後的參訪等等,勢必大家要非常分散參加,大家各自參加完之後,又如何聚集在一起去分享可能學到最重要的一、兩件事,也讓其他部會知道,甚至可以轉化這一個政策,我覺得是很重要的。
紐西蘭跟我們是第二國,本來社會企業並不是當地的政治用詞,而是看過第一波的國家試過,也就是歐洲、美國的模型之後,政府自己說要做這一件事,然後有一個行動方案,撥的錢跟之前那一個非常像。
但他們的做法是很大部分交給中介組織去進行執行,他們碰到的挑戰,我有跟A的執行長討論一下,跟我們比較像,比較大的合作經濟跟新概念的接受程度,如何把新的青創、NGO往永續經營,從社會責任走到團結經濟的三股力量帶到團結經濟的傘柱等等都碰到很大的挑戰,一個很大的點是雙方的人民對於「社會企業」很棒,但並不清楚要做什麼。
他們辦這樣的大會有宣示的意義知道社會企業是玩真的,並不是破碎、四、五個小圈子,而是大家可以共同努力的地方,不管是議程設定、文宣或者是如何論述什麼,我相信大家去可能都可以看到跟我們狀況比較相似及學習的部分。
不曉得出國這一案大家有沒有什麼想要分享及詢問的部分?
我們可以找一下沒有預錄唱歌的片段去播放,或者大家可以先熟悉這一個故事(笑)。
有沒有什麼大家想要分享的?
如果沒有的話,這一案就這樣,請大家關注這一案,也非常感謝勞動部相關聯繫的工作。
謝謝。
看起來是比上次有料的架構圖,所以我們說巡迴一圈之後,會有比較多事做,是真的。
看起來法規調適的部分,尤其是法規沙盒實驗,這個也是中企處本來就是在進行的另外一個案子,包含社企營運中心有一些灰色地帶的話,不需要出那麼多律師的費用,由中企處幫忙代為處理嗎?
實際到修法或者是調整各部會法規的話,今天也有國發會的法協同仁,還是由中企處收單,如果真的需要跨部會進行支援跟討論的話,後端的部分也請法協的朋友們幫忙。
其他的部分就個剛剛空總那一案報的是差不多的,不曉得看到這一個mission有沒有什麼想法?有沒有漏什麼地方?有沒有什麼哪一些字需要調整?又或者是哪一些字放到的位置也可以調整等等,請大家稍微看一下,如果有什麼意見都可以提出。
我自己覺得的是採購機制是放在消費辨識,並不是放在投資、融資或投資裡面(笑),因為這個要放哪一個都可以,我想我們的性質,也就是聯合行銷的性質要踩得很穩,不管是做Buying Power的後面原因是為了推廣跟消費辨識,並不是為了給他們錢,我想這在逐字稿裡面講清楚是比較好的事。
不曉得大家有沒有什麼想要討論或調整的?
這一案就這樣子,其實這個是滾動式檢討,下一次會議就多了一個框,在這樣的架構之下,相信可以回應到之前在中部、東部、南部的各個朋友們都需要,看逐字稿的朋友們有你考慮的,而我們架構裡面沒有的,也很歡迎不管是在office hour或者是各地區的會議提出。我們接下來進行下一個討論事項。
辛苦了。
這個是實際發生的事情,所以現在正在被尋求支持的跨部會聯席會議,澄清右邊的那四個,也就是任何一個符合就符合嗎?
社會創新平台是青年圓夢網的平台或者是社會企業平台?
這一些具體協助或者是具體社會使命回饋都會提出具體的證明。第四項比較有趣的是把環境責任納入社會企業裡面,你大概知道有幾家是用這樣的方式進來?以及為何會考慮這一點?我並不是說不好,而是在CSR的脈絡裡面討論,這一次放進來,所以我們討論一下。
要出具的證明並不是提供符合某個環保跟無污染,也就是同業慣行的做法都是這樣。
以後廣義的友善農法都可以循這一點進來?
這樣擴大滿大的。
非常感謝工程會的提醒。
我們的目標是「理念推廣、消費辨識」這八個字。重點是要推廣哪一些理念,辨識哪一些明顯可及的消費區隔,我滿同意這裡並不是我們認識的人才能進來,當然是包含我們現在不認識的人,甚至因為有這一件事,所以就願意來登錄社會企業平台,願意建立社會使命。
就算不是社會企業,被感召了,本來就有一些友善的做法,只要明定在公司章程當中、願意盡力投入社會目的等等,就變成社會企業,我想這個才是把餅做大的做法,並不是只認識這幾家就讓這幾家進來的意思,很感謝工程會的提醒。
我們想問一下這裡的「資格條件複雜」。當然目前看起來非常複雜,但等到法令裡面對於社會企業,好比余宛如委員的案子三讀通過,就會有很明確的定義,這個是不是就不適用了?條件馬上就變簡單了?
好的。不曉得大家有沒有什麼別的想要討論的點?
我另外想要提醒一點,之前在介紹社會創新資料登錄資料庫,我記得有一個重點是中企處不只是透明,而且有一個課責性,也就是看到這一家跟政府、中介組織發生什麼關聯,什麼時候進駐、離駐等等的履歷,我覺得這個是很好的。
但是一家廠商現在不是在一,而是將二、三、四的條件進來,難道不應該輔導他們來登錄這一個平台,以至於未來可以在上面看到跟我們發生各種關係的履歷嗎?因為這也是對他們的保障,也就是勢必這個一推出去就會有人挑戰說為什麼不在裡面,而你在裡面,至少二至四的這一些朋友們被我們輔導的平台,我們就可以受各界的公評,而不會說所有的風險都由各位認定的朋友們負擔,而是大家在這一個平台上至少有一些必填的欄位知道它的社會使命、創業故事跟這一些東西都一起來評價。
因此我具體建議是某一年度透過二或三或四,至遲某一年度要登入這一個平台上,不應該兩套判準,否則會越走越分歧,提醒一下。
謝謝,所以有三點:
第一,目前綠色採購,我剛剛看了一下大部分是資源回收產品、省水建材之類的,跟農產品不一定完全重疊,我看到唯一可能重疊的是洗手乳,其他好像不太有重疊的。雖然我看的資料比較舊,但目前看起來是這樣。
另外一個部分比較核心,也就是關於社創定義,我們是透過這一次,試著把它整理出一些來,變成可以加分的項目,我們檢討它之後希望擴大或者是收斂,這個策略是不一樣的,當然在立法院有一個擴大版跟收斂版。
我們不評論立法委員的提案,但是我們自己在run的時候,按照實際進來的案子,我們勢必就會看到社會企業在臺灣是不是還在一個更發散的狀態。